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对政体理论的系统阐释可以追溯到柏拉图。他在早年所写的《理想国》中提出了五种政体周期循环的理论:分别是贵族政体(aristocracy或王制kingship)、斯巴达-克里特政体(timocracy,或译作勋阀政体或权门政体)、寡头政体(oligarchy)、平民政体(democracy)、僭主政体(tyranny)。五种政体循环更替。贵族政体由于对生育的无知,导致人口素质下降,私有财产和家庭产生,自由人变成奴隶,从而退化为勋阀政体;勋阀政体对战绩、荣誉和金钱的迷恋,导致少数人聚敛大量财富,从而退化成寡头政体;寡头政体以财产决定地位,导致穷人对富人的憎恨,从而平民政体取代寡头政体;由于平民政体过度崇尚自由,导致秩序丧失,道德沦丧,使得有了极权政治产生的土壤,从而僭主政体取代了平民政体;僭主政体完全凭僭主的意志行事,极权的专制走到尽头又使贵族政体有了产生的可能。柏拉图在晚年时,在其《论政治家》中重新提出了整体的分类观点。首先根据统治者人数将政体分为由一人统治的君主政体(或称王制kingship),由少数人统治的贵族政体和多数人统治的平民政体;然后根据是否实行法治,与这三种政体一一对应,分别产生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暴民政体。柏拉图认为,“一人专制的政府,如果只根据好的成文法律来统治,就是六种政体中最好的;可是,如果他不根据法律,那就是最无情的,对他的国民的压迫也是最厉害的。”[3]:19在《论法律》中,柏拉图又提出了混合政体的理论。他将政体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君主制,一种是民主制。大多数国家都是这两种政体的不同程度的结合[3]:22。
师承于柏拉图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政体是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在他的著作《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按照统治者人数将政体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Politeia);再根据施政目的,从这三种政体中产生出三种变态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分类依据则是贫富和阶级差别。亚里士多德理想中的政体是道德上追求善,共和制为形式,以法治为手段。
随着罗马共和国的强大,以西塞罗为代表的思想家们将政体理论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西塞罗在《论共和国》中界定了国家的概念,将政体分为一人统治国家的君主制、少数选举出来的人统治国家的贵族制,以及由人民自己掌握的民主制。他同时认为最好的政体就是这三种政体“均衡地混合而成”,并且认为罗马共和国就是理想政体形式的体现。
以上摘录自维基百科。
由上述可见,对于政治制度,西方在两千年前就已经进行了系统地分析,并认为存在多种不同的方式,以及各种制度之间存在一个互相转换的循环关系,并不存在一个永恒的,完美的政治制度。
而相对来说,在中国,也曾经经历过部落联盟共和民主,到君主制的一个转换,有暴君政治和君主专制到后来宋,明君主和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一定程度的贵族民主制与君主制混合的转换。但不得不承认,中国始终没有提出系统的政治制度划分和演变的学说,每个朝代的统治者和政治家,思想家都试图建立一个可以传承万世,包罗万象,亘古不变的制度,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就想方设法地钳制群众的思想,统一社会精英的思想,把所有的精英都从思想到行动纳入到现行体制中,也就有了八股取士和愚民政策。
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随着思想文化的发展,知识分子阶层的觉醒,都会导致关于制度改革方面的争论。这种争论发展到一定程度,当知识分子,尤其是其中最为激进的群体,发现自己的改革主张无法在现行体制内得到实践,自己这些“最为先进”的分子无法进入到核心统治集团的时候,就可能酝酿革命,采取暴力打倒的方式来达到目的。
在西方,首先开始这一进程的是西属尼德兰,这一地区新教和西班牙国教的天主教冲突激烈,而他又是西欧工商业最为发达的地区,有长期的商业自治城市传统,又孤悬于西班牙本土之外,隔着法国,故而首先掀起革命,建立了联合省共和国,推举了世袭的执政,但基本上属于地方自治的联合,所以才叫联合省。这个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一直掌握在拿骚家族手中,后来由于绝嗣,被奥兰治家族取代。而由于联合省体制软弱无力,在和英法的对抗中反复失败,最终所有联合省一致同意,自觉自愿地建立更加强大的中央政府,也就是荷兰王国政府。
尼德兰革命之后,英国爆发了革命,首先建立了代议制贵族政体,随后为了对抗保皇党,克伦威尔建立护国公体制,开始了“克伦威尔暴政”,随后又遭到封建皇权复辟,由于封建皇朝威胁到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又被他们引入荷兰之争奥兰治威廉所推翻,最终建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
再之后就是北美殖民地独立,建立美利坚合众国,然后是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的历程比英国更复杂,更反复,而且整个政体的变更一直到了二十世纪。其中间历经了国民大会的代议制贵族共和民主,雅各宾派寡头暴政,到热月的代议制贵族共和民主复辟,然后再到拿破仑建立开明专制,最终建立拿破仑君主立宪帝国,随后又是波旁王朝复辟,然后是路易?菲利普的奥尔良王朝(实际上也是君主立宪),再之后爆发二月革命,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波拿巴上台,建立了立宪君主政体,但皇帝的权力很大,控制了元老院,并有有宣战、媾和、结盟、订立商约和特赦,任命政府与地方官员,批准公共建设工程,决定是否将法案送交立法团讨论等权力。后来,由于普法战争的失败,法国又爆发了新的革命,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实行多党制内阁,总统被架空,可到了二战,法兰西共和国又被纳粹击败,北当的法西斯主义体制上台,随着二战盟军获胜,戴高乐又建立了新的二元体制,即总统和内阁总理分享统治权,持续至今。
由于法国的政治体制变革次数最多,最全面,对于法国革命的分析,可以最大程度上辨析政治制度演变,革命与改革的始末缘由。
法国大革命的产生,事实上并非由于封建王朝的压迫多么惨无人道。恰恰相反,当时是法国思想最为开明,君主统治最为松散的时期。法国当时与美国结盟,支持美国独立战争,美国特使富兰克林在法国上流社会受到了空前欢迎,包括法国国王和王后在内,都对其赞赏有加,来自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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