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结束了对我的训斥,替我捋了捋额前的碎发,道,“那公孙敬声虽然心胸狭隘,却惜命的很,有了这个教训,以后应该不敢再找你的麻烦。”
他的手刚一动,无数道目光立刻如同利刃一般从我面上剐过。我哀叹一声,这般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密,他就没有一丝身为公众人物的自觉么?
“你断了他的手臂,公孙贺想必要找你的麻烦。”我的头,已经低的不能再低。
“公孙贺算什么东西?”霍去病冷冷一哼。又微微皱起眉头,“该死的公孙敬声。竟敢惦记你的身子,断他一臂,只是不想让舅舅太为难,否则……那个家伙死不足惜。”
“你……”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是有资格张扬的,可是我没有。
我不但招惹霍去病,还引得他们兄弟反目,这是多么大的罪孽啊?传到二十三世纪,老子还要不要混了?
我越想越是郁闷,唉叹一声,“这么一来,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存在了。”
之前所有的遮掩,全都白费了。光看下面那群女人看着我的阵仗,我就胆寒。好容易出了这么一位万众瞩目,英雄了得,才色兼备的偶像,却叫我这个不搭杠的外来人员给抢走了,我实在无颜面对汉朝的广大妇女同胞。
他冷冷一笑,“那又怎样?知道就让他们知道去。我从未想过要掩盖你的存在。难道我霍去病的妇人,还要藏头露尾么?”
我看看他,又看看底下黑压压的人群。
长安城关系复杂,耳目众多,只怕不出一日,就会传到他的那位青梅竹马耳中,就算公孙敬声不敢动我,那卫长公主却能饶得过我么?他终究是不懂女人嫉妒的可怕啊!
或者,也不是他不懂,只是他不屑。
双儿和李婶也挤了过来,跪下去磕头,“多谢冠军侯救命之恩,多谢二宝……夫人出手相助。”
“这两个人你认得?”他扫了一眼道。
“是建阳里的故人。”我虽觉得心力交瘁,还是道,“她们孤儿寡母,留在这里,难保公孙敬声不会再找她们的麻烦,候爷可否给她们一个去处?”
“既是你的故人,就带回去侍候你罢!”他随意道。多一两张嘴吃饭,在他看来,完全没有什么影响。
我侧身向李婶道,“李婶,你可愿意?”
“愿意,愿意!愿供恩人差遣!”李婶连声道,拉着双儿,感激地又俯下身去,连磕几个响头。
汉代的奴仆有两种,一种是卖身为奴的,一种是自由人,类似打工的性质。
家奴的地位再低贱,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比李婶和双儿这种漂泊在底层,没有固定收入的小市民还要有保障些。至少能获得主人的庇护,不是谁都可以任意打杀的平民。对她们来说,在哪里都是一样生活,遇上一个霍去病这样的主子,家奴的地位,比寻常富人都还要高上几分。是以她们听说能入霍府,脸上均有喜色。
霍去病对地上还在磕头的车夫道,“带她们上马车去,这次幸得无事,再有下次,决不轻饶。”
“是,是!”车夫敬畏地又磕了两个头,方站起来,引着双儿和李婶去马车。
霍去病抱着我,一拉缰绳,战马便扬蹄向前,马儿所过之处,人群自觉地分开一条道,少女少妇们,依旧用幽怨的目光盯着我和霍去病。我摸着脸皮想,当务之急,是要赶紧再试验出另一套易容的法子来,否则我这平安的日子,就过不了很久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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