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这真是一个狼狈糟糕的夜晚,程天籁甚至连反抗的行为都不尝试,宋昂的胸膛炽热有劲,她甚至感受到心脏砰咚跳跃的震动,被拥入怀的那一瞬,竟然忽略他在耳边说的这句话。待反应过来,她也只是喃喃重复,“凭什么……”
天籁抬起头,落入那双黑瞳,她平而又静,“什么凭什么?那,就算了吧,你不帮忙就算了吧。”
宋昂松了手,怔然望着她的背影,拳头捏的紧紧,她总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他费了很多心思,他私心想要引起她的注意,她怎么可以这样!
宋昂追上去,一把扛起陆唯往车里去。经她身边冷脸道:“去医院。”
市中八医院的急诊科,陆唯被推上担架,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真有些怖人,她挂了号,在付钱的时候有些尴尬,她问能不能缓一会,护士也为难,“床位没余额,我们也不能去药房领药的。”
宋昂安顿好陆唯就出来找她,他身量高大,站在旁边更显她娇瘦,程天籁一见到他便急着藏掖钱包,在宋昂面前,自己已经曝光太多难以启齿的事情,和他切身相关的,被他无意撞见的,它们都很不堪,程天籁不愿意再多一样。
宋昂没有理她,径自对护士说:“21房3床病人记在扬名户头,你开单,会有人确认。”
程天籁跟着去病房,医生正在里面给陆唯检查,两人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程天籁开口,“谢谢。”
“这应该他来说。”宋昂掏出烟,程天籁刚想开口,他自己明白过来又把烟收起,说:“给我看看。”
“看什么?”
宋昂指了指她的手,“有没有受伤。”
程天籁往旁边挪了挪,显然不情愿,“没有。”
宋昂不再说话,手却伸向她,她惶恐地躲,却还是被牢牢牵住。
“嘴硬什么,我刚才力气大。”他的眉头微微蹙着,还是一副冷漠冰霜的样子,但手里的动作却轻而再轻。挽起她的衣袖,那手腕细的像是一掐就会断,上面细小的血管都清楚可见,只是布满了红紫的手指印,是刚才两人拉扯中留下的。
宋昂的动作更轻了,程天籁不自然,挣着要抽手,却听他问:“疼不疼?”
话一出口,宋昂也是楞住,轻咳一声掩饰尴尬,“你和他怎么认识的?”
“在一起上班的。”程天籁低下头,被他握过的手腕火辣辣的烫。
宋昂嗯了声,看了看时间,“我通知了他家人。”
天籁很惊讶,“你们又认识?”她几乎要从座位上跳起来,脸色唰的一下又变不好。这世界难道真这么小?小到为数不多她所认识的人里,个个与傅添有关!每一个她都后知后觉,每一次后知,都像一场慢动作的凌迟。
宋昂久不吭声,她快要泄气了,揪着手指一下一下的重抠。
“与他们生意来往多,陆家唯一的公子我有所耳闻。”他说:“这个圈子本来就很小。”
程天籁低下头,心里的弦渐渐松开,她看着病房里,窗花贴满玻璃其实什么也看不到。陆家众星捧月的小少爷,有别人一生都企及不了的物质名声,也有别人永远体会不了的无奈。
程天籁明白,无论他有多厌倦做生意,总有一天要承担该有的责任。
“哦对了!”她走到宋昂面前,“他在那儿打工的事,请你不要告诉他的家人。”
刚说完就有人急急赶来,最前面的那个她认识,上次在警局保释陆唯的管家陈叔。陈叔面色凝重,在看到程天籁时,眉目更沉。
她猜到了,对陈叔对她大概没什么好印象吧。进警察局,挨打入院,每次的坏事都与她有关。
“宋总。”陈叔对宋昂的态度极好,“谢谢您的帮忙。”
宋昂看向程天籁,“谢她吧,是她把人送进医院的。”
目光都集聚在她身上,真是不习惯,程天籁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咧嘴笑了笑。陈叔点了点头,刚才已经了解了陆唯的情况,都是外伤,手肘的骨头裂了一条小缝,动多了有点严重,所以才疼的晕倒。
病房门开,医生走了出来,“小少爷没事,休个一星期就好了。”
“会不会有后遗症?”陈叔问。
“放心吧,明早主任下飞机后就来医院,给他做详细检查,我们再拟定康复方案,小少爷的事医院一定不会怠慢。”
陈叔没有道谢,倒是医生的态度殷勤极了,程天籁暗叹这就是阶级差异。陆家人随后进去病房,程天籁待在门口,她往里瞅了瞅,只看得见一堆人影。想想还是作罢,别去搅合了,他们家也不见得想看到自己。
宋昂也没走,他又坐回椅子上,手负在胸前,衣袖捞上去露出里面的衬衫,笔挺的袖口上端镶着两颗袖扣,光滑白灿,衬着黑色的布料竟然亮的刺眼。
程天籁经过他身边时放慢了脚步,侧头看了看,又加快离开。走了几步她停住,转过身正好与宋昂面对面,他也跟了上来。
“一起走。”宋昂绕过她径自向前,车钥匙拎在手心当当响,顿了顿又说:“顺路。”
又是顺路。程天籁想起了那个夜晚,在明月门口拦出租车未果的时候,宋昂的白车停在面前,他也是说,“上车,顺路”,冷淡的让人不敢靠近,完全看不出他半点的不怀好意。
就是这些有意无意的遇见,就是这样寡淡的神情态度,让她真的以为一切就是巧合,神秘吸引过她,就算没有念想,对他也是好印象。
男女之间,只要有这样的开始,那么便有很多种美好可能。可惜世间太多假象,他只是其中一种而已。
程天籁明明知道这些道理,但现在还是管不住自己的脚步,梦魇一般,竟真的跟着宋昂去了。
进医院之前没有留意,这下发现他竟然换了一辆车,以前在杂志上看过介绍,一眼记住的却是这系列的名称:揽胜极光。
宋昂衷爱白色,这车倒也和他的气质相得益彰,没有问她去哪,宋昂兀自开着,程天籁慢慢发现这条路是去她以前的住处,心里隐隐不安,他竟然还记得。
那次曲凌也在,她走路在前面,他们开车尾随其后慢慢跟着,也就这么一次,宋昂竟然把路记熟了。
“你放我下车吧,我已经搬家不住那了。”
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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