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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啊,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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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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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错,大家都是娇嫩美丽的玫瑰,但对于偏激的我来说,娇嫩美丽往往是无趣的。公主的娇嫩美丽,必须或多或少地挽救这个烂世界,让世界再往"值得生存"的方向移动几公分都好。她的娇嫩美丽不能和世界无关,不能把烂世界映照得更烂更不堪。

    我当然知道有那种"与世界无关"的美。对那种美,我好像既不感动、也不相信。

    亲爱的宝宝,等你长大以后,你所看到的那个我喜欢的女生,很可能跟我讲的很不一样了。人和人的相遇都只有一段,我会错过我的,你也会错过你的,公平。

    一个画面〈清晨,咖啡壶旁〉

    亲爱的宝宝:

    我正在写字。

    写字。

    和你最亲的那个女生,在我面前做过很多精彩的事,但我脑中经常浮现的一个关于她的画面,却是一个很安静的画面:她在后台,静静地在写字。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在录影前,漂亮衣服穿好了、头发梳好了,却拿起笔很专心地在纸头上写字。

    那天我们的来宾是个她很在意的长辈,她很兴奋,又忍不住要想刁钻的问题对付他。我看见她咬笔杆想问题,想到了就用力写几个字,露出小学生的神情,我觉得可爱极了。

    每个认识她比较久的明星,都会在节目里称赞她从小女孩长大成美丽的女人了。

    我却着迷于她像小学生写字的那一刻。

    难忘的时刻(书店隔壁)

    亲爱的宝宝:

    我人生的这段时间,花很多时间做电视节目,其中有一个一对一的访问节目,每次会不间断地问对方问题,从一个小时到三个小时之间不等。

    当中有些问题,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拿来问跟我最亲近的人,我甚至不会拿来问我自己。就算问了,也答不太出来吧。

    比方说:

    "你后悔做了那个决定吗?"

    "你从几岁开始知道自己不好看(或很好看)?"

    "你不在以后,希望将来的人怎样记得你?"

    有时候也会问问很有钱的人:

    "你到底要赚到多少钱才觉得够有钱?"

    这些问题,很少人会拿去问爸爸妈妈伴侣好友,不一定是不想问,多半是怕问了以后,不确定要怎么面对那个被问出来的答案。正常人可不像我这种受雇的杀手,可以尽情地开枪发射,开完枪就闪。

    所以我访问好友的时候,反而常常表现得不好。我会不由自主地避开他的痛处、协助防守他的秘密,也不太能一针戳穿他的假。原因就这么简单:我们在人生里还要相处下去。

    当然除此之外,我这样的杀手也常吃瘪,只要来者武功高强、身手比我敏捷,我就会看起来像个笨蛋。

    记者常常问我,我访问过的千百人里面,谁最让我难忘这类的问题。

    他们总以为,我会转述一句什么光芒万丈的哲王之语,但其实我脑中浮现的,通常是不值钱的屁话。

    我问电影导演李安:"你拍完《卧虎藏龙》以后拍《绿巨人浩克》,你有故意把武侠片的元素带进科幻片吧?"

    "我没有啊。"李安回答。

    "那为什么绿巨人浩克会轻功?"

    "那不是轻功,那是跳得高。"

    李安一贯微笑地看着我,我忍不住笑地看着他。

    诸如此类的时刻。

    启发〈记者会的角落〉

    亲爱的宝宝:

    我访问过的千百人里,有谁说了哪一句话,对我很有启发的?

    不是诺贝尔奖得主,也不是政府领导人,而是曾经以她的身体迷倒过很多人的日本女星,饭岛爱。

    我翻着饭岛爱的书,问她:

    "你这么恨你爸爸,但你又这么想再见到他,这不是很矛盾吗?"

    "老师啊,"饭岛爱笑着用敬语称呼我,"人生本来就是由矛盾组成的啊。"

    她真是简单明了,我也就恍然大悟。

    签名〈喝咖啡〉

    亲爱的宝宝:

    我身边出现的很多明星,常常被要求签名。

    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意思?

    明星的签名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加持的符咒吗?还是见过本人的证据?

    最后不就是被转手卖掉。或者直接丢掉吗?

    我有一阵子常被要求在陌生人的手机里录下叫人听电话的叫声,或是取代闹钟铃声功能叫人赶快起床的叫声,这好像还比签名有用一点,加深了我所从事的是服务业的感觉。

    演唱会〈好朋友的大房子里〉

    亲爱的宝宝:

    现场演唱会。

    八个朋友,围着大房子里的大木头桌,吃完布丁以后,开始说每个人去过的现场演唱会。

    没有人够老得赶上披头四,但有人竟然听过鲍勃?迪伦的现场,大家赞叹了一下。另外几个人讲起自己哭得最凶的演唱会,都不是很有名的。妮塔说起她在纽约一个荒废剧院里听的那场演唱,她感动的不是主角,而是半途以神秘嘉宾身份现身的、当时一个刚从勒戒中心放出来、因为遗传白化症而披着满头白发的年轻女歌手。

    芮塔则说起一个喜欢单脚站立整场演唱会、疯狂吹笛的吹笛手。

    "他们都只有名那几年,后来就没什么人知道了,有名大概也不是太吸引他们的事吧。"她们说。

    我参加过的演唱会,全场最多人的大概六万人、最少的大概八十人。每次我都好感动、好高兴。我喜欢看几万个人接力的、把手上喷火花的火花棒一个接一个地散布到全场都是。我喜欢在场里挤满快让人窒息的热情的时候,抽空抬头看天上的星星。我也喜欢在小酒馆里看有的人醉着有的人吻着,听着自己也醉了的满头白发的歌手,在唱我怎么听都还是会流眼泪的歌。

    宝宝,我为什么一直对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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