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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帘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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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五 章 小龙种突然失踪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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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儿自寻短见的情景,直把个万福祥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吞活剥了面前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但她把龙在天与万福祥博斗的一段情节删去没说——江翠莲删除这段情节没有说,万福祥当然也就不会增补了。

    江翠莲哭了好大一阵子,才止住悲伤,冷冷地对万福祥说:“那年你抢了我的金条,当时我连死的心都有。现在我本应将你这一丑恶行径告诉你的父亲和丁长发等所有的人,然后将你这个魔鬼扫地出门。可我看在儿女的份儿上,暂且将你留下,但你这家中所有的财产都算是我的(江翠莲还不晓得万福祥从苗圃把她和龙在天生的儿子骗出去,把小孩子戴的‘金龙’、金项圈都拿走了的事)。

    “现在我给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希望你能够好好经营店铺,好好培养孩子,不准在外面沾花惹草,不准挥霍钱财,不准赌博酗酒,不准沾染任何**习气和嗜好。

    “但有一点你给我听好了:从今日起,你我夫妻恩断情绝,我们从此分开居住,我住家里,你住店铺,互不干扰,就像陌生人一样共同把孩子抚养成人。”江翠莲说罢,拿出万福祥的衣物、用物和铺盖卷儿,就让下人和万福祥一起搬到店铺里去了——万福祥与江翠莲的夫妻关系从此名存实亡。

    世间有句熟语叫做“因小失大”,是说有些人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小利而坏了大事,失去大利。这不!倘若万福祥当年抢了江翠莲的包袱,得了四根金条以后,扔掉青花包袱布和江翠莲的一应衣物,就不会留下“祸根”,也就不得东窗事发,弄得原形毕露。当然,从另一方面说,这也许就叫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一个人做了丑事、坏事,迟早总会露马脚、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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