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愉快的踩着木质的楼板,听着咯吱咯吱的要断裂的楼板声,下楼了。谈果戈正等在小院里的楼梯口。
他难道是在和我约会?我欢乐的想着,差点一脚踩空滚下楼。
“晚上好啊,我居然一觉睡到了这么晚。”我掩饰不住开心,说出来的话大概也带着微笑的意味。
“我借他们的厨房做了两个菜,你晚上没吃饭。”他带着我往小饭厅走。
我激动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是想说很多,可是堵在喉咙,最后被我活生生吞进了肚子。好想亲亲他那带着别扭又迷人的表情的脸。
我们面对面的坐在小餐桌两边。我吃一口饭菜,看一眼他,觉得他比饭菜还可口。
“你做的饭好好吃,如果你以后能经常做给我吃就好了,不好不好,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做饭。我做的菜也很好吃哦。”我语无伦次的对他说,“谢谢你。谈果戈,我喜欢你果然是没有错的,对吗?”
“废话这么多,快吃,吃完我要睡觉。”谈果戈一点也不温柔的回答我盛满蜜意的话语,还嫌弃我话多。
“我的话一直就很多啊,我说的都是我想对你说的,我还有好多好多话没有跟你说。我想把我发生过的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我开心的,我难过的,我丢脸的,我骄傲的,都告诉你。”我有些反常的激动,就像一个长期被后妈虐待的孩子,突然被后妈温柔的对待,满心的都是感动和不计前嫌的冲动。
“范沅抒,你喜欢我什么呢?我根本就不值得你喜欢。”他声音低沉令人迷醉,带着迷离的味道,像是白鸽飞走的广场,空旷却不空洞。
“你的什么我都喜欢,如果你能对我好一点,不对我凶,不对我不理不睬,我一定会一辈子都喜欢你的。”
我在发现自己喜欢上他的时候,是问了很多喜欢他的理由,我也找到了令自己满意的答案。可那些都不对啊,能抵挡住他冰冷的态度恶质的言语,那些浅薄的理由,是不够的。
我喜欢他,是因为那仿若相伴多年的熟悉感,是那即使被他伤害也一往无前的勇敢,是因为越靠近越喜欢,是因为离开他一秒都会想念。
我喜欢一样东西都有一个期限,可是我喜欢他,是一种狂热的执念,我希望一辈子不变,只要他靠近我一步。
小七终于决定回来写文啦~~~以此来打发我寂寥的大学生活。嗯,先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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