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罗成推荐她进Blue_dark。但阿May是喜欢的,她喜欢这样一边吃冰以便侧着头听他用温和的语调讲一些温和的事情。她想他是聪明的,他只是说她有潜质却又没表示要她,他请她吃饭,又表现出朋友叙旧的姿态。她吃不准他在想些什么,但她喜欢他拿她当一个朋友而不是一个合作对象。他说,那孩子也喜欢吃冰球,一边吃一边侧着头听我说话,像你现在这样。她问,您女儿多大?十四岁了。她看着他英俊而平和的脸,忍不住,您多大啊到底?问完后发现自己逾越了。低头不语。那厢沉默了半晌,说,三十九吧。三十九岁半。她拿勺子的手轻抖了一下,抬头冲他微笑。他四十了吧大概,也许是四十岁半,谎报了一岁,她暗自思量着,那么,她十九岁半,四十减十九,距离二十一年。
他一直彬彬有礼,待她亲切又不失长者风范,笑容里有宠爱的模样,仿若把她当做另外一个女儿了。自然是要送她回家,不用她再多一句话,司机已然熟门熟路。她下车,道了晚安,走三步,听得他叫她。她回过身去微笑。他说,你周末有空么?她似乎是想了一下的,然后说,有。他说,周末我想约你出去,他看了看她的脚,眼神忽而温柔起来,我想赔你双鞋子。
她的鞋子本不该让他赔的。阿May一个人躺在床上,睡不着,盯着天花板发呆。她有想到十几天前她和他的偶然邂逅。
那天是下了雨的。很小的毛毛雨,空气湿润,她的心情也非常好。她在街边听一家音响店反复的放肖邦的《离别曲》。熟悉的旋律勾的她的心像头顶的天空一样,湿湿润润,灰白明亮。她先前是学钢琴的,唱歌只能算她的业余爱好。她是有天赋的,并且怀抱着对音乐的一腔热诚。那时候还小,还很单纯简单乐观。后来她休学了,再后来去酒吧唱歌,明白了一个道理,金钱远比音乐重要。
直到她想起还要赶去德森和丽娜换班,她的头发已经被细雨打的如地面一般湿润了。她慌慌张张的提着裙角往街对面跑,地上的薄薄积水被踩的“啪啪”响。那是她穿高跟鞋的第二十三天,跑起来大约有些摇摇晃晃的,路又滑,一个踩不稳,就在马路中央跌了跤。正在行驶的那辆车及时刹了车,只差一个手掌就要挨上她的身体。林和就从那辆车上下了来,以肇事者的身份负担一切责任。去医院,送回家,现在又要赔鞋子。阿May记得自己接过林和的名片的时候,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是一声欢呼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然后她最终没有找他。她拿着名片在Blue-dark的门口转了三圈,最后还是逃掉了。
她没有找他,然而他却找到了她。只是一种偶然。他和德森酒吧的老板罗成是铁哥们,后来听说Blue-dark不少歌手就是从德森挖掘出来的。他听他说了阿May,觉得耳熟,便来看看。但他没有表示同意阿May做Blue-dark的签约歌手。他的态度是暧昧的。
他是一个温柔体贴的男人,恩,并且英俊,阿May想,但是我们是有距离的,相隔甚远。
从周二到周六,一二三四,只四天,应该是好过的,睡四回觉,上八晌班,吃上十二顿饭,哗哗啦啦的就翻过去。阿May原也是这么想的,只是没料想的到,四天,九十六小时,五千七百六十分钟,三十四万五千六百秒,掐着心尖儿去过,一下一下,也可以如沧海桑田。便似一株初萌的芽,明知离破土而出的距离只一厘米,涨满着向上扯的时候,一毫一毫,却也是懊恼埋怨路途遥远的。欢喜事是念不得的,越念就越心慌,倒不如一觉睡去,然后睁开眼天已大亮,海阔天空。
阿May在那天清晨是平静淡定的。梳洗,整理房间,做简单的早餐。换了诸多衣服,最后挑了件及膝的连衣裙。踩了丝带高跟鞋,黑色长发如瀑布一般倾泄。妆是极淡的,只一抹似有似无的水红色腮红,素然的颊上便浮起一份含情若水。女为悦己者容。阿May后退几步,在狭小的洗手间里打量镜中的自己,忽而粲然一笑,明眸皓齿。
女人若是去赴约会,化妆是需得的,素然着脸若在平时自也算是一份简洁自然,换了时地,正式约会依然不加修饰却是失礼的,显得有些不大懂规矩。自是不可不化,却要切记莫要太过,化的浓了,便显得轻贱,一股子情欲裸在外面,优势尽散。说到底都是对付男人的东西,不咸不淡,若即若离的才更撩人,宛如爱情。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清脆声响摇曳出洗手间,摇曳出静默的房门,掠下了仄暗的楼梯,沿着幽然的过道,一直摇到公寓外停留的黑色汽车前。啪。啪。啪。啪。类似某种低诉。
林和坐在车里,看着她款款的走过来,她弯下腰,隔着玻璃冲他微笑,车窗外如莲花盛开的脸。他有些昏眩了,别过头去,暗自定神。她打开车门,钻了进来,和他并排坐着。她问,去哪?他没答,兀自对前面的司机说,开车。
那些装潢精致的商店,阿May自也是来过的,都是些价格菲然的奢侈品,大学的时候和女友一起来逛,偶尔会看上一两件精致的牛仔裤连衣裙,爱不释手,但只看,不买。在繁华的街道上,两人并着肩,她自然而然的就挽了他的胳膊。他自出手大方,她也大大方方,挑了双昂贵的且自己中意的高跟鞋。依旧是丝带的,裸出大片皮肤的那种,她穿上走给他看,走两步,回头一笑,风情无限。他甚是满意的点头,含笑对旁边的导购小姐说,恩,就这双了。他还看好了另外的一双,要导购小姐一同包起来,她却坚决起来,说什么也不要。后来又要给她买衣服,她依旧婉辞了。他有点明白她的意思了,但还是笑她,来了,不便是要买东西的么。并非是非要买东西,她挽着他的胳膊淡然的答他,两个人逛逛街,不也是挺好。他依她。他们在各种商店进进出出着,一边散步一边低声笑谈。倒是般配的,男俊女俏,走到哪都惹人注目。她穿着他给她买的高跟鞋,把原先的那一双放进袋子里提着,笑的时候,也是镇定自若的,细长的跟,走的稳稳当当。
原先那双鞋是阿山买给她的。
那天恰是罗成录用阿May的第一天,阿山说,在酒吧唱歌,是该穿高跟鞋的。于是他们在从德森回去的路上拐进了一家女鞋专卖店,阿May挑了一双丝带细跟凉鞋,打的六折,却依然是阿山在德森半个月的薪水。
先前和阿山相识的时候,阿May还是在一家书店做收银员的。某一天休假,她在街上闲晃,被笑容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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