潺潺喝了口水继续说,康妮和狩猎人的疯狂性ai描写几乎使我为之疯狂,我几乎达到不能自己,不能自拔的程度,那些入木三分的性描写,在我脑海中幻化成影像时时刻刻煽情着我,我仿佛成为一条发情的母牛, 曾经主动向男人们示爱,这时我天天去那个作家家,终于他按耐不住了,我们变成了两只发情的野狼,纵欲的色mo,极尽发泄、狂jiao之能事,在床上,在地上,在沙发上,在花园里,在一切可能做的地方,直到有一天他家失火了,面对一片废墟我悲痛欲绝,痛哭失声。。。。。。
第二个发言的是小倩,她声音尖细,很具有穿透力:我那时还在上大学,住在一个远房叔叔家,我家在农村,家里很拮据,叔叔常常背着他老婆接济我,我对他一直心存感激,想等到工作以后一定报答他。
一个星期天,我实在寂寥得慌,他却悄悄将几本金瓶梅放在我的枕头下,我早听说这本书是禁书,我十分犹豫,是看或是不看,我一直举棋不定,最后决定用抓阄的方法解决,我写了两张纸条,一是看,一是不看,由命运之神来决定,抓的结果是。。。。。她在此卖了一个关子:大家猜猜是啥?当然,回答是两种,但是可以听得出来,是肯定的占多数。“大家真聪明,的确我抓的是:‘看’字!那时我情窦初开,对于性事知之甚少,但是体内的性激素却时时唤醒、激荡着我饱满的胸怀,《金瓶梅》中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情爱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一下把我磁住、电住了,它像一把野火顿时将我燃烧、融化、焚毁,我茶不思,饭不想,整整读了一天,正躺在床上回味那些火辣辣的场景,忽然听到有哗哗的水声,原来是远房叔叔回来了,他在洗澡。这时我油然想起他以前曾经多次在婶婶不在家的时候,常常洗澡时故意将门留个缝隙,我尽管有些心动,但是并没有太在意,可是今天却非同往日,我竟然主动起来向洗澡间望去,希望他一如既往地将门打开个缝儿,果然他如是作了,然而,由于水蒸气的弥漫,什么也看不见,我正在感到遗憾,忽然间热气渐渐消散了,一具男人的赤裸rou体,白花花,明晃晃的突兀暴露在我的瞳仁之中,尤其当他面向我的时候,我几乎晕了过去,他那浅浅的胸毛,和浓密的阴毛形成鲜明的对照,尤其荆棘中那株擎天柱似的阳wu,既挺拔又鲜活。我看的眼中冒火,心中沸腾,我如痴如醉,欲仙欲死,真想一下冲过去!
女人的自控能力远比男人要强,我用了十万分的力量终于控制住了自己的强烈欲望,尽管那滋味是极其酸涩痛苦的,然而以后发生的事情却使我的处女防线彻底土崩瓦解了!
是夜,我被一阵奇怪的声音弄醒了,这声音像野猪的哼叫又仿佛家猫的叫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令人毛骨悚然又令人暧昧丛生,使我忘乎所以,我顿时心跳怦怦,两眼喷火。我恨不得立即变成一只蚊蝇飞到隔壁房间去看个究竟,我放眼四周,想寻觅一个能够看见隔壁房间的缝隙,可是没有,我很失望。俗话说,色胆包天,我索性穿上睡衣,轻脚轻手地开开门走到他们的房门口,恰巧门上边的布帘有个一指宽的缝隙。我慢慢直起身子往里窥视,哇,他俩宛如两条白蛇,一忽而紧紧缠绕,一忽而又上下重叠,似搏斗又似乎在嬉戏;他像个冲浪能手,在乳白色的波涛之上,上下翻飞,一会儿冲上浪尖,一会儿又跌入谷底,他技术熟练,驾轻就熟,十分自在逍遥,有几分醉意又有几分淋漓。
而她则仿佛一块疏松的土壤,全方位的袒露着胸怀,尽情地让他在上边精耕细作,尽情的享受着阳光的照射,尽情的吸吮着男人的雨露,唯独那震颤人心的撕心裂肺的呻吟是她发自内心的鸣啼,这是双方共同的原始的,充满快乐的和人间最美的歌声,但是,它却是永远只属于每个人的而绝非公开。
我如痴如醉地进行着从头至尾的偷窥,也许这是世间最隐秘的镜头,正因为它隐秘,所以才最刺激最惊心动魄。我此刻突然产生一个怪念头:表叔身下边的要是我就好了!可是,瞬间这个念头就被另一个东西粉碎了,其一,偷窥是不对的,是不道德、不吉利的;其二,我是个未婚女子,不该有这种不知廉耻的想法。
然而,这刺激太强大太浓烈了,它几乎把我的神志完全击毁,我这一夜完全在心神恍惚中度过的,第二天连课都没有上好,无精打采,恍恍惚惚,终于熬到放学回家,这天婶婶上夜班,晚饭是由表叔做的,我食不甘味,但,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观察表叔的面孔,他每天晚上喝几杯酒,今天似乎多喝了些,脸上红扑扑的,泛着阳刚男人的光彩,仿佛年轻了许多。吃完饭我收拾过碗筷,便去洗澡。这时我不禁想起他洗澡时的挑逗情景,于是便鬼使神差地效法他的做法,亦将门留了一个小缝儿,果然,我发现表叔像走马灯似的来回走动,最后干脆伫立门外向里面窥视。我先是浑身不自在,继而,感到体内有股热流在奔腾,我的羞耻感已经被彻底瓦解,我索性像他那样转过身去。
他可能是按耐不住了,忽地闯了进来,并抱住了我,我半推半就,终于和他上了床。
当然我很快就雀占鸠巢、喧宾夺主了,也许有人认为我这是第三者,是不道德,是破坏人家的家庭,其实,我觉得也不尽然,因为我们都是人,都有七情六欲,人是具有情感的动物,情感是什么?是爱和性的混合体,性是人的本性,是生理需要,有时它会冲破一切桎梏,而不择手段地去实现它,满足它,至于是否正确与否,那也许只是做后的事!
第三个年纪较小,她是一个高二学生,她叫邓凡,由于小时候体弱多病,上学较晚,比一般学生大几岁,她和她的语文老师发生了师生恋。老师已经有妻室,但她在农村,两人过着牛郎织女的生活。
语文老师的口才特好,课讲得幽默风趣,学生都爱听他的课,尤其邓凡,每次上课都是目不转睛的望着他,别人是用耳朵听课,而她则是用心灵在听,她的记忆力好,所以老师的话她几乎能够一字不拉地记住。日久生情,她渐渐由爱他的课而转化为喜欢他这个人,其实,语文老师的长相平平,用其貌不扬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然而,爱情这玩意,完全可以改变人的审美观,爱情可以毫不费力的蒙蔽欺骗眼睛的判断,在邓凡的心目中语文老师是最完美最具有男子汉风采的人。由于道德观念和世俗舆论的压力,她只能暗恋语文老师,但是,她又难以按捺自己日益膨胀的感情,于是,她便决定给他写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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