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联系不上你,以为你出什么事了。怎么不告诉我?”我慵懒地坐在沙发上,喝着他那瓶最爱的红酒,应该说同一年度和产地的其中一瓶。如果我没记错,其实还有好几瓶。
“原本就想着要回来了,不联系也罢,只是突然又多了一些事缠身,好不容易才忙完,还没来得及通知你。你怎么样了?”
我点点头,有些事不提也罢。但是有些话,我却不得不说。
“我已经恢复记忆了。”
他似乎并不惊讶,慢慢摇着高脚杯里的暗红色如泪滴般晶莹剔透的液体,如一只暗夜蓄势待发的猫。
“比灵预期的恐怕早了一些。那么,你应该也想起来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我记得。”
一阵长长的沉寂在彼此之间蔓延开来,寂静得只听得到彼此的呼吸,墙上挂钟摇摆的滴答声,还有红酒滑过杯壁的那种细腻。他只是坐着,盯着面前的墙壁,壁上是巨大的液晶电视屏幕,但他的眼神,明显是透视了过去,望向外边的夜晚。
如果我恢复了记忆,那么,自然是记起了一切,见面的情景似乎并不是他沉默的原因。莫非他又把我遗忘了。
屋里暖暖的,即使在我们说了那么些话以后。相反的,我很喜欢现在这种感觉,也满足现状,在得知真相的时候,我依然不排斥有龙这个哥哥,这个家。
终于,似乎过了半个世纪的时光,他拿起酒杯,将剩余的红酒一口喝光,又将酒杯放回茶几上。
“你没有什么要问我?”
我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回答他:“起码,今天我不会想问你。阿宝都没有问你呢,我这个做妹妹的,怎么可以这么没心肝。”
他这才投来寂静的目光,波澜不惊。只是他以为这样而已,我明显看到了他眼底的笑意。
“好。”
我起身道:“哥你可以先去梳洗一下,今晚我们自己做饭吃?”
他点点头,从深陷的沙发上站起,掠过我的身旁时拍了拍我的头。
我开始忙活,这才想起落在门外的战利品。
隔天早上醒来,我似乎对突然的转变有些不习惯,阿宝倒一如既往,却乐此不彼,闹钟响了以后自动来到敲门。它当然不会敲门了,之前它还不懂得开门的时候,只会在门上刷刷刷地乱抓一通,幸好它不是猫,不然早就出了抓痕了。现在它已经会开门了。我觉得太没安全感了。
感觉有些痒痒的毛毛在不断地刺激我的脖颈,我不用睁开眼也知道是阿宝。早起的鸟儿有虫吃,阿宝就是典型的代表,虽然它不是一只鸟,但是它可以做运动,去外边跑步之类的。没想到阿宝才回来的第一天就立即进入状态了。
“阿宝,早安!”我忍不住睁开惺忪睡眼,想给它一个早晨的微笑,可惜我昨晚没睡好,做了一晚上的梦,累得慌,只能半眯着眼瞧它。
它听见我唤它,知道是我醒了,就轻轻呜呜地回应我。我扯着有些干裂的嘴唇,亲了亲阿宝淡褐色的鼻头。初冬,天气已经很干燥了,我的心情是一片晴朗。我想任谁一大早看见阿宝这样一条金色猎犬,不仅英俊潇洒,俊俏不凡,而且可爱如此这般,都会无比欢快,开始相信今天一定是美好的一天。
我快速起身,简单地洗漱一番,便带着阿宝出门了。伴月岭之所以是伴月岭,其实也是因为它依山而据,虽然是小丘陵,但是绿化地带很大,还有围绕伴月岭建筑的公园,设施齐备,虽然平常很少人会在公园逛,因为住的住户少,但是还是会有一些早起的人,喜欢呼吸新鲜的露水混杂氧气的味道。
阿宝自己喜得慌,每次都尽可能地跑远,直到我吹响挂在手上的银钩,它才肯英姿飒爽地如王者归来,似乎于我是一种莫大的恩赐。每次它回到脚边,我都要狠狠朝它脸上搓,想把它搓明白些,到底谁是主人,谁是一只狗,想让它分清主次的想法最终以失败告终,因为在这一方面,它始终以为我在与它玩耍,我搓完它,它便如我这般狠狠晃一晃脑袋,然后在我周边围绕几个圈,接着又跑远了。我拿它没办法,不知道是不是要继续教训它,不过到后来我也搞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只剩与它玩耍的戏份了。
公园中间有一个湖,虽然在现代化的都市中间,有很多人造湖,但是这个湖却是天然形成的,面积大概有西湖的一半,冬日清晨寒冷,遥遥望去,也是如烟雾袅袅。湖水没有收到太大的污染,很是澄净。也许还要多得物业管理公司,当然少不了当地政府和富商的支持。
湖的对面,便是城西香橼一带。李靖和陈湘的家,就在湖对面的不远处,隐于一片翠绿之中。
大概到七点左右,就要带着阿宝回去了。阿宝即使不舍得,也只能妥协。在这方面它始终是比较懂事的。回到家阿宝就没跟在我身边晃了,而是直接去了哥的房间,他的作息习惯如果没有变,那阿宝就不会无功而返。这个时候,我就开始做早餐了,烤面包或者三明治,或者煎鸡蛋,或者煮粥,或者整个馒头煮个汤粉汤面之类的。他喜欢白粥加油条,我喜欢三明治面包牛奶多一些。油条的话,在这边很难买到,都是隔天买了才能早上吃。所以,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他遂我的愿,不然他就要自己出去吃了。
果然,等我做好早餐,他便下楼,不过还是一套休闲服饰,阿宝跟在他身后屁颠屁颠地下来,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张开嘴巴舌头在那里一颤一颤的,一副馋嘴杨。
“哥,早!怎么没换衣服,今天不去律所吗?”
“嗯,晚些出去,反正我现在算是半隐退,去不去也没关系。”
我从柜子里拿出狗粮,倒入阿宝的碗里,它忍不住晃了晃那条毛茸茸的尾巴。等到我们都一起坐下开始吃的时候,它才如绅士般把头伸进大腕里。
“哦,一会我会去公司,但是这里好像没有车出去,你能不能载我去到外面的巴士站?”
他疑惑地咦了一声:“我记得今天是星期天,你怎么还要上班?”
“哦,因为还有些手上的事没忙完。赶着定稿。”
他皱眉,想了一会又才道:“你还没有自己开车吗?”
我很狗腿地不敢吭声。总不能告诉他我觉得开一辆车去公司,对于我这个年龄的人,做着这样一份工作的小白领来说并不太合适,起码,之前在中怡花园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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