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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国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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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奇装城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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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颈人退去了。

    任雷和谭美伫立在那片倾斜的土地上,眺望着,彷徨着。

    芳草萋萋,像柔软的鸭绒,又像温润的碧玉。在这鲜艳、浓厚的绿色之中,耸立着稀稀疏疏的小花树,姹紫嫣红,姿态万千,仿佛是草原上最富情趣的点缀。三五只野鹿,七八条羚羊,自由自在,戏追着,鸣叫着,吃着鲜嫩的草。一只雪白的兔子,忽地从草丛里窜了出来,又倏地隐入绿浪之中。山地东高西低,高处逶迤起伏,像横亘在天地之间的万里长城。长河上下,白茫茫的,浩淼的烟波衔着蓝蓝的天边。几朵轻柔的白云,几只硕大的雄鹰,从他们的头顶缓缓地飞向西去。

    “任雷,我们向东走吧。”谭美不舒服地摸摸颈上的铜环。

    “好吧。你饿吗?”任雷把手伸进湿漉漉的兰色背包,摸到的是一团粘乎乎的泥。“哈!饼干全泡化了!”

    “真的?”

    谭美跑过来,一摸,糊了一手。她甜甜地笑着,把手指含在嘴里吮舔起来。

    “哈哈哈哈!有意思,有意思!”

    两人你抓一把,我抓一把,嬉戏着,往对方的嘴里塞。结果呢,弄得两人满嘴满脸都是,像黄土高原上的农民糊的泥巴墙。

    阳光炙烤着大地。

    他们的湿衣服蒸得热气腾腾的,发出一丝丝馊味和臭味。

    谭美扯掉白色的短袖衣和红色的七分裤,摇下泥泞泞的太空鞋,欢快的,像一只小鸟,轻快的,像一朵白云,飘到河边,歇在水面,随水慢慢地漂移。

    “任雷,帮俺洗洗衣服!”

    她笑嘻嘻地喊着。

    “你快回来!”

    任雷有些恼火,轻轻骂了一声“懒东西!”。

    他想:刚刚脱离了险境,你就轻松了!

    他提起她的衣服,蹲在河边卵石上搓洗。洗罢,拧干,铺在草上晾晒。他也脱得只剩下一条裤衩,扑进河里,扑通扑通,搞了一阵狗趴水,赶紧爬上岸来,四脚朝天地躺着,欣赏着蓝天,欣赏着白云,欣赏着远山。

    他朝下游瞟了一眼,发现谭美还悠闲地浮在水面上。他闭上眼睛遐想——谭美……世界美女……游泳冠军……上台领奖……一张空白的硬纸!

    “你是有妻子的男人,最好离我一尺远!”

    似乎是谭美在他的耳边大声地向他吼叫。她的样子很愤青。

    任雷的意识渐渐地模糊起来,身体也象慢慢地变小变轻,浮到空中去了……

    昨夜没睡,他真想好好地睡一觉。

    “任雷,救我啊!快救我啊——”

    凄凉的哭喊声不断地传来,震动着半醒半睡的任雷的耳膜。

    他想睁开眼睛,但两眼象被什么粘住了,胸脯也象被重重的石板压着。他用鼻子使劲呼吸,好久好久,人才轻松了一点。他撑开沉重的眼皮,一骨碌爬将起来,抬头望见:一架三角状的无声飞行物,放下一张大网,从水中捞起了谭美,迅速升高,掉头,向东南方向飞去,很快越过高高的草山,模糊了,消失了……

    “啊?”

    任雷如雷轰醒,拔腿便追。

    “谭美!谭美!谭美——”

    他跑得头重脚轻了,跑得昏天黑地了,才停下,摇摇晃晃地,望着那绿色的草山。

    那山摇摇晃晃的,依然矗立在眼前,依然还是那么遥远!

    望山跑死马呀。

    他愤怒地举起双拳,砸向空中,但什么也没砸中。他沮丧地蹲下来,一拳砸在地上,哭嚎着:

    “谭美!谭美!我一定要救出你!……”

    是什么人劫走了她呢?为什么要劫走她呢?他迅速思考着。是外星人吗?可那飞行物并不象飞碟飞毯!杂志上说,外星人常从地球上劫走活人,去分解研究,去做实验……如果是那样,就惨啦!

    任雷实在不敢想下去了。他跑转身取了衣物,再朝怪物飞去的方向追寻。

    湿热的东南风渐渐增大,象温热的泉水从山顶奔泻下来。太阳突然变成兰色,又忽然像被什么压扁了,搁在墨黑的西山顶峰。

    任雷已立在草山的脊梁上了。呵,瞧东面,那可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呀!望南十多里,是一座繁荣的海城,奇丽的高楼大厦林立于海滨。

    太阳被黑魔王拖下了山峰,但峰顶上还留着太阳剐破皮肤后流下的一点点鲜红的血。

    任雷快步走进城里。

    这个城向南伸展过去,仿佛一条美丽的花蟒,蜿蜿蜒蜒地游在海边。街道弯弯的,两旁是造型别致的花圃和新奇怪异的雕塑。花开得最为热闹,白的开了,黄的开了,红的开了,蓝的开了,紫的也跟着开了。左右的建筑五光十色,姿态万千:有的象宝塔,有的象葫芦,有的象足球,有的象新月……还有的象气球,高高地挂在顶天立地的大铁柱上。这些公寓,影院,教堂,宾馆,发廊,厂房,真如妙龄女郎,争相梳理出独具风味的发型。怪模怪样的汽车络绎不绝。街灯不见一盏,但楼房的墙壁和花圃的栏杆发亮,把路面、行人和空中照得绯红、明丽。

    任雷惊奇地、惶惑地看着,急急地走着。脚上打了水疱,一挪步就疼。肚子咕咚咕咚地叫着,那些温驯的小虫子也开始骚动起来,要造反,要冲出他的空荡荡的肚子,去寻求佳肴美酒。口里涌着清涎水,但喉管里却枯得象沙漠。眼睛有点发花,但要挤出一滴泪来也不大可能。四肢象没了筋骨,软兮兮的,若泥,若水。要不是寻找谭美的信念支撑着,他早就瘫软在地上,化作一堆泥了。

    他靠在花圃的玻璃栏杆上。他的左前方有一个葫芦造型的宾馆,十层大楼,群飞的海鸥招牌。电控彩色图案从楼底一直到楼顶,依次变化,循环无穷。一楼有餐厅,里面坐着一些穿着古怪的食客。食物就在窗边,热腾腾的,不断冒气。好象无人管理与服务。那些食物是计算机控制的;烹饪和运送,也全是自动化的。

    任雷抠抠口袋,分文皆无。取钱的卡在谭美的背包里,但密码只有谭美知道。凭这张卡,谭美可以在世界任何一家银行取钱。可惜谭美又不在身边!

    浓郁的酒香,清新的菜香,随风飘来。他无法抵抗这种诱惑。他悄悄地靠近窗台。他决定偷了!

    食客们没有朝这边看,只是吃着,轻轻地谈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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