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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兰胭脂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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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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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个星期,老龚去市里了,这次没有业务,冥冥之中真的就想见可心。所以,也就没告诉余老板。

    是周五下了班去的,末班大巴到市里时已经六点半,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可心在郊外沿江的一家小饭店安排的,这家饭店是二层小楼,只放四张饭桌,得提前预订。在小二楼楼上临窗的一个单间,可心只请他一个人,他感觉不太自在,这是他第一次跟一个还比较陌生的美女一起吃饭,幸亏是在二百多里外的市内,不会碰见熟人。这里不但远离家里,也远离市区,很僻静;房间素雅干静,与窗外的色调很搭,窗外是母亲河嫩江,由此上溯五十几里是他的姥爷家,姥爷家的老房子也临江,仅十余米远近。房子虽然在岗上,但坐在屋里却看不见江水。儿时上姥爷家度署假时,他就喜欢上江沿儿玩耍,还跟姥爷去割过柳条,那柳叫胭脂柳,剥去皮后刷白,老爷用它编筐篓;至今留在记忆里的仍是,江水、沙滩、胭脂柳、还有姥爷的茅草房。童年真好呀,没有烦恼;他又想起了那年到南方某长寿之乡,花二十元在文昌阁上喝茶的情形,当时也是情绪很失落的时候,只想找一下“最是倚栏惆怅甚,遥天芳草隔江南”的感觉,因为他在失意的时候最爱看的景色是空旷和苍凉,哪怕看得心潮退尽,眼泪涟涟;阁下内河水宽不过十几米,目光所极不过百余丈,根本就没有“晚霞与孤鹜齐飞,长天共秋水一色”的诗意,落得个不见“海水远连天”,只剩“闲愁一半”。他想这并非因此阁非彼阁,而是时过境迁也!当年的闲适雅静之处,今已置身闹市当中,喧嚣得让疲惫的心都没有地方休息,很后悔花了二十大钱没找到一点洒脱超然的感觉,还不如买几瓶啤酒坐在马路牙上边喝边赏街景;此时,他眺望远方,可目极天边,时已近黄昏,几朵晚霞像丹顶鹤展翅欲飞,岸边的扁舟静静的躺着,让人想起了“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意境,江水被斜阳涂成金色,波光鳞鳞,悄无声息的流淌着,真有宁静致远的心境,坐在腾王阁上也不过如此吧?今天对自己而言也是时过境迁,寻寻觅觅,该不会凄凄惨惨戚戚般的扫兴吧?赏美女总会比品香茗有味道,一个入肠胃,一个入骨髓,而入骨髓才是最可怕的。就因翩翩深入骨髓了,才导致自己几乎无药可治,不得不来这里寻觅良方。

    老龚凝神的望着江水,似有无限的感慨。唉!不是感叹逝者如斯,而是感叹生活乍就不像这江水一样的平静呀?说实在的,这几个月简直就像做梦一样,就连现在都好像还在梦里,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如果没有这几个月来梦一样的经历,他怎么会来这里?完全是情绪无所依靠所至。他也曾想能有个人能取代翩翩,比如,眼前这个人,可理智提示他,是不可能的,至少是目前,找人补缺是白白浪费女人。

    看得出可心是刻意的打扮了自己,穿一件深水粉色的半袖旗袍式样的薄布衫,曲线十分的优美,头发向后一窝然后用发卡别住,十分的干净利索,又高贵大气;此时,高挑得身材除了莉莉的气质外,又有了几分像主持节目的萍萍的俏丽,总想发表意见的眼睛,此时更显得跃跃欲试,忽闪忽闪的让老龚有些如坐针毡,他不得不站起来装作去要洗手,可心也站了起来,在与可心擦肩而过的一瞬老龚和她暗比了一下身高,基本持平。

    没想到这小动作被她让看穿了。

    我准确的身高是一米七二。落座后可心说,穿普通高跟鞋就一米七五多了,超高跟的鞋从不穿。

    的确,可心确是模特儿身材明星脸。老龚一时又有些云里雾里的了;这么优秀的女人与自己坐在一起,怎么想都有点鬼使神差,不可思议。我是真有艳福还是有艳祸呀?翩翩给他带来的是美妙绝伦的欢娱,他为得来全不费工夫心跳的还没来得及沾沾自喜,就跟进来了炼狱般的痛苦,很像意外的捡到一百元钱,转身之间却又丢了一千元钱。这个女人又会带给他啥呢?今天不论谈天还是说地,谈情还是说爱,他不求有得,但愿不失;当然了能只捡钱而不丢钱不更好吗?可怎样才能这样尽可人意呐?

    可心解释说,这儿的鱼是江鱼,鸡是笨鸡,味道很好,还不闹腾,很适合说悄悄话。

    老龚知道这后一句是幽了一默,他表示赞同,并说感觉非常好!不知道还有这么好的地方,就是有点像地下党接头。

    可心被说乐了,提意为他的丰富的想像力喝一口。

    请你到这儿来还有一个原因,可心说,因为我喜欢这条江,也恨这条江。

    老龚看着她不吱声,只等她往下说爱恨的情由。

    顺这条江往上走五十多里远就是我家乡。可心说,那地方叫庙岗。

    老龚心里一惊,姥爷家的屯子就叫庙岗呀。

    我爸死后我家就搬出来了,已经二十多年了。她说,我家那地方出柳条,有一种柳叫胭脂柳最有名了,粉红粉红的,像我衣裳的颜色,用它编的各式各样的小筐小篓的老好看了,所以,我家那里出美女。

    老龚想起了姥爷给他的带花边沿的小筐,提着它去江边采柳蒿芽的情景。毫无疑问,可心是他的老乡,千万不能跟她攀老乡,庙岗太小,止不定就认识谁,老龚想。

    半杯酒下肚后,可心就主动说起了自己。

    我是单身。她说,老公在我儿子刚一岁时就死了,淹死的,是自己在江里洗澡淹死的,就是这条江。我跳进去想和他一起死,阎王爷不要,从那时起我认定阎王爷不好色。我俩五岁就在一起,小学、中学、中专都在一起。算命的说,他能陪我二十年,可为啥结婚两年就死了呐?算命的说是从五岁算起的。还说他阳寿虽然短,但阴寿长,在阴间陪我的时间长,可我要的是他的阳寿长!他长得真的很帅,敢跟许文强比。我开始时为那死鬼守了十年,后来在母亲的苦劝下我才又往前走了一步。结果这是个混蛋!在外面和别的女人乱搞,我那能受得了这个!有一天我和小姨在舞厅把那女人给逮住了,把她绑在树上揍,那细皮嫩肉的真让人心疼,给打得的从此人间蒸发了。可这个跑了很快就有人来接替,小三像韭菜似的一茬接一茬的,我绝望了!把这招祸的混蛋赶跑了,跟他离了。我对男人从此心灰意冷。母亲不断的劝我,我还想再守十年,到孩子成家立业以后再说,可一见了你就改变主意了。我几乎天天在男人堆里鬼混,但没有情人和老铁,因为我看厌了身边这些情人和老铁们的恩恩怨怨,别人也知道我的性格,想打我主意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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