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看着那张熟悉的脸。同样惊愕的双眼还来不及躲闪,慌慌张张地低下头,泪水已经涌向了脸庞。左手托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右手竭尽全力地扶住门框......她想要转过身去,以躲避这突如其来的尴尬。
“顺儿......快叫干娘!”满身酒气的刘永翰坐地水泥地上,拉着富顺给他介绍自己的新媳妇,“看我这脑子,我一定是喝多了......你和她......顺儿......”
富顺腾地站起来,擦干眼角的泪水,从二楼连滚带爬地跑到大街上去。刘永翰刚想拉住他,却被上头的酒劲给绊倒在地。
“谁叫你给他领家来的?”女主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扶起男人,又生怕动了胎气。“不是你说的要瞒着他吗?为了瞒着他,我连我娘的坟都不敢回去上!你倒好,直接把他领到这里来了!”
“我......我......”刘永翰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倒在了客厅的沙发上。女人丢下“刀疤刘”,跟了出去。
富顺奔跑在冷冰冰的街头。喧闹的城市顿时寂静了下来,朦胧的月色恍如太平间的一盏灯。刺骨的气息腾空而起,扑面而来,铺天盖地,如长江的大浪般汹涌着。虎龙山上的岚雾从高处俯冲而来,与江上寒冷的烟波浑成一团。寒气里弥漫着酸涩的忧伤,飘荡着一层厚厚的悲怆。
富顺被这冰冷的空气包围着,却忘了这刺骨的冷。他脱下那件厚重的皮衣,把它扔到了大街上。无情的月光啊,冷峻地钻进那颗单纯的心房,孤独无助的小伙子颤抖着。
那个在竹林里和他相互安慰的发小,那个为了他愿意付出生命与尊严的姐姐,那个在江边紧紧拥抱的姑娘,而今,居然在干爹的家里。是啊,她已经是那个家的女主人,已经实现了自己在城里有一所房子的梦想,再也不用一直漂泊,再也不用肩挑背磨。
可是,他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她和干爹的年龄悬殊了差不多二十岁,就算刘永翰是他们的恩人,那也犯不着以身相许。“刀疤刘”口口声声对不起马兰花,赌咒发誓终身不娶。两年前,刘永翰不是指着桂英姐破口大骂吗?去年春节的时候刘永翰来杨家湾也没说起过桂英姐呀!
要不就是桂英姐......一定不是这样的!富顺突然觉得,刘永翰就是个欺男霸女的“地主”,就是个厚颜无耻的恶棍!这样的人,哪里配得上做自己的干爹!富顺对刘永翰的厌恶愈来愈烈。他甚至觉得,“刀疤刘”的所有行为都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富顺觉得自己对不起杨桂英。这个跟着自己出来的流浪儿,糊里糊涂地陷入了魔爪,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并且,她现在已经怀上了刘永翰的孩子!
富顺想要去带走桂英姐。但冷风告诉这个冷静的孩子,不可以!且不说桂英姐不一定会跟着他走,她肚里的孩子也不能糊里糊涂没了爹。
那就自己走吧!什么中专文凭,什么当个工人?此刻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如果用那种卑劣的手段获得的文凭,有什么用?就算留在江云或者去了海西当个工人,脸又该往哪儿搁?
“富顺,你等一下......”那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富顺顿住脚步,却没有勇气回过头。他害怕看到那张曾经活泼的脸变得忧伤,害怕看到那个纤瘦的姑娘变成腆着肚子的孕妇。
“富顺,你听我说......”桂英右手支住腰板,嘴里、鼻孔里冒出大口大口的雾气。
富顺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酸楚再次涌上心头。
“是,一切都和你看到的一样。我现在是刘永翰的婆娘,是怀上了一个娃娃的母亲,用不了多久,他(她)就要来到这个世上。
“我一直都没有离开江云。和你分开以后,我去了一个干部家里做保姆,离这里并不远,我有时间就会回来偷偷地看你。直到有一天你去了学堂,经常和一个叫湘瑜的姑娘在一起。我的心死了,我晓得,那个我一心想要嫁给的富顺不再属于我了。
“我承认,我很傻。我天天躲在东家哭,我甚至不晓得你已经回杨家湾去了。有一天晚上我偷偷喝了很多酒,一定比你干爹今晚还喝得多。可能是上天注定吧,我鬼使神差戳到了之前的码头宿舍里。我叫着你的名字,钻进了你之前在会计室的小床上。我以为你在,以为躺在床上的那个人是你。借着酒劲,我干出了无耻的傻事!那个有力的臂膀,那个宽阔的胸膛......我真的以为那是你。后来他抱着我,叫着马兰花的名字。
“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才知道,那晚他也喝了!我睁开眼睛,看着那个紧紧地抱着我的老男人,扎人的胡须刺得我生疼。我哭着骂自己、打自己,想要挣脱。可他死死地抱着我,睁开眼睛冷静地对我说:‘桂英,做我婆娘吧!’我又开始打他、骂他,那一刻,我真的想一头扎进这长江里去!
“他一直抱着我,他晓得我想什么!我一直捂着被子哭,等到我稍微冷静的时候他才去厨房做了点饭给我吃。他说他会对我好。我以为他只是为自己的错误自责,并没想过真正的娶我。哪晓得没过几天,他就在码头上摆了酒席,真的把我娶进了门。我们住进了刚刚你去的那所房子里。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第一次觉得有人疼、有人爱、有人舍不得自己。
“他是个好男人。我晓得你接受不了,所以我们打算一直瞒着你。我娘过世的之后,他带着我回杨家湾给娘磕过头,可是我们不敢到山下来,怕你晓得怕你看不起我,更怕你看不起你干爹。
“我们商量着给你弄下个文凭,你干爹为了这个事,整整谋划了半年,也不晓得喝醉了几回酒,睡了多少次马路边。有时候还是我去把他找回来。他说你是个好孩子,不能因为我们的尴尬,就对不起你。
“是,他现在是公司的老板,挣了不少钱!我也享福,不但啥子都不用做,他还打算请个保姆回来。支撑他这么拼了命去挣钱的,就是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
富顺闭着眼睛,白雾已经打湿了他灰色的毛衣。桂英擦干眼泪,从身后给富顺戴上一条围巾,温暖从脖子里传到了心窝里。这条熟悉的围巾,不就是干爹去年到杨家湾去戴的那一条吗?
“我没事的时候就织围巾、织毛衣。每一次我都会织两样,一样给你的,一样给你干爹的。可他从来都不会生气,他总说,先存着,顺儿用不了多久就来江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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