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三是在接到于诚电话一小时零七分二十五秒赶到的,地点,半日浮生。
浮生?半日浮生?
你可千万别把它们当是同一个地方,仅两字之差,要知道,前者,可是北京城顶级的私人会所,糜烂,奢华,后者,正正规规的星级大酒店,正派,奢侈。
但是,要知道,两者相隔不过两条马路的距离,顶多五分钟路程。却,沈三花了一个小时还不止。
昨夜,浮生,墨染把小七拽走,男孩们也陆续走了,只有他,仍坐在包厢的角落里,一待,就是一整夜。
他这段时间确实不舒服,整夜整夜的失眠,因为,那个梦一直在困惑他。
“我也不想这样的。折磨你并不能使我快乐,反而会让我背负沉重的十字架。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一闭上眼,我就能看见墨谦。看见他双手血红,看见他面目全非,看见他惨淡痛苦。”
这话,其实,真不是他那天故意说给小七听的,是梦,噩梦,搅得他睡不好觉的元凶。当然,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于诚带着艳子回来了。
这不,电话来了———
当时,沈三只是漫不经心轻轻地按下了接通键,唉,一接听,还真是他!————沈三当时的脸色,其实并没有多大变化,但,只要是熟悉他的人,都应该知道,沈三其实就是那样什么都不形于色的人,这,眼一沉,眉一挑,其实,已经代表他很不高兴了!
因为,他说,要见他,因为,说这话的人,是于诚。
很难想象,他们有多久没有说过话了,从申景死后,整整十五年。
众所周知,他们是因为当年沈艳害死申景而交恶的,殊不知,在这之前,他们早就熟知彼此,只是,不一个圈的,交情不深。
他是下基层刻苦磨练的红三代,而他,是带着妹妹离家的不孝子孙。
即使碰面了,也只是微笑,颔首,点个头,算是打了招呼。从不会互相问候各自的父亲,尽管,他们的父亲,曾是最亲密无间的战友及好兄弟。但,他们,只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而,那件事,发生了之后,更是无话可说。
可是,现在,于诚居然主动打电话来,十五年,开口的第一句话,却是,说要见他。
你说,要不要他想?能让于诚主动找他的,除了她,还能有谁———
心里虽然已经有了底,但面上他还是淡淡的,不行于色。
起身,挂断了电话,执起桌子上的车钥匙,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先回躺家。
果不其然,回到家,她,真的不在,只有符二,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自酌自饮,抬头瞟见是他,还阴阳怪气的来了句,“管好你家妹妹,要是于诚敢伤害她,我叫你们全陪葬。”
那话儿,可狠了,要是旁人,就他那穷凶极恶的模样,真能被吓唬到。
可,这是沈三,能吃他这套?
鬼咧,他毫不留情地夺下了他手里的酒杯,‘哐当’一声,砸在地上,用脚踢他,几狠的,“起来说话,别给我阴阳怪气的。”
符二也火了,‘嗖’的一下站起来,说就说,“刚刚,我呕血了。”
什么跟什么嘛,前言不搭后语的,沈三是连看他都嫌多余了。
符二也没看他,只盯着他们床头那张巨大的结婚照,出神,良久,他收回了目光。
“你应该知道,当初小七生墨止伤了身体,我是用我的血做药引给她调理身体的,所以,她身上留着我的血———”
所以,他呕血了,其实,就是她呕血了,他们的命是连在一块的,从他把自己的血喂进她的嘴里,就注定了他的命格,她好他好,她坏他坏,准确来说,是他把命亲自交到了她手里。
什么?
呕血?
她呕血了,饶是沈三这样形不外露的人,也再淡定不了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吗,哭一哭,都得伤元气,更何况是呕血,看来,她是真不想活了?!
心里烦乱,一把拽起符二,“你给我说重点!”
符二呢?被人这么拽,他啥反应?
就见他笑了,那狐狸般的笑容上还带着血,说不出的鬼魅,只这么一眼,勾魂摄魄,这男人,确实,生得一副好模样啊————
“你冲老子吼什么吼啊,有本事,杀了于诚。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嫉妒我,你嫉妒我,你嫉妒我可以替她受罪,你嫉妒我可以替她分忧,”
沈三无所谓地松开了拽着符二衣襟的手,“得,兄弟,原来你这么喜欢替她受罪,替她分忧,怎么,你不干脆替她去死呢?啧,啧,看来你的爱,也不过如此嘛,”
说着,沈三把心里的烦乱压下,叹了口气,慢慢替他把刚刚拽乱的衣服,整理干净,“符二,你醉了,真的醉了,还有,不用故意刺激我,就算你可以为她去死又如何,她,总归是我的老婆,这,谁也改变不了,”
说完,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一直,一眼都没再看他。
这就是沈三,也只有沈三,一句话就可以把你噎死。你就是为她死,她还是我老婆,你能怎么?
却,走到门口,关门的最后一刹那,他听见他说,
“我有打电话给墨染,他说是沈艳把小七给叫走的。”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