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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狱苑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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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愚蠢的我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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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都很难相信,原判只有三年有期徒刑的我,在服刑了三十年之后,还有十二年的余刑。这不是在编故事,确确实实是我的亲身经历。三十年加上十二年,就是四十二年呵!正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黄金阶段,却要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而造成这样结果的正是我自己,在走了一条危害国家、社会和人民的犯罪之路后仍不思悔改,又三次脱逃继续制造着罪恶,最终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虽然多少个事实都证明了脱逃是一条绝路,是一条通向万丈深渊的危险之路,可愚蠢的我就是不信这个“邪”,认为只要逃出监狱,就能早日脱离苦海,就能早获自由。于是,我一次次地与法律做着“鸡蛋碰石头”的较量,撞得头破血流。

    我输了,输掉了自己四十多年的光阴,输掉了大好的青春年华;还输掉了妻子的性命,输掉了亲情和其他的许多许多……

    我叫良,1951年出生在江西省余江县的一个富农家庭。从小我就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不好好上学读书,更不愿参加生产劳动,小学还没念完就开始整天游手好闲,和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混在一起,到处打架斗殴、招惹是非。十五岁时,我学会了扒窃。我都记不清自己被依法拘留和送劳动教养过多少次了,但每一次释放和解教后,我都不思悔改又继续作案,终于在一九七六年三月被法院以扒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从此,我带着“罪犯”的身份度过了至今的三十一个春秋。

    被判刑后,对自己的行为给社会、给人民造成的危害我从来就没有好好地反省过,总是叹息自己的运气差、太不小心了才会落入法网。在囚禁的日子里,监狱里那些纪律规章的严格约束让我很不适应,一直怀念着以前社会上逍遥自在和纸醉金迷的生活,脱逃的念头也由此而产生。一九七六年七月四日,在出工劳作时我趁带工干部不留神,一头窜进了劳作区旁边的草丛里,然后顺着一片树林逃逸。“回”到社会后,我又和昔日那些“朋友”们混在一起,继续干着扒窃的犯罪勾当。然而不久后,我再一次“失手”了,于一九七八年五月被法院以脱逃罪、扒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随后被送往江西省第四监狱服刑。

    再次成囚后,我依然没有反省自己,仍不甘心“束手成囚”,投劳还不到一个月就瞅准机会又一次实施了脱逃。

    但这一次“自由”后我却不敢回到家乡了,而是流窜在省内外的其他城市里。我白天睡觉,或是到处闲逛、踩点,到了晚上就大肆进行扒窃、盗窃和抢劫等犯罪活动。期间,我在南昌还认识了一个女孩,花言巧语骗取她的芳心后,与她结婚并先后生了两个女儿。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在伙同他人窜至南昌市彭家桥实施盗窃时,我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于一九八四年九月十二日被南昌市人民法院以脱逃罪、盗窃罪、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很快又回到了逃离近六年的省第四监狱服刑。

    几天后,妻子带着两个女儿赶来看我。一见到我她的泪水就直往外涌,两个女儿也都哭喊着“爸爸”。那一刻我的心底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愧疚。良久,妻子才说:“你要听政府的话,安心改造,我会照顾好孩子的。”望着在短短时间里迅速憔悴、消瘦了的妻子,一时间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忙着点头。

    说句实话,对于家庭,我还是充满着牵挂。望着妻子和两个女儿离去的背影,我的心里无比惆怅。我多么希望和她们在一起,陪伴在她们的身边呀!可我现在是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如果真的给我一个机会,我一定会安分守纪的过日子,再也不去犯罪。()可是,到哪儿去寻找这样的机会呢?突然,一个大胆的念头在我的脑海中闪过:逃,还是只有逃出去,才能实现自己的这个愿望。这个念头是那样的强烈,以至于使我忘记了刚才在妻子面前作出的保证——“说什么再也不去犯罪了”。当然,也忘了脱逃的本身就是一种犯罪。

    正当一门心思琢磨着怎样逃出去时,一九八五年九月八日,我却踏上了开往大西北的专列,被遣往昆仑山下一所监狱服刑。面对着那茫茫无际的戈壁和风沙来临时的昏暗天空,以及用铁丝网包围起来的“地窝子”,我的心都凉了。难道这就是让我改造的地方吗?这么恶劣的环境,这样艰苦的生活,我还能活着回去吗?巨大的条件反差更加激起了我对家乡、对妻子和两个女儿的思念,也使我脱逃的念头更加的强烈:我一定要逃出去!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晚上九点钟左右,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之后,我趁着值班干警交接班之际,从铁丝网下钻了出去。夜深人静,戈壁滩上阴森恐怖,我壮起胆子向前走。由于害怕被人发现,我不敢走大路,只能朝着平日干活时确定的方向盲目行进。戈壁荒滩,荆棘从生,不一会儿,我的身上就血迹斑斑,脚上还扎进很多根刺,全身感到钻心的疼痛却又不能停留。就这样,我像个不敢见人的野生动物一样,白天找个隐蔽的地方睡一觉,利用晚上黑暗的掩护来赶路。其实即使在睡梦中我也不得安稳,记得有一次因惊恐过度,梦见一帮警察向我走来,吓得起身就跑,不但摔了一跤还惊出了一身冷汗。在那段逃亡的日子里,饿了我就找一些甘草根、芦苇根吃,渴了就抓些冰块含在嘴里。直到有一天我爬上一列东去的火车,半个多月后终于逃回了南昌。再次以花言巧语骗得了妻子的信任后,我隐姓埋名摆了个卖水果的摊位,开始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在卖水果时我与一名顾客发生了争吵,引来一位正在附近值勤的民警。当时全国上下正在联网追捕逃犯,虽然我戴了一副眼镜,但那位民警还是觉得我与网上追捕的一个逃犯十分相似,忙与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联系,经证实后当场将我抓获。三个月后,我被押回原监狱,结束了这次长达十一年七个月又十九天的逃亡之旅。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当妻子得知我是一个逃犯时,经受不住这么沉重的打击,竟然跳楼自杀身亡,所有的亲人也都不再理睬于我。而酿成这杯苦酒的不是别人,恰恰正是我自己。

    那是刚逃回家时,面对妻子的询问,我编造了一套“案情有出入,现在是无罪释放”的谎言,把单纯善良、对法律又不甚了解的她给哄骗了。然后,在我“重新做人”的信誓旦旦下,妻子同意搬家与别人换了一套房子。我不但自己改名更姓,还让两个女儿跟随母姓的异常举动也没有引起她的过多怀疑。就这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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