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人声鼎沸的社团招新会上,彼时,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衬衣,青色的牛仔裤,端坐在一个瘸了腿的桌子前,桌子上,摆放着一个漂亮的古筝。
他挑起手指,轻抚琴弦,深如幽潭的眸子轻轻地环视了围观他的人一圈,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美妙的音符便如流水般从他的手指底下倾泻而出。
围观的人群顿时沸腾了,学妹们是长大了嘴巴满脸惊羡地看着他,惊讶于他精湛的琴技和优雅从容的气质,学弟们则是略带嘲讽目含嫉妒地议论,议论着他身上的女孩子气。
那一天,她被他的乐声吸引,被他从容儒雅的气质吸引,被他清秀干净的面庞所吸引,那一天,她的眼睛里满满的全是他。自那一天起,她便将他刻在了自己心里。
彼时,他是古典乐器社的社长,高她两届。
他在学院里算是个新闻人物,对他感兴趣的女孩子很多,若是排成一行,可以从食堂的前门排到食堂的后门了。
他似乎是个爱独来独往的人,他时常在外面演出,背着自己的古琴穿梭在校园的每个角落,他周末在外边的乐行里教小女孩子弹古筝,节假日时常常出现在某些商演活动中,她听喜欢他的女孩子们说他靠着自己的双手挣来了大学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他深得辅导员和教授的喜爱,他几乎每年都可以拿到奖学金,他很优秀,优秀到让她只敢远远地注视着他。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出色的女孩子,没有极漂亮的脸蛋,没有魔鬼般的身材。也没有富裕的家庭背景,更没有时尚的服装首饰,她是个在大学里仍然过着高中生生活的女孩子,每日上课下课,戴着厚厚的眼睛奔跑于图书馆和自习室之间。
她梦想着有一天,她能站在与他同等优秀的位置。而不是一直保持着仰望着他的姿势。
她省吃俭用三个月。终于趁着双十一打折之际在淘宝上淘了一个漂亮的古筝。然后,抱着古筝进了古典音乐社。
那是他和她的第一次正式的面对面,他颇有些惊讶地看着戴着厚厚的眼镜且在十根手指上贴了六个创口贴的她,忍不住笑了。柔声道,“你是初学古筝么?手指都被割伤了,以后要注意。去买些保护手指的指套来。”
“嗯。”她涨红了脸,咬着唇尴尬而又喜悦地点了点头。
她顺理成章地成了他的社员,她每日都要去社团活动室里练琴。不为其他,只为多见见他。运气好的话,还能够让他手把手教她弹琴。
当然,活动室里也有一些和她抱着同样想法的女孩子,都是些琴技不佳的姑娘们,为了一个男孩子积极地投入到了古筝中去。于是,整个活动室常常受到在其他活动室举行社团活动的学生们的谴责。
她每一次进活动室练琴。总是忍不住将一起练琴的每一个人都偷偷地打量一番,然后忍不住拿自己的外貌。身段和其他条件与那些姑娘们作比较,在心里默默地自卑。
大三课务重,他来活动室的时间一次比一次少,活动室里练琴的女孩子也在慢慢地减少,最后,他辞去了古典音乐社社长的位置,几乎不来活动设了,于是活动室里练琴的女孩子就只剩她一个了。
也只有她一直坚持着,固执地练着琴,用手指在琴弦上的舞步来拉近他与她的距离。
她很喜欢仓央嘉措的《那一世》中有这么一句,那一月 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是的,她拨动所有琴弦,不为弹奏出多么华美的乐章,只为触碰到他指尖的温暖,体悟到在初见的那一日他在众人的围观下悠然抚琴的从容和优雅。
时间就在琴弦上悄悄地溜走了,当她能够完整地弹出《凤求凰》时,他正穿着一身蓝色的学士服站在阳光下的草地上对着镜头浅浅地微笑。
他要毕业了,要离开学校了。
她照毕业照的那一日,她抱着古筝站在图书馆的天台上,注视着在临湖草坪上摆着各种pose的毕业生们,她很想很想冲下去与他合影一张,犹豫半晌,终是拿着相机偷偷地拍下了他清秀的侧脸。
他离开学校两个月后,她打听到他和在南京的X公司签约了去了南京工作。于是她开始不由自主地关注南京的天气预报,关注南京的报纸新闻。
她有他的QQ号,他的头像却经常是灰色的,她想他应当是隐身的。毕竟,他很忙。
两年来,他们在QQ上的聊天记录统筹起来也不超过九页,全都是节假日的问候。大都是她开的头,她祝他节日快乐,他回她“谢谢,同乐。”她便不知道该怎样回下去了。她觉得他和她之间,是有一堵墙的。
她听说他是有女朋友的,女生与他本是高中同学,认识七年,相恋五年,据说女生与他不在一个城市,所以她从未见过他的女友。
X公司大约每年会在他们学院招聘二十人左右,大四那年,她摘下了厚厚的眼镜,穿上了高跟鞋和干练潇洒的黑白职业套装,将蓬乱的长发剪成漂亮利落的短发,画上浅浅的妆,充满自信地坐在X公司的面试会上。
她能坦然自信地面对面试只因为她在得知他去了X公司工作的那时起,便已经将通过X公司的面试招聘作为自己大学余下两年的奋斗目标了。
她顺利进入了X公司,见到了他。
两年不见,他成熟了许多,在公司里的第一次见面,已完全褪去青涩的学生气的他穿着一身笔挺的银色西装面带微笑地看着她,柔声道,“学妹,我们又见面了,还真有缘。你变化很大,也很漂亮。”
这是他第一次夸她漂亮,她笑而不语,心中绽放起一层层绚烂的烟火。
她和他在同一个部门,他是她的上级。
他常常要加班,她于是便也装着要加班的样子,陪着他,暗暗注视着他。
两个人在偌大的办公室里各自忙着各自手头的事情,不受其他人的打扰,到工作完了,再一起乘电梯出公司,搭上相反方向的出租车,微笑着说再见。这是她一度很喜欢的事情。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找到曾经在古典音乐社的时候他手把手地教她弹琴的感觉。
安心,愉悦。
在她暗恋他第五年的时候,她决定鼓起勇气向他表白。
于是她每天早上早早地就出现在办公室里,在他的桌子上放上一辈热腾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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