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定安确确实实死了。死的比我想象之中要血腥的多,物理上的震撼深深扎进了心灵里。诡异的风没有停止吹动。这景象深深扎进了骨髓里,挑战着血液的温度能否护住骨骼、
房间里没有灯,现场只是靠两个光线微弱的手电筒所进行勘察。在如此阴暗,充斥着血腥的环境里。似乎一片黑暗,毫无光明。光线所照射在的红腥腥的液体上反射的格外光彩夺目,金灿灿的一片血红红。格外可怖。似乎给这座血池添了一份光辉,让凶手多了一层自豪。
残留着或者正在流淌着血液的一截截肢体,已经矗立不动。毫无生气,只是毫无保留地裸露在世人前。房间里仍然黑漆漆的一片,物品摆放的有致。所有的格局已经定格。
徐强的肢体每一处都被截了下来。每一处。所有的关节一一被截断整齐有致的放在地板上。最为引人注目的便是他的头部。他的头已经被截断,和身体完完全全分离开来,此时此刻他血管当中的血液还是一股暖流往地上流淌着。软骨和气管毫不吝啬地和身体分离了开来。他的脊柱,尽是厚厚的,露出白白地染有着浓腥血液的白茫茫。
他的喉咙被扎破,可是没有流出喷溅性的血液。为什么?他的**和睾丸已经被结结实实地割了下来。乳白色的液体和腥红红的鲜血交织在一片粘稠稠当中。房间里关紧了窗户,血腥味充斥着整所医院。
那呗撕破的动脉里,流出的血液丝毫没有,因为阳物的离去而减少。粗长的动脉血管,还在缓缓淌着血液,已经形成了一座血池,被我踩在脚底下。腥,从未有过的腥。
他前臂的所有节已经被截断。从肩部的关节,肘部的关节,最后是手掌的关节。无一幸免。截断处仍然流淌着暖和和的血液,静脉被狠狠地切断,血液非常多,多的不可思议,多的让人头皮发麻让人心里恐惧。
而且,那两条腿的关节无一幸免,和先前的肢体一样,一样毫不留情地被狠狠分离开来。凶手从叉腰肌开始入手,削去了一块厚厚的肉,然后把大腿和连接胯部的关节一把割断,器官裸露在外而且残留物质和血液一同交织成别的颜色。只需一刀,红彤彤暖烘烘的血液便瞬间布满了冰冷冷的地板。
他的膝关节被切开,整整齐齐。又是一股暖烘烘腥红红的一片交织着。脚踝处已经和小腿分离开来,白白的骨头裸露在外被红红猩猩的血液染红着那片纯洁。
被划破动脉的那一刻,他离开了这个世界。没有一丝一毫的完整。
我观察了下作案环境。这是很明显的第一案发现场,可以从地板上的血液浓度来判断他的第一出血点是在这里。这里是一处杂物房,里面是由棉花、医学器具、以及各种各样的药物箱子所组成。灰尘较多,相对外面的一尘不染,不过同样是经常打扫的片区。
此时煞为可惜的便是地板已经被铺上了一层厚厚的血池,已经无法提取有关脚印的信息。不过凶手倒是把案发现场布置得完美可嘉。凶手离开血池的时候,在走廊内没有沾上任何一测出:凶个带血的脚印。反而是我们的鞋子沾上是真。
由尸体上的信息,我推手的心思细腻,而且精通有关解剖学截肢学的知识。按照对手法的凶手专业判断,凶手极有可能是个外科医生。而且凶手的心理素质是必然过硬,截肢时候异常地沉着冷静。可以从凶手可以切断睾丸连接的生殖腺,从而减少喷溅的方式来判断,凶手下手毫不犹豫。
眼下从熟练的角度来判断,凶手是一等一的惯犯。最为令人恐惧的便是,凶手计算好了每一步。血液该侵到哪,血液会浸多少。而且凶手根根本本没有留下一丝一毫地证据。只是留下一截又一截的断肢。
由此可见。凶手已经是多次作案。
不过在此,我必须要打个疑问。即便凶手是熟练得犹如邮差投信般,可是越是熟练越应该是将尸体掩藏好。
动机何在?
我曾经在我的巴黎小说里写道过,一般截肢分为三种。一种是病态截肢,是往截肢目的去发展杀人的截肢,通常心理素质是后天过硬或者是先天过硬。第二种是情绪化的截肢,以报复为目的的情绪化截肢,而且甚至带有不少的创意成分。第三种是被动截肢,为藏匿或者脱身而让尸体所更好消失的截肢。
我认为凶手截肢的目的属于第一种或者第二种。不过由作案的手法来看还是属于第一种更为恰当。
不论是哪几种,可以锁定是医院自己人所做的案。我有观察过,死者有注射吗啡的习惯。死者到底是为何注射吗啡?若是释放压力、或者是无厘头的上瘾所造成的习惯?
上海比我想象之中要复杂。这是头一天,同样是最为血腥的一天。落机时候的潮湿天,预示着今晚尽是一片腥浓浓。暖风拂过脸颊,预示着一股股暖流会从血管里流出。光头被卸下手掌,预示着我要处理一宗截肢案件。女孩的无奈被捆绑,预示着这个世界是有多弱肉强食。
我想即便是世界一流的法医同样会对局限于死者的信息感到束手无策。其实我在考虑一个问题,既然徐定安是**着躯体所被截肢,然而他的衣物在哪呢?还有,徐定安绝非乖乖束手被截,必然有个可以使他昏迷或者没有反抗能力的过程。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徐定安会出现在这种阴暗不见光的地方。
我忽然有个想法。我忽然意识到,死的,是我们中国人。
我头一回感觉到莫名其妙的孤独,仿佛在另外一个星球接受着自己很与众不同般,看着同类被眼前的一个个外星人所折磨致死。我的血液沸腾起来,而且涌上头部,我的身子开始热的发痒。
“我想,验尸。”我说。
“你是?”警察问道。
“我叫亨利。”
“我不认识。”
“蒙彼利埃法医系。”我说。“我向你保证,若是找不出凶手,你想要什么我给你。”
“你凭什么呢?”
“凭死的是我们中国人。Ok?”
“尊便。”
我戴上了手套,从盒子里拿出一个空空的大容量试管,尔后将徐定安所流出的血液盛入试管当中。然后他驾轻就熟拿着火柴点燃了一盏酒精灯。对血液加热,放入些许蓝色液体。
蓝色液体是我在巴黎时期所误打误撞研究出检测血液里毒品含量的药剂。里面有大量从毒品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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