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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军国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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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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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实行了比明代更为严厉的催科。经征之官皆以十分为考成,不足额者要被参罚。但江南缙绅豪强依然凭借昔日的权势交通官府,贿买书吏,隐混和拖欠钱粮,致使积逋常达数十万。而在政治上他们也还未完全忘怀朱明王朝。清政府为了裁抑缙绅特权和压服江南地主,便借口抗粮,制造了奏销案。此案初只限于无锡、嘉定两县,至十八年夏乃通行于四府一县。根据江宁巡抚朱国治的造册上报,清廷将欠粮者,不问是否大僚,亦不分欠数多寡,在籍绅衿按名黜革,秀才、举人、进士,凡钱粮未完者,皆被革去功名出身;现任官概行降两级调用,计共黜降一万多人。其中不少人被逮捕,械送刑部议处。某探花叶方霭欠一钱,亦被黜,故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说。吴伟业、徐乾学、徐元文、韩炎、汪琬等江南缙绅著名人物几乎全部罗织在内。继之,又乘大创之后十年并征,使江南缙绅豪强受到沉重打击。直至三藩叛乱时,为了争取江南地主的支持,清廷才放松禁令,允许在奏销案中被黜降的官绅士子分别纳银开复。以后清廷讳言此事,官书绝不记载。

    清顺治十八年七月十三日庚申,金坛县判定"通海"的罪犯有冯征元、王明试、冯征元、李铭常等人,后与吴县"哭庙案",大乘、园果"诸教案"等囚犯,在江宁执行死刑。

    臬司姚延著犯有"疏纵"之罪,被判处绞刑,众以为冤。团保樊耀之的儿子樊达生代父就死,临刑之前父子二人环抱痛哭,最后由其子代死,另一团保史旭亦由其弟史八代兄就死,史八临刑前不改其色。

    康熙元年,魏阱、钱缵曾、潘廷聪、祁班孙等因"通海"罪被捕,祁班孙遣戍宁古塔,其兄祁理孙抑郁而死。陈三岛在事发前忧愤死。富绅于元凯被孝庄皇太后赦免后,不知去向。计六奇《明季南略》载:"金坛因海寇一案,屠戮灭门,流徙遣戍,不止千余人。"

    “我担心,催科旨意一到,人心便又向明了。若是从前倒还罢了,现在若江南生事,这天下只怕又要多难了。”

    “人心还是向着大清的,他们不糊涂。”

    “人心算个什么东西,在利益面前有人心吗?他们若懂人心,这明朝就不会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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