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铁凝短篇小说、散文随笔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省长日记第(2/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也不含混暧昧,因此可以说他的表情是成功的,尽管那是一种突击出来的不成熟的夸张,带着一点点强迫性挣扎在他那略显稚气的狭窄的小脸上。从此,袜厂的人都知道孟北京是一个不爱吃菜的人。何止是不爱吃啊,回忆他当时的表情,那简直是一种对菜的无法容忍。

    决不能简单地用虚荣心来概括孟北京那一番对菜的“厌恶”,连他自己也弄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当众做出那么一个宣布,为什么他的语言会不加防备地抢在了他的思考之前。也许他本是要用这样一个回答来抚平众人那骤然而起的好奇心的:没什么这没什么,我的饭盒里没有菜仅仅是因为我不爱吃菜,仅此而已仅此而已。可是,他的回答却违反本意地反而使他更加令人好奇,反而使他成了一个具有明显特征的人:孟北京么?噢,就是那个不爱吃菜的人。后来厂里有人提到他时会这么说——不爱吃菜成了孟北京的特征。孟北京不愿意成为有特征的人,那是很累的,而且不安全。为什么他会由普通平凡的生活一下子掉入疲惫而又不安全的境地呢。从前他的不吃菜仅仅是他临时性生活计划的一小部分,他的不吃菜和袜厂、和众人、和李二香、奔儿头、小林子没有关系,他有不吃菜的自由,他也有吃菜的自由,这自由在他自个儿的手里攥着。现在,他稀里糊涂就把这自由拱手交了出去,或者那根本不是拱手交,那简直就是他本人对自由的一种自觉而又主动的恣意窜改和扼杀。谁都看见了说到菜时他那一脸嫌恶的表情,谁都了他那根本不爱吃菜的宣布。那不再是个人生活的一项临时性计划,那已经变作一种与生俱来的习惯所成就的信念:因为他说了不爱吃菜,所以他必须不吃菜。

