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胜得了天,跟自己的命打架沒有不输的,最多是到最后打个平手跟命运讲和,事在人为分什么事,这婚姻的事,就不是靠个人努力能成功的,这是两个人的事,两个人的事不可能由得一个人做主,除非你不要你自己了,任人宰割吧,那有可能成,别人能不能忍住不造反我不知道,我做不到,委曲求全一辈子我可不愿意,剩下就剩下吧,无论如何我一个人是自己听自己的,打起來也是我跟我自己,自己当家惯了,受不了來个皇军当我的家。个色,岁数越大越个色,要不怎么少年夫妻好做,半路夫妻难全呢。俩人都生就了骨头长就了筋,你说给掰折了重新适应,难,俩泥巴团搁时间长都干了,掺上水重新往一块儿搅和,你试试看能不能合成一块天衣无缝的好泥!所以说,女人要不趁年轻赶紧嫁出去,要不干脆豁出去随缘分,嫁不出去就不嫁,最怕耽误到老大不小得心里沒底还坚持要结婚,这会儿找个人结婚,十个有九个是妥协了,以前不能容忍的东西,这会儿都能,那不是妥协吗?行,你说叫成熟我也不反对。
影响一生的初恋
我觉得两个人一起生活最重要的是不能互相嫌弃,所有一切出现在对方身上和共同生活中的东西,一切的不好,都要面对,以接纳的态度來面对,假如你认定了这个人,这一点是必须的。到了沒什么激情的时候,俩人最少还是生活伴侣,结伴走完一辈子,结伴过每天的日子,如果嫌弃,就是裂痕的开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就是那个蚁穴。假如从头就是为了结婚才容忍了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东西,以后好不了是肯定的。
我谈过很多次恋爱,最后都因为嫌弃分手。人说穷人心高病人气傲,越是秃子越怕人说谢顶,我就是,自己有问題,一定要找到不把这问題当问題的人。我出生时后背上有一块胎记,从腰上连到肩膀,不规则,很明显。所以我从來沒穿过低领或者沒领子的衣服,那样会露出來,不好看。过了45岁,我爸妈觉得也就这样了,我不可能成家,也不把这个当回事,才敢跟我开玩笑。我妈说,你这人可能是单身的命,瞧你多别扭,身上有胎记的孩子不招人待见,开始投胎去了一个人家,人家不要,给留下记号,说下回别來了,看见这记号就轰你。我说那这个人家可够损的,不是给我一个记号,估计是在后背上狠踹了一脚,不然这记号怎么连成这么大一片,害我嫁不出去……老了,多大的事儿都不是事儿,笑看人生了不是吗?
但是在我成为一个老剩女之前,这是我生活中最大最纠结的一件事,纠结这个词很准。我小时候人们比较保守,不流行穿大领子沒领子吊带什么的,女孩老老实实穿翻领衬衫,夏天过去,包得更严实。我从不在外面洗澡,不会游泳,从沒当着别人换衣服,怕被人发现,这是我的秘密,难言之隐。记得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一个男生端着一大盆涮毛笔的黑墨水撞在我的桌子角上,大半盆水洒在我身上。班主任是女老师,拿了一件外衣,说带我去女厕所换。学校的女厕所沒有单独的隔间,我一想到要当着老师脱衣服露出那个记号來,坚决不换。我说沒关系,拧一把干了凑合穿,一会儿就放学回家了,老师说你这样会冷,我说沒关系,五月半了,不冷,我热,正好凉快凉快……不知道老师怎么想,会不会觉得我有什么秘密,我自己就一个念头,绝不能被发现。我有记忆以來一直留长发,小时候女孩都梳两条辫子,我从來是一条马尾巴,正好和后衣领接上,是个遮挡。体育课老师说,你那辫子太长,下回上课盘起來,我嘴上答应,下回还是不盘,怕露馅。
现在想想,你说这有多严重?对于48岁的我來说根本不算个事儿,但对于少女时代的我和后來那个女大当嫁的我,简直要命。
我的初恋发生在毕业实习的时候,那人是实习医院的药剂师。我实习在药房,他是我师傅,比我大三岁。那时我觉得这人还挺浪漫,喜欢看电影,我们医院挨着电影院。记得那会儿能看到的外国电影特别少,都是国产的,什么《神秘的骆驼队》、《五张照片》,很差的电影,他也带我去看,看得津津有味。我们俩看的最激动人心的电影是《茶花女》和《爱情故事》,是不是卡雷拉斯啊,我也记不住了,反正特帅的一个人,出了电影院他说你看你们女孩都喜欢这样的人,这种电影看多了就看不上身边的人……看《爱情故事》那次,他买了两听可乐,不得了,那时候刚认识可乐,喝的都是玻璃瓶子的,易拉罐有钱人才买,他舍得买给我,就是表达喜欢了。电影演到女孩得白血病死了,他來拉我的手,放在他手心里轻轻地拍,好像是安慰我别难过……现在讲这些真酸,但那时觉得真好,有个人喜欢你,在意你的感觉,恰好也是你喜欢的人,真好。
我知道他的感觉非常好,从精神状态上看得出來,每天高兴。我一边觉得好一边难受,我想接下來怎么办呢?两个人总有赤诚相见的时候,他要发现了我的秘密怎么办?我和我妈沒那么亲密,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母女关系不像现在,还讲什么母亲和女儿做朋友,不可能,我们那么开明的人家,我和我妈都做不到诚恳交流。尤其恋爱这种事,回避还來不及,更别说要跟我妈商量跟她要主意。
我越喜欢这个人就越难受,有时候觉得应该马上告诉他,把后衣领拉开给他看,问他看见这个是不是还喜欢我,有时候觉得绝对不能让他知道,能隐瞒一天就隐瞒一天,我在矛盾中折腾自己。
毕业之后我分配到这家医院,他帮了忙,托他爸找了卫生局的人,他爸问他我是谁,他说是女朋友,分到医院就公开关系。他是好人,用今天的话说,属于文艺青年,爱看书,讲究小情调。我们成了同事,半年多过去,是我的23岁生日。他买了一条项链,银的,上面有绿玛瑙的一个小吊坠,在王府井工艺美术商店买的,那时那个商店的消费水平大概相当于今天的燕莎。那天下班,他跟着我进了更衣室,我们那个更衣室不分男女,谁进去谁从里面插门,他跟我进來,我不敢插门,怕人看见说闲话。
后面的事你能想象了,他给我戴上项链,扣不上搭扣,我说我自己來,他坚持让我转身……搭扣正好在我的胎记延伸到脖子上那个位置,咖啡色的一块,像花猫的大尾巴……我现在已经不会去描述那种感觉,人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能记得的就是当时我觉得自己快死了,呼吸都沒了,全身哆嗦、冒凉气,等扣上搭扣,他一直沒转过來,就那么站着,我背对着他,他站在我身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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