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三国)各级官员及职权、属官详细资料第(6/11)页
事。
诸州刺史:
十二州刺史:除司隶校尉外,分为十二州,每州设刺史一人,六百石,后提升为二千石。秦时设置监御史,监察各州。汉初时不设,仅有丞相分别遣使,监察各州。武帝时设刺史十三人。成帝时,改称“州牧”(二千石)。东汉建武十八年,改回“刺史”。
各“刺史”每年八月时,巡视所辖各郡国,审理囚犯,考核官员政绩。最初需刺史亲自入朝奏事,东汉时改由“计吏”入朝。
交州刺史:持节。因交州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故“持节”以重其权。
州牧:灵帝中平五年,同意刘焉的建议,改刺史为州牧。
各州设从事、假佐,不设“都官从事”;“功曹从事”改称“治中从事”,其他官署如“司隶校尉”。
西域:
西域都护:汉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为加官。使迁移大夫、骑都尉,都护西域三十六国,后废除。东汉永平十七年,复置。
西域校尉:都护的副职。
县:
令、长、侯国国相:凡县、邑、道,万户以上的设置“令”一人,千石;万户以下的设“长“,四百石;其次,设“长”,三百石;侯国国相,地位与之相同。负责治理百姓、表彰善行,奖励义举、惩除恶、审理诉讼、平息盗贼、征收赋税,前往所属郡国呈上计簿等。
道:主管蛮夷的县。
汤沐邑:皇太后、公主的食邑。
县丞:一人。负责管理文书账簿、以及粮仓监狱。
主簿:
县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主管侦查、缉拿盗贼。
县属员:各县掾属自行任命,曹掾史定员大致与郡吏相同。
五官掾:称为廷掾,监督各乡五部,春夏奖励农耕,秋冬考察刑罚。
塞尉:边境之县,设置塞尉。负责警戒羌夷等侵犯边界。
盐、铁、工、都水等官:各郡根据情况,设置“令”、“长”、“丞”。各县派遣官吏轮流任职,不属本县定员。
盐官:产盐的地方,设置“盐官”负责征收盐税。
铁官:产铁的地方,设置“铁官”,负责铸造。
工官:工匠都的地方,设置“工官”,负责工匠的税收,制造器物。
都水官:有湖泊、及渔业发达的地方,设置“都水官”,征收“渔税”。
乡:
有秩、啬夫:大乡为“有秩”,小乡为“啬夫”,百石。由郡吏选用,管理全乡百姓。负责了解乡民情况。安排服役的先后。调查民户的贫富,确定其缴纳赋税的多少,并评定其等级差别。
乡有户口五千以上,设置“有秩”。
三老:负责教化民风。凡有孝子贤孙、贞女烈妇、舍财救难、以及作为百姓楷模的学士,都要在其门上挂匾额进行表彰,以勉励其善行。
游徼:负责巡行乡里,查禁邪、非法。
乡佐:负责征收赋税。
亭:
亭长:受都尉指挥,负责缉捕盗贼。
里、什、伍:
里魁:百姓有什伍编制,里魁负责管理百家,若有邪之事,负责上报。
什长:管理十家。
伍长:管理五家。
王国:皇子封爵,以其封地为王国。
傅:一人,二千石。负责劝道诸王,礼遇如同老师,不能以臣礼对待。
相:一人,二千石。地位如太守,
长史:官秩、地位如郡丞。
王国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职责如同郡都尉。负责缉捕盗贼。
王国郎中令:一人,千石。掌管王大夫、郎官的轮值宿卫,如光禄勋。
仆:一人,千石。主管车驾。
治书:六百石。原称尚书,后改“治书”。
大夫:六百石,无定员。负责奉王命入朝,献礼庆贺,并出使他国。
谒者:本十六人,后裁减,四百石。掌管“冠长冠”。
礼乐长:四百石。主管乐人。
卫士长:四百石。主管卫士。
医工长:四百石。主管医药。
永巷长:四百石。由宦官担任,主管宫中侍婢使女。
祭祀长:四百石。负责祭祀。
郎中:二百石,无定员。
卫、宋公国:
卫公:建武二年,封周朝后裔姬常为“周承休公”。十三年,改封“卫公”,为汉朝国宾,位在三公之上。
宋公:建武五年,封商朝后裔孔安为“殷昭嘉公”。十三年,改封“宋公”,为汉朝国宾,位在三公之上。
列侯侯国:列侯为第二十等爵位,本为“彻侯”,避武帝讳,改称“列侯”。列侯的食邑的县改称“侯国”。有封地的、特进、朝侯等,每年要向朝廷进献“玉臂”一块,庆贺正月。
特进:列侯留居京城的,有功赐特进者,地位在车骑将军之下。
朝侯:有功赐朝侯者,地位在五校尉之下。
侍祠侯:有功赐侍祠侯者,地位在大夫之下。
其他因亲戚关系而留居京城者,地位在博士、议郎之下。
列侯国相:地位、官秩、职权如同县官,对列侯不称臣。仅根据法律,向列侯缴纳租税。
列侯家丞、庶子:食邑在千户以上的,各设置一人;食邑在千户以下的,不设置家丞。为列侯家臣,侍奉列侯,管理家事。
关内侯:第十九等爵位,无封地,寄食所在的县,所食的租税多少,各有户数限制。
四夷国:其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其下设丞,如同郡县。
百官俸禄:
大将军、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
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
二千石奉,月百二十斛。
比二千石奉,月百斛。
千石奉,月八十斛。
六百石奉,月七十斛。
比六百石奉,月五十斛。
四百石奉,月四十五斛。
比四百石奉,月四十斛。
三百石奉,月四十斛。
比三百石奉,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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