扬起,一巴掌拍了上去:“小孩怎么想这么多?”
李半乐撇撇嘴,不敢再说什么,江真生气把她丢在野地里了,她也没有办法。
江继续走,直到走出好远,才叹了口气:“穿白色的衣服,我才能时刻看清自己身上沾染了什么东西,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干净,这个理由好不好?”
李半乐从来没有听到过江叹气,也想象不出江叹气时的什么表情,她有些困了,就靠在江肩膀上眯上眼睛:“嗯,等我长大了,给江买整匹的白布,江就是想把自己裹成片白云,也有剩的。”
李半乐仔细的把纯白的长袍撑在长杆上,压平每一丝褶皱,江不能容忍皱巴巴的衣服。李半乐第一次洗好衣服,讨好的捧给江看,看着满是褶的衣物,江的眉头皱了,他蹲下来鼓励的拍拍她的脑袋:“很好。”但是她知道,那些衣服,江背着她都重洗了一次,所以往后再晾衣服,她就学着江的样,把每一丝褶皱都压平,整好。
午的暖风微微吹动长袍,白色的布袍鼓了起来,像涨满了风的船帆。李半乐在江浙温暖的海岸边看到过那种出海的大船,雪白的风帆在艳阳下闪烁骄傲的光芒,它们代表着帝国的野心,正雄心勃勃的想要开到无尽广阔的新天地里。李半乐的心立刻就被鼓舞了,她也想和那些瞭望手一样,站在银亮的风帆顶上,对着海风尽情呐喊,但那一刻她最想的却是马上把这些感受告诉江,她急切地环顾四周,这才想起离她独自一人走出山脚下的家,已经三年了。
书院内敲响了下课的钟声,相较于上午的急促,这次的钟声迟缓,懒懒散散回荡着的钟声里,书院的厨房上空飘起了袅袅的炊烟,寄住在学校的学们要开饭了。
李半乐记得虽然也可以在书院搭火,江却总是回家来亲自做饭,他吃不惯那些连菜都没洗干净的饭菜,为了赶得及下午上工,每次都做的很急,做好后也吃不上几口。后来她长大些,学会做饭,才算好了点。
李半乐起身在树林捡拾了些柴禾,回屋轻车熟路的从门后找到了铁锅,她从包袱摸出火绒和火石,就着塌了半边的黄泥火台生起火。
不大一会儿,溪水就咕嘟咕嘟的冒起了水泡,李半乐把带来的锅巴掰碎下进锅,待会儿配上包袱里的咸菜,这顿就算对付过去了。其实和江生活的那段日,他们两个日常的膳食比这个也好不了多少。书院本来就不是有油水的地方,肯给书的酬劳更是少的可怜,供给一个正当盛年的男人和一个成长少女的三餐都很拮据。记忆里李半乐所有的衣物,包括肚兜都是江缝制的,江的针线可没有他的字那么漂亮,所以那些大大小小或长或短的衣衫穿在她身上,总有说不出的怪异,好在平日没什么人看,她也不在意。
只有一次,临近年关,江带她到嵩阳县城里置办年货,积攒了一年的钱也只够买几斤猪肉。站在肉摊前,江同摊主讲价钱,旁边一个穿很漂亮的花袄,跟她年龄相当的小女孩故意一遍遍的从她面前走过。她低头看脚上缝得歪嘴歪脸的土布鞋,眼睛却忍不住地去瞟那件花衣裳。那小女孩仿佛知道了她的心思,脸上更加得意。江买好肉回过头,看到她一反常态的低着头,又看了看那件花袄,俯下身牵住她的手:“半乐,我们回家。”江异乎寻常的亲近之举也没能让李半乐高兴起来,她一直低着头,任由江牵着出了城门。
回程并不顺利,快要过河的时候,他们给两个骑马的男人截住了,那两个人拍着马鞍上挂着的长刀,流里流气的笑:“好清秀的教书先生,好水灵的女娃,先生,你有这么好的童养媳,给我们哥儿俩看见了,给几个喜钱过年吧。”
李半乐听不惯他们的说辞,马上反唇相讥:“我们没钱,就是有钱也不给流氓。”
那两个人马上跳下马来,骂骂咧咧的就来抓李半乐:“个婊生的小杂种,我叫你骂你爷爷。”
江把她藏在身后,陪着笑:“两位好汉,孩还小,不懂事,请二位多多包涵。只是在下实在身无长物,只有这几斤刚置办的精肉,二位如果不嫌弃,还请笑纳。”说着将手的肉递了过去。
李半乐眼看盼了一年的年货这样就要送到别人手里了,冲过去夺下肉:“不给你们,就不给你们,臭流氓。”
她的衣领给揪了起来,那人恶狠狠的把她瘦小的身提到半空,啐了口吐沫:“你***,谁稀罕你们这几斤烂肉,小杂种,我叫你嘴硬。”
江略显惶急:“好汉息怒……”
那人不听,顺手把她掼在路旁的杂草丛:“摔死你,小杂种。”
草幸亏没有石头,天旋地转之后,李半乐只是挂破了层皮,她手脚并用的爬起,就想往家的方向跑,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她惊叫着回头:“江……”
江站在微茫的夕阳,手雪亮的大刀蒙着绯红的血光,白衣上沾满鲜血,那两个人,倒在他脚下。
看到她,江抛下刀急急跑过来抱住她:“半乐,摔坏哪儿了?疼吗?”
李半乐轻轻的摇摇头,也抱住了他的头颈,指了指他身后的两具尸体:“会被发现的。”
“是啊。”江放开她的身,转身回到尸体前,费力的把它们往河水里踢。他忽然顿住,弯腰从尸体的腰带里扣出钱袋,两具尸体两个钱袋,碎银和铜板倒了他一手。
江把这些塞入怀,冷笑了一声:“原来赚钱这么容易。”他一脚一个,把两具尸体踢入溪水,又抬手把马赶走。李半乐偷偷瞄着他的脸,那里沾着些血迹,平添了几分狰狞。
江却转头冲她笑:“半乐,今年你有新衣服穿了。”
那件印着杜鹃花的大红棉袄也早被李半乐翻了出来,她捏着鼻拍掉上面的尘土,用夹把它夹在竹竿上晾着。红袄的颜色还很鲜亮,第一次穿上它的时候,李半乐十四岁。
就在那年,她有了初潮,也明白了男女之间的许多不同,她并没有认为这会对她和江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江照样在书院做书,她照样满山满河的乱跑,做好饭等着江回来,把脚泡在清凉的溪水里洗衣服,一切都还照旧过着。
当她跑到书院找江时,也会开始接受到学们异样的眼光,她晓得暗藏在其的蕴意,偷偷却高傲的得意着。有次,她甚至意外听到了那个老而古怪的秦先生向江提亲,想为自己亟待婚配的小儿觅个妻,幸亏江马上就谢绝了。
李半乐用鞋尖挑起尘土,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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