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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与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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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倾国之痛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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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特工、四百多名士兵和八百三十名苦力,动用十辆卡车,对南京地区的图书和文物进行了三个多月有计划、大规模的掠夺。日军抢夺了从故宫南迁到上海的尚未转移的三千多箱珍贵文物,掠夺了中央研究院的图书资料和标本一千零五十二箱,还从金陵女子大学抢走古籍和珍贵文献等一千七百余册。

    日军还大肆掠夺南京民间所收藏的文物和文献资料。其中,南京大石坝街五十号著名中医兼词学家石云轩家,被劫珍贵书籍四大箱,古玩字画两千多件。全国闻名的丁氏“八千卷楼”藏书楼,也几乎被洗劫一空。

    二战结束之后,德国陆续归还了纳粹在欧洲各国抢夺的各种珍贵艺术品。但是,直到今天日本依然拒绝归还许多在中国抢夺的艺术品和文物。

    在抗日战争中,中国被日军征掳的劳工总数超过一千万人,仅在东北被虐待致死者就达两百多万人。日本历史学家上叶在《圣战墓碑》中指出,这是“日本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

    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东条英机内阁为解决国内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于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了《关于中国劳工输入日本国内的决定》。随着战局的失利,一九四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再次作出了《促进中国劳工输入日本国内的决定》。据《关于劫掠中国人事件报告书》记载,仅从一九四三年四月至一九四五年五月,日本就从中国各地掳掠劳工共一百六十九批,共四万一千七百六十二人。由于饥饿、疾病和虐待,乘船前就死亡两千八百二十三人。

    经过将近半个多世纪的抗争,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花冈事件”诉讼终于落下了帏幕。这起索赔案,是中国及亚洲受害国在战后对日本的诉讼第一案。

    二战时期,侵华日军强掳中国人到日本充当劳工,其中九百八十六人被抓到日本秋田县花冈中山寮集中营,为“鹿岛组”做苦工。由于日本当局的残酷虐待,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这批劳工就死亡了四百一十八人,平均不到两天时间就有一人被夺去生命。

    一九四五年六月三十日,面临死亡的数百名中国劳工举行暴动。他们遭到了当地宪兵、警察、乡军人会等两万多名刽子手的血腥围捕和镇压。被抓回来的劳工被迫跪在碎石子上三天三夜,没吃没喝,许多人当场死去。暴动之后两个月,日本战败投降,但秋田县地方法院仍然按照战前法律判处参加暴动的劳工死刑。

    日本著名人士内山完造在《花冈惨案》一书的前言《忏悔的铁证》中写道:“只要一听到花冈惨案,我就感到窒息般的痛苦。说它是残暴呢,说它是无耻呢?纵令是战争时期,这样的事人世间就该有吗?而且一想到这是由我的同胞动手干出来的事,那就不止惭愧和悔恨,还要泣不成声了。”

    一八九五年,满清政府被迫将宝岛台湾割让给日本,此后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长达半个世纪之久。近代以来,台湾问题成为中国最大的国殇、最大的乡愁。

    日本占领台湾之后,建立警察政治,配合保甲制度的实施,达到了所谓“治安平定”的目的。日军还以现代化的武器装备对原住民进行征伐,并实行残酷的屠杀。日本占领当局将原住民居住区以流电铁丝网封闭为特殊的禁区,将原住民当作囚笼中的动物。日本学者盐见俊二在《日据时代台湾之警察与经济》一书中指出,由理蕃警察主宰一切的原住民居住区堪称“中世纪的独裁王国”。

    日本在台湾大力推进大米和砂糖的生产以及各种现代工业,但其目的都是服务于日本军部的军事战略。据一九二八年统计,台湾的十一家新式制糖公司中,全部资本的百分之九十四,隶属于三井、三菱、藤山、松方四家财阀的子公司所有。一九三一年,台湾对日本的贸易额为百分之八十六。台湾成为日本独占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给地。

    日本当局对台湾的殖民统治,其皇民化运动、皇民文学及志愿兵运动,在台湾人民心灵

    中留下了难以抚平的伤痕。

    日本对中国的疯狂掠夺并非始于“七·七事变”,这种掠夺早在“七·七事变”前就已持续了六十多年。

    日本向中国所作的第一笔具有战费赔偿性质的赔款,是一八七四年的琉球事件赔款。当时,日本借口琉球渔民被台湾高山族人误杀事件,出兵三千侵犯宝岛台湾。一八七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满清总理衙门与日本全权办理大臣签订《北京专约》,以“抚恤”之名赔偿日本银两五十万两,折合银元六十五万元。

    然而,所谓“抚恤”只是满清王朝自欺欺人、保存颜面的小把戏而已。连李鸿章也悲哀地叹息说,这不过是“以抚恤代兵费”而已。虽然这次赔款的数额不太大,却开了日本对华索赔的先例。

    中国对日本的第二次战争赔款是甲午战后赔款。根据《马关条约》的规定,中国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限七年内分八次还清,其中第一次五千万两不计利息,其余一亿五千万两按每两年加百分之五的利息。此外,日本为了压迫满清在规定年限内交清赔款,还派驻军队驻扎在威海卫,并由中国每年供其军费白银五十万两。为尽快还清对日赔偿,满清政府在一八九五年、一八九六年和一八九八年先后向俄国、英国、法国、德国举三笔巨额外债,并为此而支付更高利息。

    这样,中国在甲午战后对日赔偿有:军费两亿两,威海卫驻军费一百五十万两,中国为此多支付利息两亿八千零一十七万两,加上赎买辽东半岛费用三千万两,总计白银五亿一千一百六十七万两。

    中国对日本的第三次战争赔款是庚子赔款。日军积极参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在占领北京期间掠夺户部银库中的白银,为掩盖罪行还放火焚烧了户部。根据《辛丑和约》的规定,日本从中国的赔偿总额中获得赔款额三千四百七十九万两,利息四千一百一十五万两,本利合计七千五百九十四万两。

    中国对日本的庚子赔款一直支付到一九三七年九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国民政府正式对日宣战,宣布中日之间所有条约、协定、合同等一律废止。

    以上三笔对日赔款,是日本帝国主义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极其沉重的负担,极大地阻碍了中国近代化的过程。同时,这笔巨款也是日本近代以来经济腾飞的重要资源,是日本迅速军国主义化、武装到牙齿的基本财源。

    与日本的贪得无厌相比,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中国对日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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