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
于是他细眼一眯,手指沾了沾唾液,从腰包里翻找起来,然后递给我一张,“靠最前面的!我这独家。不过不便宜哦。”
我从钱包里将所有的现金都拿了出来递给他,“够不够?”
“够!”他生怕我反悔似的,赶紧接了过去,尔后撒开溜便跑,我拿着票随着人流进场,所谓的前排,其实不过是中上靠上的位置。甚好在正中间。视野良好。
和所有演唱会的开场一样,激烈而火热,在群魔乱舞中秦展缓缓出现,音乐也柔和下来,现场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耳边充斥的全是尖叫,地板都似乎要震动起来,舞台上炫目的灯火好像烤热了全场,我的视野全被站着的人群挡住。舞台上只有白晃晃的一片,只有仰头看直播的宽屏幕才能找寻到秦展。
熟悉的旋律一起,他的成名曲风城便娓娓唱来,出场也安静得出奇。整个馆区都飘着用不知名物品做的风与雪,还有真实的音效及海鸥的叫声,给人营造了一个美仑美奂又伤感的场景。
他如邻家哥哥那样,在一侧墙壁爬满青藤的午后弹着钢琴诉说自己伤感的情怀,那样唱歌的秦展如此感人。多想被他爱。这种感觉让我陌生。
我没有与这样的秦展谈过恋爱。他已是一颗发光的树。让人不敢攀爬。
演唱会的嘉宾陆续上台,给他适当喘息,最后一位摇滚歌手却拉住他,朝众歌迷喊,“大家说,想不想听夕城唱摇滚!”
“想!”
“看,大家这么热情,你就从了吧。其实我是知道,夕城不止POP好,RAP也特别有味道,前几天他约我当嘉宾时我们现场创作了一曲,我真的被震惊了,我很想代表歌迷问你,你到底是怎么长成的,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你自己说吧。”
嘉宾极力推荐他,那是一名在摇滚界可称为大哥的男歌手。现场的气氛再度激烈起来,尖叫,口哨不绝于耳。
“好吧,既然陈哥都这么说了。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秦展抱起电吉它,扔掉西装,扯掉领带,扬头一抹头发,已将自己全然调试成摇滚状态。音乐仍是平缓的,舞台烟雾升起,他在其中若隐若现,清亮的喉咙带着一投夜的迷醉,轻吟浅唱,“你有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比回忆还动人。”
我从未见过他唱摇滚,于是摒息欣赏。他音一落,陈哥低头猛拨琴弦,咚的急促一声,舞台像爆炸一样,腾出五颜六色的火,激烈的音乐顿时一转,让人心胆都承受不住,陈哥低沉沙哑的嗓音唱着,“冷雨夜,你把我捡回家。喛!”
秦展忘情地拨着吉它,“空酒杯,任酒精在我们体力发酵。嗨。”他低垂着头,脚合着拍子,每动一下,地板都发烫震动。观众们没有见过这样狂野的秦展,几乎全场的人都站了起来,神情已经癫狂。有秦展在的舞台,他总能轻易这样引人入梦境。
歌曲到达高·潮,汗水顺着他的发线不停掉落,白色的衬衫已经湿透,他仍卖力唱着,“回忆回忆,哦耶,旋转旋转,噢,NO,NO,NO!我要的!只是现在!”他似乎要喊破自己的嗓子,“现在!”
陈歌携一众性感的女人上台,女人们跳着火热的舞蹈将他们包围,“别忍耐(你还挣扎),这就是你的回答!”
两个女人扭着水蛇一般的腰攀在秦展身侧,十指纤纤从解掉三颗纽扣的领口慢慢钻了进去,陈哥用手指着他,头卖力甩着,秦展像木偶一样被女人摆弄,神情却迷离,“我嘴里的宝贝,我也分不清是谁。”
“回忆回忆,哦耶,旋转旋转,噢,NO,NO,NO!你要的!只是现在!现在!”陈哥跳到他对面与他弹唱。
“回忆回忆,哦耶,旋转旋转,噢,NO,NO,NO!我只想要我的宝贝!宝贝!”他撕心裂肺得喊,再度直起身来,身边的女人们轰然退下,一声激烈的声音收尾,台上已只剩下他。炫目的灯光转换成抒情,只听他似沙哑的低吟,“你有一张似曾相似的脸,比回忆还动人。”唱得那样动情,那样感人,似乎连自己也被感动,硕大的直播镜,清晰能看到他低头间的两行眼泪。他紧紧握着站立的麦克风,久久未动作,现场有三秒的死一般的沉寂。
随后他在白雾中消失,直至现场响起了经久不灭的掌声。
所有人的脸上都写着震撼二字。大约没有想到,秦展也可以这样摇滚。
不管是POP,还是摇滚,秦展其实还是秦展,他是一个离了爱情便没有办法活的男人。不管他怎么变,他依然是所有歌迷眼中最用情至深的男人。他的歌曲世界,就是一个充满着绝望,悲伤,痴心不改的世界。爱到天绝地灭,宇宙洪荒,他仍要去爱。伤得支离破碎也会爱。没了生命,灵魂也要爱。这就是秦展,这就是他的歌,这就是他想要表达的那样无奈又无望的爱。
他是现世所有歌手中,将爱坚持到底,执著到底的人。媒体评价他说,他是一个绝爱的歌手。
我在人群中掩面痛哭。第一次深深体会到,以歌为慰藉,以歌为酒精,以歌为名发泄的畅快与淋漓,但又那样痛苦。其实明明内心并没有那样强烈到必须宣泄不可的感情。明明没有的。但我却哭得这样伤心。好像要把心都哭裂一样痛哭。
没有人知道在这个深夜的时刻,身为傅太太的我,在一场演唱会上,哭得不成人形。
后来我好像跟着很多人一起大喊,夕城,我爱你。是,现在的我,就像一个歌迷一样爱他。因为他那样打动了我。就像已吸食了毒药。
这一刻,我只是纯粹的歌迷。我大叫着夕城。一遍又一遍地叫。叫得喉咙都哑了。他在远远的舞台上看不到我,听不到我。这就是我们的距离。这就是一个歌手与一个歌迷的距离。
我一直听到了最后的最后。
步出万人体育馆,我已经摇摇欲坠。我对着寒风笑,有一种醉后的清醒之感。心里头空空的,什么都没留下。我的身体已经是一座风城。
我坐到了车前盖上,点了一支烟,长长吁了一口。看着夜色中指尖那点猩红,我知道,我是另一个陆宜。
电话在车内闪烁。我没搭理。突然想着自己在演唱会上的举动,便低低笑起来,却又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只知道笑。突然朝着夜空喊,“夕城,我爱你!”
可是喊出来感觉却不一样,有点别扭。过了那股劲,便觉得自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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