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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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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郑承,世人叫我承侯(一)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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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生在一个王朝覆灭的年代,在我的身后,一段富有争议的历史在我父亲的手里陨落,他的十三个子女全部被杀得干干净净,剩余一个因在家省亲突然降生的我。

    我降生的那一日,皇城陷落,万马千军冲进去,杀了父皇和宫里的每一个人。

    母妃在外家生完我,听到这消息,当场昏了过去。

    当时外公知道事态严重,怕连我也被灭口,皇家真的一条血脉都留不下来,于是他自作主张将我交给了当时的名士郑家抚养。

    外公和母亲为了隐瞒我的存在,在那些人冲进来的时候,拿着刀自杀了。

    郑家是当时社会上的名家,不担任任何的官职,但却很受大家的尊敬,颇有威望,也正是这一点,新政不敢轻易动他。

    待我满月,郑家大摆筵席,还亲自邀请了当时新政的主要官员道贺,这样一来,大家对我的身份自是更不怀疑。

    我在郑家长大,年少要习许多东西,我问过当时郑家的主人郑锋,也就是我叫他爹的那个人,他说:“因为你身上有很重的担子,你必须很强大,才能挑得起来。”

    我似懂非懂,随着年纪的增长,我才开始慢慢理解这句话,也知道了自己身上的秘密。

    知道这个秘密的时候,我大哭了一场,我觉得我做不到,会辜负了所有人的期望,最重要的是,我并不想背负这些,我喜欢自己可以欢欢乐乐地生活一辈子就足够了。

    郑老爷子将我狠狠训了一顿,给我说起那一段如歌如泣的往事,彼时我才知道那一段历史加诸在我身上的重量,不是我想不要就能不要的。

    于是我失掉有关于孩子的一切快乐,为了这个使命日夜努力。

    等到我八岁的时候,郑府给我配了一位师傅,师傅对我的严格程度比之前的更甚,他很神秘,总是栩栩如生地给我描绘旧朝皇宫的辉煌和欢乐,然后把这一切消失的罪推给现在的皇上。

    那时的我并不懂事,学到最多的是仇恨,我曾经发了疯地一夜又一夜练剑,打算有朝一日进宫向那个摧毁了一切的元凶报仇。

    一直到十二岁,有一天,郑老爷子郑重地把我叫到书房去,我那是并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我懵懂地踏进那扇门,听到了有生以来第一个有关人生的使命。

    郑老爷子说,最好的报仇就是夺回失去的东西,让那些夺走的敌人也尝一尝失去的滋味。我的使命就是推翻现在的政权,恢复原来的朝政。

    长期的教育,十二岁的年纪我也明白了这一使命是多么的庄重,多么的艰辛,或许我要为之付出整个人生。

    但是我没有办法拒绝,就好像我没有办法拒绝自己从母体里出来的那一刻,我的家和亲人全都死去的事实一样。

    我更加刻苦,但也学会了最好的伪装。

    我选择了做一个世界上最知名的花花公子,花花公子的名号不管出现在什么地方,都不会让人觉得惊奇。

    轻佻和风流,这两样我轻而易举学会。老师曾说我是百年难见的奇才,如若不是生不逢时,必定是统治天下的明君。

    出入妓院,从莺莺燕燕口中获取朝中大臣的秘密,然后把这些秘密揣进怀里,做成最尖锐的武器。

    十五岁,利用这些武器和大笔的金钱,终于获得了一个虚名——承侯。那是许多人对我这样的做法嗤之以鼻,觉得一个用钱买官的人,绝非君子。

    君子不君子的,我才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承侯这个称谓让我成功地进入朝廷的核心平台,和这个政权的所有人有了借口联系。

    十六岁,“冠绝天下风流才子--承侯”的称号已经名满京城。提起我,许多姑娘都会红了脸,甚至有正经人家的姑娘不惜与家里决裂也要追随我。

    当然对于这些爱慕者,我是拒而远之的,没办法给予,就没必要糟蹋人家姑娘的好心思。

    我成为脂粉堆中的红人,对女孩的一切物件我都有很深的研究,甚至连难学的苏绣也被我运用自如,更别说令女孩子痴迷的琴棋书画了。

    那时候,总有无聊的人间机构虚选出姑娘每个月最朝思暮想的情人对象,我几乎月月当选。就是凭借这样的名声,就连深闺的姑娘都知道了我的存在。

    唯一让正经人家姑娘烦恼的,是我好似将妓院当做家。不管什么时候找我,只需要往妓院里头一喊,准能看到我探出的脑袋,这让她们对我既爱且恨。

    唯一让我意外的是,就在我以这样的名头誉满京城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在妓院里喝得酩酊大醉。在我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的有人进来,支走身边陪酒的乐伶。虽然我已经醉了,但长久以来保持的警觉,让我即使醉了也清醒地知道周围正在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什么事。

    来人身上的气质散发着独特的威严,这种威严感只有每次我看见那个新帝从远远的地方经过时,才感受得到的。

    他是他的人,我轻而易举地判别。

    关上了门,他的随从给我灌了一碗不知是什么鬼东西,我不能拒绝,只得喝下去。

    大概过了半刻钟,我悠悠醒来,睁眼看到眼前的人,很“配合”地被吓了一跳。

    他却什么都没说,静静地看了我好一会。

    我必须承认,别人像观赏街上的猴子一样看自己,是一件极其不舒服的事情。

    他给我亮了一个黄色的名牌,我就知道我的判别没有错。

    他说:“跟我来。”说完就转身离开,料定我肯定会跟上。

    我当然得跟上,我又不是不知道那黄色的名牌代表的是什么东西?

    他带我到的地方,让我出乎意料,是郊区的一座废旧的屋子。

    我疑惑不解地走进去,然后就看到了那个背对着我,墙上映着他长长的影子。

    我噗通跪下,心里其实忐忑不安。

    新朝不过十多年,他从父亲接过皇位不过两年,朝廷对这位新晋的帝皇还有诸多猜疑和不信任。

    看到他我就想起了自己,他坐在我本来的位置上,而我却换成了他本来的位置。

    世事总是这样绝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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