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根源是道德的失……
开“十六大”期间,偶与一官员朋友谈心,我说,“你是党的一方诸美。现在我们天天喊稳定,‘稳定压倒一切’。庙里的和尚们不但自己‘稳定’,而且每日奉劝世人安分。这是稳定的元素嘛,为什么不把庙修起来,多一点僧众’”他一听笑了:“这是意识形态上的事,不能乱来。”
我听了自然无话。但转而思之,“意识形态”难道不在“一切”之内?腐败,社会风气的沦丧、败坏与凋落,现在已是个民族问题。我以为这是高于国家,高于意识形态的大局。
现在风气是什么状态?很多地方官员腐败,已是人们不再议论的一个题目。不再议论不是无可议论的意思,且是恰恰相反,是“债多不愁,虱多不痒”那味道,是“说了白说不如不说”的意思。眼见的事实是“发现一个揪一个”,越揪越多,越揪越大。越揪是否越深我不敢说,但我敢说,敢于直面这样的败坏是要胆气勇力越来越大才成,这就好比臭脓疤,掩起来味儿还淡一点,翻腾起不冲天,也要盈室,那形色像医生见了癌变转移,任是华佗张仲景也只得攒眉摇头,病得太重了无从下手,这又是个什么“程度”?这说的是官派,是上等层面,往下说。我前见报端披露,一些小学生开始竞选当班干部,因为班小组长、班干部在老师羽翼之下也有许多豁免权,比如考试、纪律等事上的优惠,没有竞选上的则用糖果小物件把戏什么的向班干部送点什么“意思”,那争取的也是不交作业,上课做手脚、犯纪律免汇报什么的种种好处。
这样的普遍性与深人性,它的层面之广,棱角之多,侧面之泛,真是教人不寒而栗。
仅此而言,还只能说是阳面的。阴面的也很使人发憷。白道上的事为人注意那不奇怪,黑道上也“腐败”,这是吾国现今一国粹。比如说官员受贿,收了贿也不办事。“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这“原则”也被吃掉;比如人室行窃被拿,主人已说饶过,还要动刀杀人灭口;比如入室行抢,东北虎西北狼们进来,不由分说先一梭子冲锋枪子弹扫灭主人,然后从容席卷而去。比如说撕票,黑道本来有规矩,赎金按时进到前不能撕票。也不顾了这事——先撕票再要赎金的也有的是,一些儿体统也是不讲。
我说这事,朋友常有笑我的,白道上的腐败还管不了,你还注意“黑道”。我想告知我的朋友,昔日庄子有云“盗亦有道,夫妄意室中藏者,圣也;人先。勇也;出后,义也;分均,仁也……”这是道家对黑道的制约,也是盗的一定行为规范,是对总体社会的分配原则的调节杠杆。白道当然是主体,黑道上的事也不可持玩忽心,因为真的“盗亦有道”,可以少却许多恶性案件,减少社会戾气。我把赎金送给你,你守规矩放人质平安归,下策是下了,一家人也算“解决了问题”,公安局有一抢人真案,却不是杀人案——这也是事实。
所以,腐败的根源是道德的失控,比如一个贪官,偏他又是个唯物主义者,无所畏惧,神仙佛祖,阴司报应这些个他统都漠然,上级又看不见他贪污,群众又奈何不了他,钱又在眼前,他若不贪,那真出鬼了。
法治自古就是主体。不要忘记,不论什么历史时代,执法的永远是人。内因起决定作用,石头蛋子孵不出小鸡,恐怕永远不错,成克杰不懂法?他本人就是最高立法当局之人,***、戚火贵们哪个不懂法——他们犯了罪还说胡话:是“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什么样的世界观允许他这么胡来,真是扯淡。
所以,***讲以德治国,我在“十六大”上拍红了巴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提以德治国,我的手又红了一次。
撞了永远不能“白撞”
沈阳、上海定立新的交通法规:在道儿上。倘使司机遵纪而行人违规。行人要负全责。这叫”撞了白撞”。
沈阳、上海首先发难,定立新的交通法规。他们似乎有点想像个“国际都市”的样儿。摆这个谱儿。就这么着——在道儿上。倘使司机遵纪而行人违规,行人要负全责。这两个城市我都是去过的,印象都极佳。但这规定出来,我透过这“现代”管理艺术,却看出了它们无情的一面:汽车与人,是为之此地的走路通则与须知。我有点惴惴的,进这个城可得小心。倘不小心踏错了地儿,你就兴许进入“死亡区”。踏上鬼门关。
不管法规形成文件时为了逻辑的缘故,为了涵盖严密的缘故,说了许多很微妙的“弯弯绕”的措词来表达意图,百姓们还是一眼看穿了它的真髓,一语破的直截到位,叫“撞了白撞”。
表面看去,这法规公正得明白无误:你走道的得小心,走人行道、走天桥、过斑马线、看红绿灯,别越过交通法规的雷池;汽车嘛,你走你的车道,也不可乱开一气,撞到不该撞的物事也是不能容许的——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怎的还会有交通事故发生?这从汽车的角度看,真的是天衣无缝般完美的了。
我自家没有车,尚不能充分体会到有车族的心理受用程度,但在坐出租车时,不止一次见到行人违规、犯毛病,或横穿马路,或挡道不行,或突然改换行道方向弄得司机措手不及,或大摇大摆游在车前,任你叫破喇叭决不让道,或出现极意外情形,“嗖”地从小巷里骑自行车蹿出来,弄得汽车一个急刹车,搞得人仰马翻,司机开窗怒喝:“你他妈活够了!”肇事者自然也是一惊,或回头还骂一句,或嬉皮笑脸扬长而去。惊定再走,司机狠歹歹地再补骂一句:“操妈的!真该有人管管,这样儿的撞死活该!”“撞死活该”与“撞了白撞”是一个意思。有些事,也真是令人痛恨。这也是吾国如今素质使然。譬如夫妻吵架,可能现今已有了进步,过去老婆子叫撞天屈,开口便是“天杀的!你…-”邻居口舌,恼起来一声:“老子拍死你。”老子骂儿子:“你妈的,考这个分儿,老子揍死你!”情急时,什么话不出口?然而真正“兑现”出来。
恐怕无论什么时代的官府也不会允你杀了白杀,揍死白揍的吧?武汉一位老教授、天津一位七旬老人不晓得厉害,胆敢“以身试法”,结果便真的撞了白撞,死了白死。
最高司法当局对这一新生事物有评,认定人的生命权要远高于交通权利。这是十分明白的道理了。但也见到另外的说法。有人以为“撞了白撞”只是“提法不妥”,应该叫“以责论罚”。有人觉得我们应该“更新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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