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着那把崭新的带消音柯尔特M1911,慢慢地下了车。在那之前,我把鞋子上的泥已经刮了下来。此刻,我想这样。他会开车进仓库里停。在那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他再有机会出仓库。
眼下的他,开始踩着油门,小心地开入了那黑漆漆的仓库里。此刻,我用踩着地面,尽量减少踩踏地面的声音。然后几乎是瞪到了那私家车仓库里。而那仓库,是在一个小巷的拐角那里。
在那之前,我在车子时候左顾右盼,眼下,四周已经没有人。此刻,在他开灯的那一刹那。
我成功减速在仓库门前,随着他开的车。他已经醉醺醺到没有精力看后视镜,况且没有开灯。
我凭着感觉,找到了一处架子,上面尽是摆放着车漆和轮胎。我一个侧滑,那个空架子成了我的掩体。
这时,我的心脏早已经砰砰直跳,像是要冲破胸腔骨骼一样。持着柯尔特M1911的右手早已经被吓得颤抖起来。像是酒精中毒一样抖着。
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咽了一口唾沫。
他在车里打开了车灯,然后缓缓走下了车子。在车库里找到了电源,开了一盏灯泡。
在那,我屏住呼吸,咬紧牙关,突然一个起身。
然后在身子出掩体,上了枪膛的武器瞄准背对我的他。
这时,他的一个转身,回车里关车灯。
我无法开枪。或许是由于胆怯,缩回了掩体中。我张开了呼吸,看了看机械表。虽然只有短短的五分钟,剧烈的奔跑和紧张,我的背脊上已经渗出了许许多多的汗水。
直到,他再一次打开了车门。
这一次,他走向了那电源处。
我仔细地望了门外。除了以风飘起的沙石以外,没有一丝人烟。
他,缓缓走了过去。依然打着饱嗝,我甚至还可以从掩体内闻道酒香。他的手,几乎要触到了那电源开关的时候。
我再一次咬紧牙关,屏住了呼吸。突然跃出掩体。
在他扳下电源开关的那一刻。
“砰!”扳机在那一刻被手指扣动。这把柯尔特M1911的枪口中,一枚金色的子弹像是闪电一样射出。
仅仅一秒的时间里。
子弹,已经击中了他的背脊。渗出了一滩腥红红。
“啊!!!”他嘶吼着那粗重的嗓音。
这时,我慌张了。心脏剧烈跳动到了极致,那紧紧攥着枪柄的手,渗出的冷汗把枪柄弄得湿滑滑。
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依然吼叫着那雄厚的嗓门。
“扑通!”
“扑通!”
“扑通!”
我的心脏像是垂死挣扎的飞蛾扑动着那两片薄薄的翅膀一样。
突然。
像是一块石头落下一样。我失去了一切的怜悯。只是觉得,眼前的这人叫声。
嘈杂得难以入耳。
在那以后,我像是变了个人一样。
我缓缓走了上去,把汗水抹在了裤子上。然后抓着那麻麻的枪柄。
“你他吗是谁?”他撕扯着那混重的嗓门。他趴在地上,一股接着一股的腥红红暖流,染在了地板上。
他看不清我,我却看得清他。
满是胡碴子的肥墩墩脸,稀疏的天然卷发。还有厚实下垂的肥肉。
“操!”他缓缓吐出那个字。密密麻麻的汗水已经从他的额头爬过了鼻尖。
“砰!”我开了第二枪。
子弹,再一次犹如闪电一样,穿过了他的大脑。
一滩腥红红的血液和乳白色的脑浆随着一颗黑色的大窟窿流出。
硫磺味和血腥味交织在空气中。
这呛得我无法呼吸。
我把他给解决了。他闭上了那小小的双目。
是的,我把他给解决了。我的脑海里一直对自己重复着这句话。
我即刻冲回了那黑色的宾利轿车。
在整个过程,从开始到结束,我的心脏从来没有停止跳动过。那一滴滴密密麻麻的汗水,已经把我的背脊打得湿透,像是被雨淋过了一样。
“阿福。我把它给解决了。”
“是吗?那恭喜。”
“没有痕迹。”
“真的?那更好。”
“对了,阿福。我是杀了人,对吗?”
“是的。”
在那一刻过后,对于我来说。我才知道,原来杀人并不可怕也不困难,只是他带来的后患却像被强力胶水黏住一样。
我甚至还没有看清他的脸,没有一丝一毫的瓜葛。我扳动了扳机,子弹射出穿过他的脑门。
这仅仅是几秒钟的时间。
它改变了我一生。
这一刻,我成功从侦破了三起震惊上海连环命案的侦探,转变成了一个罪犯。
车子,还在往前前进着。我的手,从来没有离开过那把柯尔特,一直向寻求保护一样紧紧攥着。
很快,我和阿福便远远离开了案发现场。
我久久不能释怀,刚刚扳动手枪射杀那素不相识的人。
其实杀人,对于刚刚的我说来说,只是像是撕掉印着他头像的相片那么简单。
我的心脏依然像初生的婴儿一样调皮蹦蹦直跳。自从,我断案那次以来,到黄秀秀事件,这让我经历了不少惊心动魄的悬疑命案。
这样以来,我以为我已经足够理性。原来我只是更好的感性。
这是我生命的一个极大分水岭。同样是这部小说从“红”跨越到黑的前奏。
“少爷,你想去哪?”
“我想回公寓那把。”
“好的,少爷。”
这路以来,我一直没有说一句话。甚至连这一次杀人的动机,我自己都没有弄明白,或许以后都没有弄明白。
似乎有一团莫名的束缚趋势着我。
“伊——”的一声,车子刹住。
“少爷,到了。”
“嗯。好。”
我那依然冰凉凉的手,颤颤巍巍地拉开了车窗门,像是六神无主一样一级一级踩着楼梯然后拿着钥匙开了门。
我往柜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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