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盘古开天辟地至春秋鲁哀公十四年获麟,共二百七十六万年,计有十纪,乃出九皇。太古之时有天地泰三皇,名曰:元凤、始麟、祖龙;上古之时有天地人三皇,名曰:帝俊、帝江、姜轩;往古之时有天地人三皇,曰:伏羲、神农、轩辕。……至始祖姜轩称人皇,人族始兴,而圣祖功莫大焉。”——《司马迁—史记外传》
“传说在上古时代,百族林立,初生的人族在始祖姜轩、圣祖姜辰的带领下,披荆斩棘,历尽艰辛,崛起于天地之间,与妖族、巫族三足鼎立。”——《神话传说与人类起源》
“始祖母百年怀胎而生圣祖,圣祖降而十年不动不语,随始祖东迁行至风雷峡谷,乃醒。圣祖天生神灵,对天地万物之理、日常生活之法、武学战阵之道,无不通晓,亲率人族六百士,击杀来袭群狼数百,灭狼妖首领,人族乃存。故曰:圣祖起于风雷峡谷。”——《圣祖传》
而此时被后世誉为人族圣祖的姜辰,年方十岁,正全然不顾形象,屁颠屁颠地跟在风希后面追美,在他身后还跟着两个中年大汉。
距离那场大战已经过了三日,大战之后不久天空就云收雨歇,人族立即收拾行装,再次踏上征途。但那场大战的惨烈仍令许多人心有余悸,这是人族迁徙以来遭遇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战斗,虽然有水清、风希等人拼力治疗,但人族仍然损失了三百多人,目前仅余下一千五百一十四人,东迁以来已经损失过半,令各部落族人都十分低落。尤其是金阳部落,此次损失了二百多人,东阳跪倒在族人面前,痛哭失声。
姜轩等人心情也十分沉重。大战结束后,姜辰便把自己对于狼群不日之后将会再次大举来袭的推断告知他们,姜轩等人听后当场面如死灰。幸而姜辰提出一个应对手段,让他们看到了一丝希望。姜轩当即召集三个部落首领,向他们告知姜辰的推断,众人听了大惊,本有些怀疑,但听了姬云提到姜辰在金阳部落来人求援之前就预判了有狼群来袭之事,又听了姜辰对于狼性的叙说和他对于狼群再次来袭的一些应对之策,当下信服。
于是众首领依从姜辰所言,各自从部落里抽调出二百名战士,共计六百名战士供他驱使。这些战士都经历过那场人狼大战,对姜辰的勇武也十分钦佩和敬畏,因此听说由姜辰带领他们,个个兴奋不已,没有一个因为他年龄小而心生抗拒之意。这个情况令姜辰不由赞叹,这个时期的人族太淳朴了,也更坚定了他的信念:如此淳朴可爱的族人,我怎能让他们受到伤害,一定要寻到一方适合人族生存和发展的繁衍生息之地!
在人族起行后,姜辰发现,人族三个部落是分开行走的,烈山在前、金阳在中、黑石在后,这不利于人族在行进中对于突发危险的应对。他当即找到姜轩,请来各部落首领商议。在他的建议下,人族行进队伍改为三个部落联合,妇孺和伤员在队伍中间,其他战士分为四队,分别守护队伍的前后和两翼,而姜辰则带领六百名战士在前方不远一边开辟道路,一边领悟通臂劲。
在出发前,姜辰就向姜轩讨来了他自创和修炼的几部锻体功法:磐石经、通臂劲和风雷拳,欲传给六百名战士。他细细看过后,将磐石经和风雷拳先放下,这两个功法皆是强化基础之道,见效较慢,不能用于应急,只有通臂劲乃是气力运用之道,一旦领会体悟到,就可以立即发挥出来,他决定将通臂劲传给众战士。对于常人而言,领悟往往比打基础更难,但姜辰前世所学各个领域无不涉及,一通百通,自有妙法。
通臂劲与后世咏春拳中的寸劲相似,都讲求的是全身上下四肢、肌肉、筋骨以及内气的协调配合,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在瞬间爆发出最为强大的一击。姜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六百名战士讲解了通臂劲的原理后,手持木矛做了示范。
众人紧紧盯着姜辰,但见他手握木矛,在发劲的瞬间,颈、双肩、双肘、双手腕、腰、双股、双膝、双脚腕全身十四关节同时旋转,整个形格如待发之弓箭,借助地面强大的反推力,一个起跃,身形猛然反弹,同时右臂振动,右手握矛瞬间射出,“嗡!”的一声,似乎空气都要被撕裂,木矛仿佛挟着风雷之力,旋转着没入百丈远的崖壁之中。众战士包括在一旁观看的姜轩等人都被震撼的久久不能言语,要知道洪荒时的石头比后世的钢铁还要坚硬几分,相隔百丈远,姜辰仅凭臂膀之力,就将木矛连头带尾射入崖石之中,如此威力实在令他们惊悸心寒,又让他们无比激奋起来。
姜轩等修炼锻体术的众首领厚着脸皮上前向他讨教,水清姬云等修习道法的女子并未搀和,不过姬云却向她的两个儿子姬木和燧风下了死命令,要一步不离的跟真姜辰,有啥学啥!这令姜辰很是无奈,整天背后跟着个两个兽皮大汉,算什么回事!更令他窘迫的是,这个两个憨厚的家伙都年近百岁了,还向他这个才十岁的小少年一口一个哥哥叫的很是真诚,姜辰一反对,他们就可怜巴巴的道:“叫哥哥没错啊,不叫会被妈妈揍的!”那憨厚可怜的大叔模样令他直接笑喷,向天无语长叹:自作孽,不可活啊。这事回溯起来,却是水清、姬云、雨落、雪白等人要把他讲述的一套“祖宗十八代”的血亲九世和日常朋友平辈之间的称谓之法传给各部落族人,姬云先教给了自己儿子,并要求他们称呼姜辰为“哥哥”,在她看来,姜辰虽小,却是人族二代第一人,二代族人中大哥的地位和称谓当之无愧。
不过姬木、燧风起先只是奉命行事,到后来却越来越喜欢跟着他这个小大哥,觉凡是有姜辰在的地方,就有无穷的惊喜。第一个惊喜就是火的使用。
百年以来,人类生活方式均是以采摘为主,实在没有可采之物时才进行狩猎,一方面狩猎危险太大,另一方面人们认为野兽血肉是有毒的,不到万不得已之时不食用。这也是姜辰在那场大战后,看到族人只取了所杀巨狼的皮毛,而将血肉弃之荒野,细问之下才知道究竟。原来人族虽早早接触了火种,并有不少人修习火系道法,但他们对于火的运用仅限于抵御野兽攻击和烤火御寒,并没有用火烤制过肉食。平时也有人学野兽生食血肉,除了第一代人族因为是圣母娘娘用息壤所造,体质强健外,其他人族往往腹泻不止,甚至有的孩子吃了后导致死亡,这些情况的发生,让人族认为野兽血肉是都有毒的,如同有些有毒的野果一样不能食用。
姜辰听了轻叹一声,这其中的因由他自然是知道的
-->>(第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