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慢下来,宋昂问:“搬去哪了?”
“别人家。”
敷衍。这个答案没让他满意,“搬去哪了?”重复一遍,语气都加重。
程天籁把车窗滑下,风一下子灌了进来,头发也漾出小小的弧,宋昂闻见她的发香,一缕一缕的很快无迹可闻。
“宛郊巷。”她又说。
路口掉头,换了反向加速驶远,从市中心到郊区少说也得四十分钟,他又打算送她回家。
从陆唯那儿也知道些关于宋昂的事,扬名集团的现任当家,大学毕业后在美国掌管分区市场,三年前回国后,变更一系列政策制度,这种险之又险的方式把集团推至风口浪尖,成王败寇一夜而已。三个月的市场适应期,结果证明宋昂这一步棋精彩至极。他一战成名,集团业务稳中上升,几年下来也是龙虎之势,业界地位举足轻重。
关于这个男人,简言之,天子骄子。
陆唯说别人都将宋昂神化了,其实他脾气极差劲。这点程天籁倒是没看出来,反正在知道他是傅添的舅舅时,她的心情坏到极点。
程天籁盯着宋昂出了神。
“看什么?”等红灯时他转头对视。
“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
“不能。”干脆拒绝,这让她完全没想到。
宋昂淡声道:“我大概知道你要问什么,但问题的根源都不在我身上,你现在的所有憎恶情绪都和傅添相关,我不愿意你怪罪在我身上,因为我没这个义务。”
“可你是他的舅舅!”程天籁陡然失控。
“所以呢?”宋昂不屑地笑,“血缘亲情我没得选,生来如此。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打击你人生的不是我。”
他太有判断力,说的话又句句在理不容质疑,他好像是个局外人,但程天籁完全不理解他为何能做到这等心无旁骛,他承认这份亲情,却又不亲近,真是漠然。
“你是他的舅舅,所作所为你总会知道,就算不知道,可你们是一家人。当年傅添可以伤害一个与他从未认识的我,如今我又为什么不能恨一个与他骨血相连的亲舅舅?”
程天籁的眼眶渐渐红了,“还是你觉得,你们是高高在上想怎样就怎样,而我家破人亡连眼泪都不能让人看见?你就不觉得可耻吗?”
静默,长久的静默,除了她喘气的呼吸声,一点声音都没有。宋昂紧紧握着方向盘,然后慢慢松开,“不要把因他产生的情绪发泄在我身上。”他一字一字的,缓慢清晰。
程天籁低头笑了,“那请你回去问傅添,做了亏心事就不怕短命么。”
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她一头往前栽去,宋昂怒颜看她,“你给我下车!”
车子已经开出市区,这里不知是什么地方,黑漆漆的,隔老远才有一盏路灯昏黄发光。程天籁一脚踩在泥坑里,宋昂的车飞快开走,转个弯,连尾灯都消失了。
这鬼地方,伸手不见五指也不为过吧。程天籁也没什么好委屈的,只是心凉透。她走了一步,又是一个泥坑,脚上的帆布鞋进了水,透过袜子一点点湿上了皮肤。前后看了看,她深吸一口气,走一步是一步吧,
可为什么,觉得怅然若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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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车飞驰,电台播着谈话节目,聒噪!宋昂一阵心烦“啪”的关掉,扯开领口,风“吱吱”灌了进来,胸口一凉,人也渐渐安静了。
宋昂不是跟自己较劲的人,很快调转方向往原路开去。
也就十分钟的时间,程天籁竟然不见了。路灯照亮不了几米,路上压根没个人影,过来时也没看到一辆车。宋昂有点慌,来回又找一次,终于在转弯口看到了她。
宋昂走了过来,她早就发现了,看了一眼又低下头,鞋子袜子都脱了湿湿晾在一边,两□叠着,脚趾头冻的通红。
“这是怎么回事?”
“路不好走踩在水坑里。”她仰着头,大概是角度原因,宋昂觉得她的眼睛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那么发光发亮。
“你笑什么?”程天籁微恼。
宋昂低下头,但笑容怎么也掩饰不了,转手把外套给脱下来盖在她脚上,然后翻身也坐在了地上。衣服上还有热度,她下意识的把脚往里更贴近。
“你怎么又回来了?”程天籁笑的不屑,“没良心。”
“这就叫没良心?”宋昂不在意,“要真没良心,就把你载远点丢掉,永远都回不来。”
她许久不说话,环着膝盖悠悠然,“那我死也不下车,你我都回不去。不过你还是来了,这里这么黑,我不知道往哪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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