    他必须不吃菜。

    日月茬苒,光阴似箭。孟北京坚持着他这必须不吃菜的信念。午饭时他变得爱扎堆儿凑群儿,专捡人多的地方坐下,刺啦刺啦把饭盒弄得挺响,让大家眼睁睁地看清他的饭盒与菜无缘,他的饭盒就如同他的表白一样,诚实而又无瑕。晚上回家后,当他为自己和失明的母亲熬了萝卜或炒了白菜,他本可以身心放松地享受一下吃菜的乐趣,他本可以大模大样地把筷子伸向菜盘,他却不再能够大模大样和身心放松了。他夹菜时显得扭捏,显得犹豫不决;咀嚼时也尽量轻声轻气,仿佛四周埋伏着偷听和偷看他吃菜的人。即使面对母亲那双失明的眼,他也能感觉到那眼里有窥测的光。有一年他被邀请参加小林子的婚礼,那是80年代的事了,中国人的生活正渐渐地好起来。小林子娶的又是位酒店厨师的女儿,婚宴的菜肴自然比较丰盛和实惠。可以说,桌面上所有的菜都令孟北京眼界大开胃口大开,所有的菜都在向他的肠胃发出献媚般的热辣辣的邀请,席间还不断有人劝酒劝菜。长期的缺少蔬菜和营养失衡使孟北京常常口舌溃疡,皮肤也愈加粗糙。眼前的佳肴不仅引他腹中阵阵鸣叫,连他皮肤的每个汗毛孔都簌簌颤抖着张了开来。若不是身旁的奔儿头以知情者的身份及时替孟北京“解围”,孟北京简直不怎样才能摆脱菜们那铺天盖地的。遇有人向孟北京劝菜,奔儿头总会扯着大嗓门,暴凸着大牛眼对他们说,咱们吃咱们的,别管这位孟北京,他不是客气,他是不爱吃菜,他腻歪菜。我们俩一个车间十几年了,我从来没他吃过菜!孟北京一边表示赞同地使劲点头,一边用一大口馒头堵住自己的嘴,就像堵住了一腔的悲愤。紧接着,他干脆把筷子推到一边去,声明说因为他不吃菜,所以根本不必为他设筷子。大家果然不再理会孟北京,这使他在满腔悲愤的同时又有了几丝欣慰。他发现他们信了他,他的工友们终于相信了他那不爱吃菜的习惯。刚才奔儿头的解围就是证明,就是货真价实的证明。曾几何时,孟北京还怀疑过他的工友对他的相信呢。有天中午,就在他当众宣布不爱吃菜不久后的一个中午吧,当孟北京打开饭盒准备吃饭时,发现在他的饭盒里,在两个窝头旁边,居然出现了一小撮炒菜,而且那不是一般的炒茄子熬白菜之类,那是一小撮蒜苔炒肉丝。碧绿的蒜苔和鲜嫩的肉丝让孟北京眼前一亮。或许当时他也猜测过这是好心人(女性)对他偷偷的馈赠,不过他很快就否定了这猜测。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小阴谋一个小恶作剧。他飞快地扫视一下正低头吃饭的众工友,想象着那偷放炒菜的人正在心中窃笑。于是盂北京愤怒了(他觉得他必须),他用勺子将蒜苔炒肉丝当众扒拉到地上,一副受了侮辱要讨还清白的样子。他的举止这才引起了奔儿头他们的注意,他们抬头看看孟北京,又低头贪婪地闻着地上的菜,他们埋怨起孟北京:我说同志啊,你这是干什么,这么好的菜往地上扔?你不爱吃菜有人爱吃啊,你有多少我要多少!小林子说,准是谁爱上孟北京了,给他炒这么香的菜。李二香就说:“白爱!不知道他不爱吃菜啊……”有谁爱上过孟北京么?这是一个谜,孟北京也不知道。如今,40多岁的孟北京仍然守着他那失明的母亲过日子,仍然给母亲买着羊肝,盼望有一天她能突然睁开双眼。他的生活比从前稍有宽裕,虽然他依旧坚持着午饭不吃菜,但他和母亲的晚饭却比先前要有姿色。星期天的晚饭一般他要做两个菜,偶尔也有鱼肉。吃时他频频劝着母亲,轮到自己,虽说不再忸怩和鬼祟,却仍然显得克制和谨慎。他永远不赶早市,他在下午买菜。下午的菜缺乏精神都不好看,但是便宜。他发现当他独自提着菜篮回家时,才是他和菜之间最亲密的时刻。街上那些买菜和卖菜的人没有谁在意孟北京,这时菜对他才会产生一种安详而又格外强烈的吸引。他和菜之间终于没有距离了,也没有障碍,也没有嫌弃。他变得情不自禁,他会在进家门之前抽个冷子吃几口菜篮中的生菜,一枚生胡萝卜,一根生芹菜,一个生茄子……冬天的时候,他甚至擗过生白菜帮子吃。他下嘴挺狠,嚼得也很瘾,像是在补偿十几年的亏空,又好比在体味“偷吃”的乐趣。就是他拎着篮子在街上擗着生白菜帮子吃的那一回,碰巧被骑车而来的奔儿头看见了。那次奔儿头不仅看见了孟北京满嘴的生白菜,还知道了孟北京的住址:一条狭窄的小街上,一个破旧的小独院。嚼着生白菜帮子的孟北京,当见到骑车迎面而来的奔儿头时,立即将菜一口咽下并紧紧闭住嘴。他是怕奔儿头闻见他口中的菜味儿吧,其实他的咀嚼早被奔儿头看见。以奔儿头的聪明,只看一眼孟北京的嘴,便明白了孟北京和菜的真正关系。他没有为这种关系保密的义务,所以第二天,全车间都明悉了几十年来孟北京那个已被大家习惯了的习惯。小林子盯着孟北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