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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日记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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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916年(二)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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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晴】

    代理总司令(许崇智)派介石至西操场观操,飞行机试验滑走。

    接孙先生致总司令电一件,商酌晋京事。

    今日参谋处所发通报:

    一、致第一师长--查报各团、队起居日课时间。

    二、致各处司令--发给新兵教练顺序表。

    今日所见,拟改正之件如下:

    一、各目兵须令其熟练本师、旅、团、营、连名号,及其官长姓名。

    二、各团、队起居教练时间,须归一律。

    三、师司令部,每日当派值日员1名,定时来总司令部副官处传授命令及报告。

    四、总司令部卫兵,当设号长及号兵若干。

    记奉命观看飞机起跑试验及参谋处所发通报细目与据当日所见拟改正之件。

    可窥当时蒋介石认真负责埋头军队建设之一斑。

    【8月5日晴午后雨】

    午前,代总司令派介石往于河头方面侦察地形。

    接张怀芝(山东督理军务长官)复电。午后,令赵(玉中)旅长调查南流孟九浩焚掠之案。

    今日,总司令部所发命令:

    一、各独立机关,每日派值日员来部,传授命令及报告。

    二、令第二师长调查景芝镇当时开战之实情。

    今日所见,拟改正之件如下:

    一、总司令部出入人员,拟发出入证为凭。

    二、总司令部各物持出时,拟发持出证为凭。

    三、兵卒不得身着军服在各铺户坐谈,及行路时不得向商民恫吓敲骂,总司令当下令痛诫。

    上面几则日记复述加强城防之苦心。真可谓事无巨细,一一虑到,用心良苦也。

    【8月6日晴未刻雷雨】

    第二师长吕子人派璩济吾来潍,见代理总司令,商议一切,及请领饷项。军械科长王任辞职,由吴(藻华)参谋兼理。

    近有马海龙(后来证实有违命通敌情事,经下令逮捕)谋叛之报。特饬各城门严密检查。

    今日所见,拟整顿之件:

    一、总司令部卫兵,每日须由副官处值日员点名检查。

    二、城门上五色旗,须换新旗,每晚由守门卫兵收下,每朝树立。

    三、骑兵须用皮鞋、皮带及裹腿,已饬经理局调办。

    四、目兵教科书须另外编辑,择其紧要简单者,俾得速成。

    每日所见,及时整顿,竭尽心力也。

    【8月7日】

    朝六时半,代理总司令往西操场观坂本(寿一)氏之飞行,飞高约800米突,飞行时间约15分钟之久。第一师长亦入场参观。

    八时,入第三团本部,与朱师长相谈毕,乃回总司令部。

    探报:张安幼及眷属,昨日将出南门逃避,为守卫兵所阻。

    吴参谋兼理军械科长。

    今日所见,拟实施之件:

    一、总司令部拟设军医科,且须委军医科长。各师、团、队亦宜设军医,以资整顿卫生。

    二、代理总司令命各队出操时,须先施5分钟柔软体操,以练筋骨。

    三、各城门须严密防范。

    第一师师长为副官长陈中孚之心腹朱霁青。其部队纪律甚坏,故而以整饬军纪为己任的蒋介石与朱师长相谈。

    蒋一生很注意卫生与身体锻炼,本日记可见一斑。

    【8月8日晴】

    代理总司令派介石往高密第二师,调查一切。

    接第二师长占领王家台及对日交涉之电,代理总司令即告日人以我军占领王家台之理由,与之直接交涉。

    今日所见,拟改正之件:

    一、各师、旅操法,当照民国二年之操典施行。

    二、各师、旅所有各式枪械,分别种类,每连当用同式枪械为是。其有不足一连之数者,则每排同式亦可;如仅有数支者,当由军械科收回存储。以免参差不齐,及战斗时补充子弹之复杂。

    三、现用枪械,均无刺刀皮件。各师、旅军衣,当照第二师式样,腰间添束带一条,代作皮带之用。

    严格按操典施行操法,统一装备,均为当务之急。

    【8月9日晴】

    午前,介石往第二师各团、队看操,操法较为整齐。

    第五团约有三连之数,步枪足有一连。第七团约有二营之数,步枪约有一连。其余部队,闻已出发,派赴景芝镇约有一营,王家台约有三连云。高密营房不齐,操场狭小,内务外场,较难整顿。午后,介石回潍。

    今日所见,拟改正之件:

    一、下士学术各科,须格外留意。

    二、兵士老少不一,当精选严择,须照司令部所发征兵规则为准。

    第二师各团、队操法较为整齐,为严格施行操典之结果。

    营房不齐,操场狭小,内务外场,较难整顿,是军防腐败所故,一时难以回天。

    【8月10日晴】

    发送第二师30年式子弹一万颗,以王家台方面战况紧急也。

    第一师长函催饷项。

    日本守备军队得其军令部之电,为王家台占领事,劝我军退出。代理总司令据理力辩,万难退出。

    济南日本领事署之警察长,拟在潍县设立临时警署,代理总司令以此交涉移交济南督署为是,本军不能承认。

    今日所发规条:

    一、征兵体格、年龄等之规条。

    二、各师医官及卫生规条。

    三、请假规则。

    今日之所感:

    本军基础未定,整顿需时,如能上下一致,努力改正,则事尚非难也。

    军队名册未报,则实员之数难知,饷项无度,其难一也。

    装备之数不清,则种式难分,战斗力难知:一旦有事,计划难定。

    以上诸件,为着手整顿之第一要件,而乃再三催报,期限早过,终未实行,甚为焦急,岂所发命令有不当欤?自歉何似!

    尽管日以继夜、努力不懈,但是中华革命军的整训工作仍然迟迟不易推进,无法达到完备的目标,甚至有些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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