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男二号的逆袭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41第 41 章第(1/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我最后一次走出高中校园时,告别的不是校园而是白岂。事隔八年,我再次踏入这扇大门,却是和他的哥哥一起。更没想到的是,不仅是我和白氏兄弟缘份未尽,我和我的母校也是如此。

    傅雪晨来电说,周日是高中母校的百年校庆,当年的同学都抽出了时间前往,问我是否也愿意参加。我犹豫了一下,只有一个顾虑。我问她:“霍郁会去吗?”

    她说:“你是希望他去还是不希望他去?”

    我说不在于我的希望。只是他去的话,我只能不去了。

    她说:“那他不去的话,你就去?”

    这不是我的初衷,但逻辑上来说,的确如此。

    她叹了口气道:“方侠,我不知道你这是对自己狠,还是对霍少狠。你去吧,他不会去的。我们早就通知过他了。校庆么,总想找点名人充充场面,他现在也算声名远播了。不过他说那天他要拍戏,或许是不太想见到我们,他一向就不喜欢校友聚会。以往的同学聚会也没见他来过。”

    八年未入的校园,却在短短一周内故地重游。

    周六晚上,胸外科约我周日去郊外游玩。我告诉他我要参加校庆,他很体谅地说那以后再出去玩。我知道他难得有空,便主动说要是校庆结束得早,我们可以一起吃晚饭。他叫我结束了打他电话,他来接我。

    刚挂了胸外科的电话,白顷又打电话给我。给我一种桃花运旺盛异常的错觉。

    白顷说工作告一段落,约我周日碰头。一来碰碰电影音乐上的事,二来去当年白岂住的家附近走走。听到校庆的事,他沉吟了一下说:“我能一起去吗?”

    白顷想去校庆的想法我能理解。如果他想了解白岂,没有比从当年同学着手更容易的了。但是鉴于他和白岂长得完全一样,我怕他的到场会引起混乱。

    我婉转地表达,他如果很想给我班的同学一个惊喜,那我觉得去也无妨。不过估计惊吓的成份会更多。

    他在电话那头沉沉地笑道:“相信我,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没有这么低下。况且,一个转校生不被忘记就很好了,不会出现你想像的情况。”

    我觉得他严重低估了白岂和他自己的美貌与天赋。我跟他说当年的白岂参加任何一项活动,都能在校园里制造出万人空巷的效果。我最担心的就是本已淡出的传奇人物在校庆上突现会出现人群争涌的踩踏事故。

    他款款说:“方侠,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不敢相信你是个作家。你如果是希望我别去,我觉得你用错措词了,还是我中文学得不够好,没有领会你的意思?”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个玛丽苏文的小说作者,这样的文不需要逻辑。只要把不同的成语组合成不同效果,出其不意,搏人眼球。

    他带着笑意道:“你是个好作家,我现在很想去。上午我还有事,晚点到。为了避免出现踩踏事故,你可以事先和同学们打个招呼,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

    我没有告诉他,我不希望他去的另一个原因是霍郁。虽然霍郁明天不会去,但白顷到场的消息一定会传到他那里。我不希望他的生活再被我的陈年往事打乱,哪怕就是一点点心悸和难受,我也不舍得。

    我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向白顷坦白我不想让他去的原因。比起让霍郁难过,我宁可自曝难处,相信他能理解。

    我出发前打他手机,他没接。我发了短信,让他有空的时候回电。我有话要说。

    一周前还冷冷清清的校园人满为患。一路走进去,几乎没有我认识的校友。我不是交际广阔的人,在校期间除了自己班同学,和其他班基本没有交集。我走到我班的教室前,发现里面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也难怪,不知道有多少校友在这个班级里学习生活过。怎么可能以班级为划分。想找人问问,才想起,同班同学的电话我一个也没有。唯一的熟人是2班的傅雪晨。

    我刚想联络她,一个熟悉的女声唤我的名字:“方侠?你是方侠?”

    眼前的人是八年未见的倪妮,我曾经的好朋友。她及腰的长发现在只到耳边,栗色篷篷的梨花头。但我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在白岂出现之前,我几乎每天和她八卦,压马路,分享秘密。

    她激动地走上来,一把抱住我:“真的是你,方侠。你到哪里去了,这么久一点联系也没有。”

    “是我,倪妮。很抱歉这么久都不联系,我回来了。”

    她拉着我的手:“不要说抱歉,我懂。真的,我一点也不怪你。这么多年我经常想到你,不知道你过得怎么样。对了,同学们都在礼堂那儿,要不要一起过去?”

    我随她走到礼堂。当年的少男少女们成长了大人模样。有几个已经变得认不出,我连名字都叫不上来。大家看到我都是又惊讶又激动,纷纷围过来问候我。问我好不好,问我在做什么,问我结婚了没。有一两个可能比较关注娱乐新闻,悄悄问我和霍郁是怎么回事。但是没有人说到白岂,过了这么多年,他的突然离开依旧烙印在大家心里,看到我就会小心翼翼避开这个话题。

    我很感谢也感动,想到白顷说的事先和同学打个招呼,省得惊吓到他们。我看了看手机,白顷还没有回电。

    同学们商量说等校庆结束后要一起吃晚饭,好好聊聊。我纠结了下,决定参加,只好放胸外科鸽子了。我找了个相对僻静的地方打电话。眼角余光看到一个苗条的身影经过,走了几步,停下来缓缓地转过身,试探道:“方侠?”

    我应声抬头。她了然道:“果然是你。方侠。”

    我茫然地看她,脑中快速搜索着。有点眼熟,但绝对不是同班同学。

    她吟吟笑道:“不记得我了?也难怪,你从来就没把我放在眼里过。”

    我记起来了。她是沈婉,霍郁的初恋女友。

    她站在我面前,面容还是和以前一样姣好,应该说更漂亮了。有着都市的时尚气息与尚未逝去的青春气质。

    关于我们的陈年往事,我连白岂尚且放下了,更不用说和她的那点小摩擦。我望着她的眼睛笑道:“你好,沈婉。我没忘了你,只是你变得更漂亮了,一下子没认出来。”

    她轻轻地笑了一声道:“记得我也好,失落的时候也能有个比较。当年这么得意,结果还不是和我一样。谁又比谁强了。”

   

    -->>(第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