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让快乐的人更快乐,痛苦的人更痛苦,那么好男人常常赢得同情而坏男人常常赢得爱情。
在我这个年龄阶段的男性,我的同龄人特别是异性往往很别有用意地称我“你们男人——”然后抿嘴一笑娇嗔道:“好讨厌哦”!这种娇嗔能起到一种使肌肤凹凸不平的特殊效果,所以我宁愿把骨子里并不存在的大男子主义端出来**,纠正她们应该说“你们男人”。
其实我身边的异性有一种很奇怪的脾气,就像长皱纹的去做拉皮,希望自己的面孔与年龄成反比,好比老太太长成女婴状,说到底还是心理上的掩耳盗铃。因为她们刚巧与我相反,喜欢别人叫她们“女生”而不是“女人”。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比较理性的人,宁可做快乐地赢得同情的男人,也不愿做痛苦地陷入爱情的男人,好坏倒尚在其次。然而却又不得不把握分寸。
不记得哪个伟大的思想家说过即便是向真理的方向前进一步,哪怕是一小步,真理也会变成谬误。同理,如果我“好”得过分,将自己逼上完美的绝境,就会被女生们在茶余饭后的谈话中荣幸地贴上“待售”的标签,竞相追逐。
为了不让这样的悲剧上演,我把“好”定义在明哲保身为基础的圆滑态度上,像一锅熬好的粥,谁都能喝上一口,但是偶尔也会有烫嘴的时候。
说这话的时候我正读大学一年级。话说正确的理论能够更好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好比“三个代表”挽救了一批贪官污吏。我高举理论的旗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十分幸运到现在依然无人问津。于是我这锅不知是糙米还是糯米的粥也就继续不愠不火地熬着。
一开始谁也不知道绝缘体能导电,就跟我遇到九斤的时候根本没有意识到她会成为我沿着正确轨道行驶的绊脚石一样。
那天我和平时一样去上课。因为学校分新旧两个校区,我所在院系的学生住在老校区上课却要花近半小时的车程赶往瑶湖那边的新校区。车上人很多,谁挤了谁的腰胯揣了谁的软肋都是很平常的事儿,因此当一个有相当吨位的航母(我寻思着她宽阔的后背能并排起飞几架F-14)踩了我一脚并含羞带怯冲我说对不起时,我很体谅地露出个温文尔雅的微笑,说了声没关系。
尽管我当时一只手高高吊在半空中的扶手上,脚下那双鞋象经历了蒙古骑兵的铁蹄,被践踏得不成样子,但是我想这丝毫不影响我展示我个人独有的男性魅力。
然后我听见身后有一个声音咒骂了句“虚伪”,于是回头搜寻声源所在。身后的大部分同学都是我同班或者同系的。拿我的名声在外有口皆碑来说敢那样说我的人在我们系大概还没横空出世。倒是坐在窗边的那个长发女孩让我着实注意了一下,不过她看上去很美,属于那种特别天真无邪心地善良的女生,犯不着也不可能在我背后放枪。
可接下来旺才向我努努嘴我才知道自己错了,猛然一惊就跟发现小龙女变成李莫愁一样。
旺才其实叫桂旺,广东人喜欢在名字后加一个“仔”字以示亲昵,就跟刘德华老得可以做我爸了我却还叫他“华仔”差不多。听上去好像《唐伯虎点秋香》里头那条幸福到死了还有人为它卖身的狗一样。
其实我这人挺大度的,别人说我什么我都不太在意。再说她说得一语中的,我的确够虚伪的。那笑容现在想来就象花生酱里掺和了些泥巴,装的是那么回事儿的样子,其实怪恶心的。这种感觉有如被日寇蹂躏过的妇女还强颜欢笑地说阿里阿多。
后来我转回头去一想太可怕了,有人在暗中洞悉世事般把你看透,表面却讳莫如深,如果她想对我做什么的话,我绝对难逃魔爪。下车的时候我朝那李莫愁多看了两眼,我保证就两眼,可是旺才却拉了我让我去上课,说这堂课的教授喜欢把逮人迟到或者早退作为自己一种特殊爱好长期培养。我们私下里一般尊称他为“叫兽”。
当时我还没把她当绊脚石来对待,毕竟像我这么理智摒弃“男性本色”而置身江湖之外的人很少,简直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一方面是由于我们系的男生向来受到的青眼比较多,另一方面我们这的女生网罗裙下之臣的手段也着实高明。所以这样一来我的行情似乎渐涨了起来,经常会受到一些莫名的骚扰。
好象那天是晚上九点多,我做完家教回学校的路上,猛地被一个女生给拦下了,她说没赶上最后一班车,央我带她回去。我一看是她(可能是多看了两眼后留下的深刻印象,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过目不忘),她似乎也意识到了是我,支吾着没吭声。我说上来吧,从这到学校起码也得半个钟头,我载你回去。她抬起头说了声谢谢,那一对晶晶亮的眸子看了我一眼,然后迅速低下头,跳上我的单车后架。
后来我想起坏就坏在那时候我又多看了她两眼。徐志摩那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能流传至今,我估摸着与当时那位日本女郎的杀伤力有很大联系。因为我当时就身受重伤,心里想着古墓派的武功果然名不虚传。我一边蹬车一边装做漫不经心地问了她所在的院系、年级、电话等等等等,我想只要我乐意几乎连她的身高体重三围也能套出个大概。
不过在问起她的名字时,她在我身后半天没应气,要不是蹬车让我越来越吃力我还真以为她跳车隐遁了呢。
憋了半天她告诉我她叫九斤。
这个名字好象在哪里听过,我想起鲁迅的小说好象有个九斤老太,成天嚷着一代不如一代。
然后我告诉她我叫“温八叉”。老妈喜欢叫我爽爽,按她的叫法我细算了一下我名字里的确有八个叉。不过回忆起来真是种罪过,因为这样的牵强附会反而会让我背上冒名顶替的嫌疑。谁都知道在我之前有个温庭筠,他的妈妈不知道是不是也喜欢叫他爽爽,要不然为什么他又叫温八叉呢?
她在我身后轻轻地笑了一下,那笑声仿佛一滴掉进水缸里的颜料,慢慢地晕了开去,溶进了空旷的夜色中。临分手的时候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是又没细想。广东话喜欢把“九”念成“狗”,所以九斤的名字在旺才念来就成了“狗精”。我始终认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是句永恒的真理。
没过几天我接到九斤的电话说为了感谢我在她落难之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决定请我吃饭。
当时我正在看《蜡笔小新》。小新每看见一个漂亮
-->>(第1/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