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的生物碱来配合血液产生反应。
当蓝液体与血液生成剧烈沸腾反应的那一刹那,烧杯急速冒泡,不久后平稳了下来。我从盒子里拿出一个小型显微镜。
它给我一个结论。徐定安他生前呢,曾经有吸食毒品的经历,而且他的血液里包含的吗啡浓度是比较高的。我还有一个小小的结论,他似乎死前曾经被吓过,因为他的肾上腺增多,而且血压微微上升。
那么,既然这样,我怀疑他出现在这种阴暗甚至没有灯的地方无疑在注射吗啡。然后他被打扰后生理反应是必然会受到惊吓。这样一来,在他神经高度紧张的时候必然最为在意的肯定是吗啡。动机是绝对是不想让人知道他在干什么。所以,他极有可能在这个时候受到了袭击。
我想,既然按照这个说法。凶手肯定是知道有关死者的作息,我想这个吸食毒品的是很规律的。而且凶手他有一定的计划性来谋杀凶手甚至进行截肢。凶手是死者身边熟悉的人。而且越是熟悉作案动机就越高。
眼下的我穿上一双白色粗布手套及布鞋垫子。踩过了血池当中,开始分析肢体的伤口切割处,我检查的最为仔细的一个地方便是徐强那颗血淋淋的头颅。我拿起,左看看右瞧瞧,然后拿起放大镜来观察切割口,我拿棉花擦拭去切割口附近的血液。我居然莫名其妙似乎对这颗血淋淋的头颅情有独钟。总之观察了至少二十分钟。
在阴暗的光线中,双目瞪得我满是分泌着泪水。
其实截肢呢,是一门技术活。它丝毫不亚于一个电工去修理一种复杂的电器,要计算好每一处细节,而且如果切割错地方会卡在某处骨骼当中会导致整个截肢过程失败。凶手很会把或软或硬的筋骨挑断,而且该割的肉割去,总之凶手非常熟练。而且截肢需要一定的力量。凶手使用的是类似于剔骨钢刀的刀,而且我认为凶手是利用多把刀来进行作案。因为他非常可以拿捏哪处地方需要哪种锋利程度,以及攻击性压强大小。
想起这,我忽然忆起素描画。好似用不同粗细程度的铅笔来画不同的位置。此时此刻,凶手同样如此。用不同锋利程度的刀子来驾轻就熟地截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