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一次回到了草原。可是这次显得尤其繁忙。白天我自己就在草原上瞎转,给自己找风水宝地,当然所谓的瞎转是在避开沼泽地的前提下。掉进沼泽而死的死法确实够悲怆的。我有时会为自己发现的一株紫色小花而高兴半天,有时也会去牧民那打打牙祭。一想起马奶酒和手抓羊肉,我就禁不住流口水。晚上的时候我就回旅馆或是去看镇子上的牧民专门为游客准备的精彩节目。日子既简单又充实。我想对此,我是热爱的。无论是纯善的牧民,还是这样简单的生活。
就这样大约过了半个月。这时的我其实已经算是半个草原人了。那些羊啊马啊也不跟我见外。它们吃草的时候,我会呆呆地坐在一旁看着它们。开始的时候它们偶尔会用眼睛瞪我,后来每当它们这样做的时候我就会瞪回去。再到后来,它们就不敢瞪我了。我小小的骄傲了一回。然后,某匹马就很不配合地打了个喷嚏。人就是这样,只有当自己的生命接近静止的时候,才会懂得去发现身边的乐趣,去找寻身体里住下的那个不一样的灵魂。我不得不承认那时的我幼稚至极。可是那样的自己却是我一直向往的。没有谁会想要变得世故圆滑,想要永远戴着面具与伪装活一辈子。女孩儿们向往成为公主也许是渴望众星捧月式的呵护。但当她们长大的时候曾经的公主梦也便消失了踪迹,因为她们已经不再拥有年少时的纯真良善,因为她们必须面对现实的生活……
那时候夏天的味道也渐渐浓了。草原变成了花的海洋。
我将自己的埋骨之地选在一条小河(一条季节性河流)的河边。然后捡了一些石头做标记。为了容易辨认,我把石头摆成一颗颗五角星。某匹马疑惑的瞥了我一眼,似是不理解。我嘲笑道:“不懂了吧。国旗代表国家,国家的东西你敢随随便便动。还有,国旗辟邪你不知道吗?唉,没文化真可怕!”
呵呵,终于完工了。我刚想坐下来好好欣赏一番,却感觉周围的气息不对。我一回头,就看到了一块冰,准确说是一个给人以冰块儿感觉的人。那人不是纪默还能是谁。
“吓死我你负责啊,神经病!”我吼道。
“好。”他答道。这次我真是无语了。
“你喜欢我?”我恶作剧式地说道,没来由得想要看他的表现。
他显然是吃了一惊。因为这样的对话没有任何逻辑可循。也许此时的他会认为我没脑子吧。但他很快就神色如常。
“你嫁给我吧。”
我半是认真地说道:“如果可以,我许你来生吧。”
“为什么?”
“因为,这一世不属于我。”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李想然,想当然的想,想当然的然。”
那时的我不想告诉他我的名字。因为那一刻我只想想当然地过活,随遇而安。他呵呵一笑,夸奖我名字起得好。我想,或许他知道我在说谎。
“我送给你一件礼物吧,算是对你完成的这项工程表示祝贺。”于是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口琴,然后快乐的旋律飘散,伴着日落,飘散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我只听过钢琴版的《卡农》,没想到用口琴吹奏是另一种味道。乐曲是一封寄往天国的信,信里有对所爱之人浓浓的思念。吹奏完之后,他用双手捧着那只口琴,表情神圣。但是我却看出了他的怅然若失。
那天晚上,他把为什么不给我看那只金镯子的原因解释给我听。他说对于自己来说极其重要的东西就必须保证它万无一失。他还说,因为自己没能做到而害死了一个人。我问他是不是很爱那个人。他沉默不语。于是我便知道对他极其重要的不是某件物品而是那个人。
后来他就成为我除了马和羊之外的朋友。我把他当朋友是因为他终于像个正常人一样表达他的感情以及他的伤痛,而不是冷冷的,把人拒之门外。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去计较这些。以前一直觉得每个人的伪装只不过是为了能更好地生存,所以,一切无可厚非。然而,自从知道自己快要离世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撕开那层虚伪去看真实。可是,真的只是因为这样一个合理的理由吗?也许,与人也有关系吧。
他确实是在出差,好像是来考察草原上有什么值得旅游的项目。他跟我说的时候,我感觉他是在对牛弹琴,就让他过度到下一个话题。原来,我们的相遇实属偶然,而去找阿婆却是必然,只不过时间提前了而已。我有所保留的讲了我的过去和现在,当然我把我快要死的事实给隐瞒了。因为死的话题很沉重,根本不适合初识的朋友谈论。
我一直以为两个同样沉默的人凑到一块就只有沉默,没想到我们之间有着难能可贵的默契。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这个叫做纪默的人,绝没有他标榜的那般寂寞。只不过,我不明白,究竟是多大的伤痛让他变得如此冷漠。
他因为公司有事就先回公司了。临走时他对我说,有些事做了后悔,总比不做后悔要好。如果我还爱着那个人,那就去争取一次,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
那一晚,我辗转反侧,总是难以入睡。我拿起手机拨通了迟天宇的电话。迟天宇算是我的发小儿,也是我的初中同学。我记得我只说了一句话——你知道江默的下落吗?
原来,江默在D市。那是一个靠海的美丽的城市。
我又坐火车从中国版图的最西边往最东边赶。我现在觉得我很有必要写一本关于中国铁路之行的书。出版了兴许能火。
我随手拿起一本杂志,那应该是前一位乘客留下的。然后我就看到了纪默的照片。原来他是纪氏集团总裁的长孙。我再看那张照片,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呵呵,原来我包瓜子皮的那个封面上的人就是他。我发短信给他,顺便把这个小插曲告诉他。他给我回了一句“算你狠。”我说,我要去你所在的那个城市了。他说,热烈欢迎。
我有时候也会后悔。如果不去D市的话那该多好,不去的话,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伤心了。
我到达D市的时候,迟天宇就已经给我安排好了住处。有熟人就是好啊,我激动万分。我住的地方是一家咖啡店。老板是一个叫“庄子”的看上去很憨厚的同龄人,应该是迟天宇的朋友。另外还有几个服务员,其中一个是我的初中同学,她叫吴敏。老实说来我跟她不是很熟,但她对我却很热情。我想这或许是因为同在异乡为异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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