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莫字,便是如今克伦城掌权者的姓氏。据传莫氏先祖乃前朝正一品天策上将,因克伦城远离中原,朝廷管辖鞭长莫及,莫氏先祖便被派往塞外,奉旨终生镇守克伦城,御封城主名位,后代世袭。而到了现任城主莫轻我时,正逢前朝覆灭,藩镇割据、天下动荡的时期;克伦城便脱离了朝廷的管制而自立一方,城主莫轻我彻底的掌管了克伦城,成为一方霸主。
而城内更是人流如织、买卖热闹,纵横交错的街道旁店铺林立,一派繁荣景象。叶渐红进了城后只觉得耳边尽是人声鼎沸,一时竟然难辨方向。无奈之下只好向一个碧眼隆鼻的大汉问道:“请问大哥知道引风庄怎么走么?”却听那大汉开口呜哩哇啦地说了一通,也没听懂他在说些什么。叶渐红恍然明白这人定是部落土著人,说的也是土语,他初来乍到,自是听不明白了。当下看到了一个在街边摆摊的汉人老头,便走上前问道:“请问老先生,可知道这城里的引风庄怎么走吗?”那老头在他身上瞧了几眼,道:“你要找的可是那秦家引风庄么?”叶渐红点头道:“不错,老先生可知怎么去吗?”老头眼睛顿时眯成了一条缝,还咽了一口口水,道:“说起引风庄秦家,那可在这城里大有名气,特别是引风庄开的那家‘往来居’馄饨店,那味道,啧啧,当真是一绝啊。那引风庄就在南门城郊三里处。你去的时候可以顺便在城南门口小街旁的往来居吃碗馄饨……”老头一开口便说个没完,就似那馄饨店是他开的一样。叶渐红不想再听他说下去,立刻道:“多谢老先生指点。”转身快步离去。
叶渐红刚刚牵着马走了十几步远,便见前面人群一阵骚乱,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便见大街上十数骑铁衣武士急驰而来,街上行人一面躲避一面嚷道:“是莫城主来了,快让路……”街上立刻让出了一条空旷的大道。
与此同时,城门外亦驰来一骑快马,双方在街上迎面停住。
那一骑快马收势停住,马上的中年男子一身青袍儒生打扮,相貌清秀儒雅,神态间透着智慧的沉稳。
而对面那十数骑铁衣武士之前的马上一人端坐,这人虽然装扮平凡,衣着简单,但浑身散发出一种让人不敢逼视的尊贵、强悍、唯我独尊的霸气!他的脸上似乎永远都带着那种成竹在胸、泰山崩于前而不惊的自信;他神情淡然的在马上感受着人们对他敬畏的仰视;此人正是这克伦城的主人——莫轻我!
莫轻我看着眼前那青袍儒生,忽然微微一笑,道:“如莫某所猜不差,阁下定然就是顾引敌顾先生了吧?顾先生于不落堂职一门总管,胸中智计无双名扬江湖,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那中年儒生闻言微一欠身,答道:“顾引敌岂敢在莫城主眼前轻狂?今日唐突前来,乃奉蔽上明不落堂主之令送帖诚邀莫城主。”言毕从袖里取出一封大红请帖。
莫轻我身旁一名手持铁枪的瘦削汉子拍马上前,接过请帖后返回前者马前,将那请帖呈上。
莫轻我面色沉静若水,伸手将请帖拿起。他用那白净而秀气的手指轻轻一挑,翻开请帖看了一遍后再度注视着那青袍儒生顾引敌,道:“劳烦顾先生转告明堂主,明晚日暮之时,莫某定当准时赴约。”
那顾引敌便朝莫轻我抱拳一礼,说道:“既是如此,顾某便将随蔽上恭候莫城主大驾。告辞了。”掉转马头急奔而去。
莫轻我目送那一骑绝尘远去,眼里闪过一抹森冷的寒意。他催马转身,那持枪汉子便挥枪喝道:“回!”众武士便簇拥着莫轻我离去。
莫轻我一行离去后,街上又恢复了那热闹的场面。叶渐红适才在人群中亦感受到了那莫轻我不凡的魄力与威摄力,深切地感到此人虽然年岁不大,但在那冷竣沉稳的外表下却隐藏着澎渤的野心;神情间更透着一方霸主特有的傲然气势!
叶渐红身边正有两个人在闲聊,便听一人道:“那莫城主可是极少出城,今日却亲自来此见那个人,可知那人来头不小呢。”另一人道:“那是,你没听莫城主叫他‘顾先生’吗?这顾引敌可不是一般人,据说此人在那不落堂里可是位高权重,明不落面前红人,是个厉害的角色呢。而现在不落堂与莫城主的镇边府暗地里关系紧张,那顾引敌敢独自一人前来送请帖,果真胆色过人。”
“那这么说,不落堂约邀莫城主,岂不是公然挑战镇边府和克伦城吗?双方会不会打起来啊?”“这都是江湖上的势力争斗,和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没什么干系。不过真要打起来的话,可不要波及无辜才好。”叶渐红胡乱听了几句,无意了解这城中的复杂关系,牵了马朝南门而去。
此时已经到了掌灯时分,叶渐红不欲在城中逗留太久,快马行至南门时,也曾想到去那老头所说的往来居看看。目光流转中就见街旁一角的房檐上露出一面招牌,上面便是“往来居”三个字。那招牌下人来人往,果然是生意十分红火。
叶渐红现在只想尽快赶到引风庄,心里无暇他顾。催马出了城后便直奔南郊。克伦城郊并不冷清,道路两旁还有本地人居住,路上不时有小孩相互追逐打闹。三里之地的路程在快马疾奔下很快就到,叶渐红举目望去,就看到前面几丛仙人掌边的一块巨石上刻着“引风庄”三个大字,巨石后十几丈远的地方现出一道高高的围墙,围墙里露出一片房檐和灯光。
“这里便是引风庄了。”叶渐红心里一喜,此行的目的,可谓是已经完成了一半。心下一边想着,一边打马向那片庄园走去。
那庄园高大的大门敞开着,门楣上面一面匾上龙飞凤舞地书着“引风庄”三字,瞧那字体苍劲有力,定然是出自名家之手。而大门院内灯亮如白昼,更不时响起阵阵娇喝与兵刃相接之声。叶渐红策马来到门前,就见那院里正有两人在打斗。
两人中一个身着一袭烈烈红衣的少女身段娥娜,步法矫健,手中一支雪亮精钢长枪舞得劲风虎虎,枪影弥漫;与一个手持长剑灰衣的中年人激斗。那中年人在那少女强悍的进攻下步子轻盈,面带微笑,长剑随意挑动,在重重枪影里显得游刃有余。
叶渐红心里惊异那红衣少女精妙的枪法,长枪用于战场居多,且身长沉重,江湖中很少有人使用。而那少女手里长枪少说也有三四十斤重,却在她手里轻若无物,出手之间招式精奇,已非一般武林中人能及。
而那灰衣人身手更是不凡,剑光翻腾间尽显大家风范。红衣少女虽然枪法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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