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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魅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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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爱的人,身边纵然热闹蜂拥,终是寂寞不去。

    有爱的人,天涯浪迹,穿风踏雪,却从不曾孤独。

    ——《浮生物语》

    读《龙族》有感,自读了《龙族》以后,便一直想写个读后感,今天再一次的卡文之后,终是忍不住,写下了这样的读后感。

    《龙族》的书签,一直是《浮生物语》一书附赠的薄纸。可能是偶然,我将一本如香茗般苦涩又悠长的书所附带的书签,插入那一页页腥风血雨。而如今忽地发现,这书签上的话如此合情合境。似在感慨着、感慨着路明非平凡孤寂的寥寥半生。

    仿佛记得,《龙族I》的序言里写道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个路明非。开始看的时候,就一眼认定路明非便是主角,虽然他暂时弱小平庸,善良又愚钝。后来便逐渐失望,这个孩子,他似乎没有任何令人惊叹的天赋,被贬损了也懦弱不知反抗,根本没有办法挑起“主角”这面大旗。后来,又出现了楚子航、凯撒这些耀眼的明星,他原本就不甚明晰的光彩便暗淡到无了。虽则失望,可是心中却并未放下“他是主角”这一执念。即使《龙族II》里,楚子航的描写占据了大半部篇幅,我仍期待着、期待着他的出现。

    他的身边,其实是没有爱的吧,父母双亡,被叔叔阿姨带大,却又饱受欺凌;在学校成绩不好,同学们看不起他。落寞到盯着窗外的鸣蝉看上一天;想鼓气勇气给喜爱的女孩表白,却不知不觉做了表白机器——替某富家子弟给那个自己喜爱的女孩表白。在我们认为命运转折的时候,却想不到,他不过是换个地方倒霉罢了。他身边从来都缺少关爱,所以别人施舍的一丁点帮助、给的一丁点温暖也让他欣喜满足,甚至以命相救。不想在别人眼中。不过是一时兴起。顺手将他拉出那种他早已习惯的尴尬境地。他以为他找到了那漫长严寒的温暖热地,却不过是他人毫不在意的施舍。悲凉不过如此。

    所以我其实是不甚喜欢陈墨瞳这个女孩的。同情心泛滥,以自我为中心,挥霍着他人的感情。不懂珍惜,莽撞的行为将路明非那颗易碎、怯弱却勇敢的心时而捧起、时而践踏至地狱。唯一可取的,只有名字。Nono。书中将其译成了诺诺。承诺之重,不过一否。真是血淋淋的嘲笑。

    路明非的生命,在《龙族II》结束时。已只剩下二分之一。他用自己生命的四分之一去救陈墨瞳,却换来她和凯撒订婚的结局。而他所做的所有,一切付出,要么被归于凯撒、要么被归于楚子航,那些默默的牺牲,无一人得知。他依旧和那个不长进的颓废师兄生活在有淡淡温馨的小宿舍,吃吃睡睡。平凡得平庸。我不知道当他的生命完全灰败,身体被他的弟弟掌控之后。会发生何等可怕的事。我期待他生命轨迹的改变,却不想看见这样真实的一个人消失。他触动了一个人最幼嫩的内心,最想守护的地方。因为每个人,都有路明非,即使是曾经。

    恰巧,我十二岁的妹妹也喜欢看这本书,看来这个故事真的是老少皆宜。我曾问过她,她最喜欢书里的哪个男生。她毫不犹豫地说是凯撒。其实我最讨厌的便是凯撒。她的原因很简单,长得帅气、行为霸气。真是,让我郁结的解释。凯撒这个人,家庭富裕、权势也惊人。却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傲慢、自以为是,几乎拥有了男人所有的缺点,而他与自己家庭的对抗,更像是吃饱了撑的。那种不用担心钱的孩子,总是幼稚得令人发指。他所刷的每一张卡都是家庭为他埋单,他的所谓的跑车、游艇、直升飞机。我几乎可以预见,假如他的家庭不为他提供这些,他的追求自我将是怎样可笑。而他那同样可笑的骄傲虽使他不会低头认输,但他的能力远远无法支撑他的花费,金钱的残酷总会让他见识到真实的世界。由此看来,我终是老了,现实了。不再抱有对美少年、霸气男的美好幻想,这样冷静地细分一个人的优劣。

    明非、明非。每个人年少的时候,心中都曾有一个无助的路明非;而当你长大,心中便有了那个孤独的楚子航。

    读完《龙族》后,很莫名地有了写故事的冲动,只是漂浮在脑海里的并不是爱情故事,趁着热,我将它记录了下来。

    “老师,你这几天嗓子不太好,一定要记得去看医生。”

    QQ陌生人里冒出了这样一句话,我微微怔了怔,心头一暖,盯着他的QQ头像瞧了一会儿,实在是记不起来他是我的哪个学生,于是进入他的空间寻觅了一番,这才发现他是我七班里的一个学生,一个成绩普通且各方面都不突出的男孩。他很平凡,不爱说话,在课堂上的表现也不积极,特长不多,一直默默坐在班内,做自己分内之事。

    成绩好的学生让我舒心,成绩差的学生让我揪心,唯独是这样平凡普通的学生却最不能在我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但这个男孩儿却是如此的细心,细心到连我喉咙丁点儿的不舒服都注意到了。自离家工作以来能这么注意,关心我的人并不多。可我却疏忽了他,偌大的教室,总有地方被疏忽掉,不可能面面俱到。

    我于是在QQ上给他留了言,大意是希望他日后能够活泼开朗些,鼓励他日后在课堂上表现积极一点。在接下来的课堂上,我偶尔会给他一些发言的机会。他也没有让我失望,从第一次发言时紧张地涨红了脸颊,说话结结巴巴到后来积极主动地在课堂上与我互动,这个孩子做出了不小的努力,有了不少的进步。

    我留意他在阅读和写作应用方面的能力比较薄弱后。又时常在QQ上给他留言教他有技巧地进行阅读和写作训练。他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一学期过后,他的学习成绩较之前有了不小的飞跃。

    九月十日教师节,他在QQ上给我留言“老师,我有礼物送给你。”紧接着,我的办公桌上便多了几支浅粉色的康乃馨。我平时素爱粉色。这个孩子。果然很细心。

    十二年前的我,和这个男孩子一样,也是一个成绩普通不爱说话且各方面都不突出的学生,当然也并非是让老师头疼的调皮学生。于是我几乎是一直坐在教室里中间偏后的座位上。

    那个时候正直青春期,随着年龄的增长,性格慢慢有些叛逆。逐渐认为班主任肖老师对我并不关注,也不在乎,而自己就仿佛就是班上的隐形人。努力再多,再守规矩也得不到关注。心中的不平衡感逐渐堆积,后来我竟然错误地认为做一个中规中矩的学生倒不如做一个让老师头疼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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