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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师小姐可是很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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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序章(追加1)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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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说到我特别想要的东西,那肯定就是回到地球的办法啦——这肯定不可能。然后就是变回男性的办法——这大概也不可能。

    不过除了这些之外,倒是的确还有一件我原本作为一个“游戏玩家”时无论如何都想要的东西。

    “沉睡者的法袍”

    这件装备的类别是上衣,属性偏向于智力和精神,适合于各类施法职业,特殊效果是每当消耗5%的魔法值之后,就有5%的几率使下一个法术没有法力消耗。对于法术职业,尤其我们这种需要精确控制法力值的治疗职业来说,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特性。

    然而,如果仅仅是如此的话我当然不会很想要它。

    对于我来说,它最重要的价值就是……

    它的外观特别像帕秋莉身上的那身睡衣啊。

    在这里稍微解释一下,帕秋莉是另外某款游戏里面的一个我非常喜欢的角色。因此作为一个稍微有点收集癖和喜欢在游戏里面玩cosplay的人,我很久以前就很想要这件法袍了。

    事实上,在我还没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前,这件装备刚刚在游戏的官网上公布出来。

    我记得“沉睡者的法袍”本来应该是“预定在新版本的新副本里有极低掉率几率的超稀有史诗级装备”来着,然而新版本还没更新,我本人就掉进这个“游戏里的世界”里面来了。然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离开了自己公会跑到乡下来种花了,所以我自然也就忘了这事儿。

    不过,如果真的见到了,那么果然还是想要啊。

    虽然已经不是“游戏里面的角色在cosplay”而是“本人去穿”,这种事情让我感觉稍微有点羞耻,但是果然想要还是想要。

    而我非常想要那件法袍的事情,安敦也是知道的。

    于是,我的视野里弹出了一个交易框。

    “沉睡者的法袍”……

    果然是它。

    “怎么样,小科?”

    “……”

    “想要吧,一定很想要吧?你这个选了个女号就为了玩cosplay结果自讨苦吃的重度死宅。只要你答应跟完这次开荒的全程,我就在进副本之前把它给你。否则,哼哼,明天我就把托管给骄阳城的拍卖行——说到做到。”

    “你这是在要挟!要挟!”

    “没错。”

    看他一脸“是又怎样”的欠打表情,我现在想说的只有一句话:

    “……我同意了……”

    “嗯,那我们就一周后出发。”

    #2

    这个世界的设定很奇怪。

    对于未被攻略过的副本区域,它在这个世界上是“唯一”的。第一次攻略完成副本的某个区域的队伍,他们的事迹会被世界承认为“真实的”,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会得到这个世界的各个势力的特别奖赏之类的,而他们的事迹也会在诸多本土的居民之间传扬。

    在这之后,副本的这个区域也才可以被其他队伍开启“副本”模式去攻略、刷装备,怎样都行。但是对于本地居民来说,他们所做的就是“战场遗迹探险”一样的事情了,并不是去“参加战斗”。如果非要强行带本地居民一起进入副本区域的话,那么他们看到的也肯定是一片大战过后的断壁残垣和到处都是的尸体。

    至于另外一种情况,虽然试图去攻略了、但是攻略失败没有生还者,也有另外一种处理方式:时间整体回退到进入副本之前,除随行的本土居民外所有人记忆保留。

    这就好像“副本”其实是在另外一个时空发生的事情一样。不过也正是多亏了这样的特殊机制,作为“(原)玩家”的我们根本就没有任何死亡记录。

    事实上,在副本外也有一个类似的机制,那就是在我们做出某件事前,如果这个行为必然会造成死亡的结局,我们个人的时间就会停止,一段关于自己死亡的“未来的记忆”会突然出现在脑海中——然后我们就根本不能去做那件事了,被“不知名的力量”封死了行动。

    这就是被我们称作是“记忆式回档”的神奇机制,而这已经被多次证实“无论多么作死都会有效”了。

    所以说,我并没有什么好怕的,之所以不想去“冒险”,也肯定不是因为恐惧的原因。

    一定要说的话,那只是因为喜欢上了这种感觉而已。这个世界再怎样也是一个“有着真实感觉的世界”,不是一个隔着屏幕按键盘按鼠标操作就可以的游戏,而是一个会渴、会饿、会痛、会生病、会疲惫的世界,而原来的那些“npc”们也都变成了一个个真正活着的人,他们也有感情,如果关系好又有时间的话,他们说不定也可以陪你闲聊上一下午。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是个怪人,明明在现实世界里向往着剑与魔法,结果到了剑与魔法的世界里却又喜欢上了在这里的普通生活的感觉。

    不过我自己都很清楚,自己其实是在逃避。只不过在这个世界上同样选择了逃避的人不止我一个而已。

    “旅者之泪”的会长安敦在得到我的答复之后满意地走了,很快,另外一个人从教堂的侧门里走了出来。

    原本住在这里的这个镇子上的唯一一个牧师,莉莎_卡连斯。

    事实上,莉莎也是我不愿意离开的许多原因之一。

    我的人物的外貌设定大概是十六岁左右,而作为“本地人”的莉莎看上去则是十**岁的样子。因此,在听我说想在这里住下来之后,这个稍微有点热情过头了的少女就不由分说地当起了我的“姐姐”——而且还是那种无论我怎么解释都解释不清楚的类型。

    莉莎对我的态度真的是热情过头了些,不过稍微有点害怕孤独的我并不讨厌就是了。说实在的,也根本不可能讨厌得起来,有这么一位金发碧眼、面容姣好、身材完美的女孩子愿意和你住在一起,对你毫无防范,这本身就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不由分说地把我当成了“妹妹”。

    “你要走了?”

    此时,这位令我头疼的“姐姐”则看上去不像原来那样有活力了。总觉得如果我点个头的话,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里面就要有什么溢出来了一样。

    真是的……这个人至于吗,明明只是在一起住了两个半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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