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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上眉儿短篇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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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而不漏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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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都会用他那带有幼狼性的特殊音调问:姐姐你爱吃青椒吗?在得到答复之后又继续问:那胡萝卜呢?

    旺才在一边大加赞赏说小新这伢仔真厉害,懂得从细微处着手从而把握全局。不是有句话说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基于男女平等原则,这句真理同样适用于女人。

    我答复她之后觉得古墓派似乎有对外吸取经验的意图。有句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我是一棵萝卜的话,那么在我跳进那个坑之前我已经打定主意要让自己变得坏起来,以便赢得的是爱情而不是同情。

    所以我们同去KFC吃东西时我看着她排队-买东西-付帐一点也不心虚,并且丝毫没有越俎代庖和怜香惜玉的念头。反而在座位上气定神闲,一脸得道高僧的嘴脸,跟我的名字温爽相得益彰。我乘这当儿分析了一下我对九斤的喜爱程度,应该说是不深,否则我早就像旺才一样迷失自我了。

    旺才是那种用刻度尺精确了做出来的江南情种,一到春天就生机勃勃,到处留情。古人早说过多情自古空遗恨,于是他一失恋便把这种遗恨发泄到头发上,欲显示一种从头开始的士气,屡败屡战。我就见他从黑发到棕发,再又棕发到金发,最后染了个时下最最流行的所谓忧郁蓝色,结果让我们在他脑袋上看见了金色与蓝色的完美结合——一片草长莺飞春意盎然的绿色!让我不得不产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感。回到前面的思绪上来。

    基本上我对九斤的好感源自于她的相貌——漂亮女孩总是给人以感官上的愉悦,如同我本不太坏的脸孔最近总是让一些女生在梦中演绎成白马王子的形象一样。然而她对我超乎正常的熟悉让我对她产生了更大的兴趣!

    看来她很了解我呢。九斤端来的托盘中盛着我最爱的鸡腿汉堡,而且薯条她也没帮我要番茄酱。这一事实更加证明了我猜测的正确性。这场游戏越来越有意思了。她大概也知道我爱吃青椒,也爱吃胡萝卜吧?

    于是我吃着没蘸番茄酱的薯条阴恻恻地问她我们好象在什么地方见过,是吧?

    她垂着头很专心致志地挑着汉堡里的生菜,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工作完毕之后才撑圆了一双美目问我刚才说什么。我第一次在除了温朗以外的女生面前很没风度地吃东西,借她常说的话来说就是:化悲愤为食欲。

    我和妹妹温朗的关系可以组成一副不错的太极图。首尾相连,因为我们是一胎所生;黑白分明,因为我们都是表面表现出来的和内心所想的正好相反。只不过我的表现是温文尔雅,她的表现是火暴易怒。我和温朗从幼儿园开始就在一个班里念书,到大学才被分开,但那仅仅是因为她跟我不同系的原因。但是这样的分别让我觉得有盘古开天辟地的功劳,这样她便少了一个可以折磨的对象而我也因此得以脱离她的魔爪苟延残喘现在。

    和九斤吃完东西她就和我分道扬镳了。她说要去见一个朋友,请教一些问题。我无意跟踪她,这点我可以向毛主席保证,只是她见朋友所走的路线和我回学校的路线正巧相同,所以我只好跟在她后面。为了不让她发现我,于是我只好由灵长类退化为爬虫类,顺便幻想自己背了个甲壳,在某个明媚天空下的金色沙滩上悠闲漫步。

    虽然我的视力不佳,但是看见美女之后也会突然天赋异禀变得火眼金睛。尤其一个美女是九斤,另一个机缘巧合正好是我那个打母亲十月怀胎就跟我混得很熟的妹妹温朗!

    然后我考虑到应该和我亲爱的妹妹进行一些必要的亲情方面的沟通,于是我露出一个“他乡遇亲人”的惊异表情,上前去跟她打了个招呼。温朗当时的表情似乎要抓起斧头砍人,而凶杀案的被害人正不知死活地微笑。其实我只是在庆幸她把头发规规矩矩给束了起来,否则世界上就少了一个美女多了一个妖怪。维和部队要找我麻烦的!

    而九斤的面部表情也颇值得玩味。她高深莫测地用那双玲珑目似怒非怒瞅着我,仿佛福尔摩斯在研究被害人的死因。

    僵局终于被善良的人打破:温朗,难道你不该对久别重逢的哥哥表示点什么吗?温朗没好气地说你来干什么?

    我用眼神在她们两之间流连了一下,用一种什么都明白了的语气对九斤说:我是来告诉你,想不到你长这么大了,裘衿。其实在她吃东西的时候我就觉得她挑生菜的动作好象在我的记忆里有这么一个储备的画面。那是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有那么一个丑丫头,每次不吃生菜时总悄悄挑出来。我是好心怕她被老师骂,所以一直帮她吃。似乎小的时候总是欺负她,和温朗一起口齿不清地叫她“九斤”。后来也不知道她和父母搬到什么地方去了,一直没有联系。从那以后再也没人要我替她吃生菜,再也没人让我叫她九斤了。

    那段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最爱玩的游戏是扮家家酒。因为她太丑,小鼻子小眼儿的,几乎没有谁愿意跟她扮成夫妻,除了我。其实我是怕她一哭起来就把本来就小的眼睛给哭没了,所以为了她将来的幸福考虑,同时也为了不和温朗一起,我决定给她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现在想起来我高尚的情操就是在那时养成的。古人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果然至理名言!

    照理说有人可怜你给你面子和你玩耍你就应该识相点才对,可她不!她不仅要扮成妈妈,还要身兼二职扮演娃娃,当“娃娃”生病时“妈妈”不在,于是只好我这个做父亲的抱着女儿去医院。当时我们俩一般高,她甚至比我还重几斤,肥得下巴颏上都是肉,这游戏对我来说简直是梦魇。

    不过事过境迁,她居然变得这么漂亮,也难怪我一时没认出她来。嘿嘿,我想如果现在扮的话我一定会非常乐意当作党和人民赋予我的历史使命来完成的。

    旺才一簇映阶碧草般的头发晃进我的视线,他用刚学来的生硬普通话问我怎么笑得活像一只偷了腥的猫,颇有文采的比喻让我对他刮目相看。这小子最近在追一中文系的才女,嫌自己的粤方言影响花前月下的呢喃,于是猛K现代汉语。前天还看见他借了本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来看,真的是很夸张!

    我告诉他原来九斤是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往昔恋人,曾经有过极美好的回忆。旺才大变脸色说了句让我昏厥的话:完了,她今天要考我背诵《长干行》。幸灾乐祸地,我告诉他李白的《长干行》总共有十八首。

    我继续看《蜡笔小新》。那个小色鬼在海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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