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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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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天不藏奸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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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不藏奸

    孔不乱气急败坏地冲出丛林,恨不得在顷刻之间生撕活剥了段虎。在孔不乱的记忆中,敢于戏弄他的人,只有段虎。在孔不乱的意识中,段虎如此作为,就是对他的藐视,就是公开地向他宣战。他没有杀死段虎,难解心头之恨,从此,也没有脸面在江湖上呼风唤雨。

    当然,这只是孔不乱个人的认为。段虎打破了孔不乱的发财梦是不争的事实,也是段虎原本的想法,他不想价值连城的翡翠扳指落到绑匪的手中。但是,出自内心里,根本就没有想与江湖上的好汉或是枭雄结下梁子。江湖险恶,多一个朋友比多一个敌人绝对要好得多。

    段虎萌发了移花接木的想法,也不是一时心血来潮的冲动,世上看见过翡翠扳指的人实在是不多。只要是以膺品赎回了朱雕,他也对得起绑匪。尽管那个扳指是个膺品,但,也是价值不菲,毕竟是花了一百两银子买回来的。

    无缘无故地绑架了别人,得到了一百两银子酬金,不论怎么说,都是一件绝对不赔本的买卖。

    天有不测风云。段虎没有想到在这里遇上了杜中怀,也没有想到绑匪是欲壑难填的孔不乱。

    孔不乱气势汹汹地扑了过来,六名气焰嚣张的蒙面人挥舞着刀剑砍杀了过来,段虎顿时是惊惶失措。

    段虎不是没有见过场面的人,也不是武功泛泛之辈,在六虎帮中,论武功,能与他同一而语的人,只有段虎。段虎的惊慌,就是担心着朱雕的安危。

    此时,若没有朱雕在身边,段虎不敢斗胆扬言会制伏住孔不乱这帮山贼,但绝对有把握自己能全身而退。

    朱雕假若因此而丢掉了性命,或是受到了伤害,自己是没有面目去会见秋实。这个馊主意毕竟是自己想出来的,尽管是出自一片好心,一旦结果出乎意料,就是秋实不因此而诛杀他段虎,段虎也会愧疚一生。

    世间的事情,大多就是这样:成功了的事情,人们称赞的是它的过程;失败了的事情,人们关注的就是它的结果。

    段虎眼下能干的和必须干好的事情,就是全力以赴地保护好朱雕,就是死,也只能死在朱雕的前面。

    段虎感到万分焦急的是,朱雕在孔不乱他们一夜的呵护中,早就是精疲力竭和遍体鳞伤,别说是奔跑,就是行走,也是踉踉跄跄。此时,又被眼前的追杀吓得魂不附体,虽然咬牙努力,但是逃跑的姿态,说得恭维一点,也只能是算得上是连爬带滚。

    我的天!这个时候是演滑稽剧的时候吗?就是能象兔子一样的奔跑,都要选择好奔跑的路线,何况是象受了伤的螃蟹一般的爬行?不言而喻,朱雕是身陷困境了。

    真正陷入困境的还是段虎。尽管他早就从腰间抽出了九节钢鞭,并且挥舞得如花似雪,但是,逃跑的速度却仍然快不起来。他击退了孔不乱他们的同时,又得搀扶着朱雕奔走。奔走没出几步,又得放下朱雕,去阻击七条如狼似虎般的对手。

    真正成为追杀对象的也是段虎。孔不乱心知肚明,只要杀了段虎,朱雕就是瓮中之鳖。

    双拳难敌四掌,何况眼下是十四掌?

    段虎毕竟是血肉之躯,精气神是比平常要充沛,但不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

    豆大的汗珠自作主张地在段虎脸面上流淌,九节钢鞭也有些气馁地疲软了下来,喘息声在不知不觉地变得急骤而粗重。

    孔不乱他们愈战愈勇,他们从段虎的绝望中看见了希望,段虎粗重的喘息声,在他们听起来,仿佛就是胜利的号角。

    孔不乱最善于打乘胜追击的仗,也最善于在对手疲惫的时刻使出阴招。就在六名弟兄缠住段虎的时刻,孔不乱就地一滚,滚向段虎的身后,同时挥刀砍向段虎的右腿。

    段虎不是机警地弹跳起来,天下又增添了一个残疾人。

    没有成为残疾人,是段虎的幸运,不想受伤,那是段虎一厢情愿的侥幸。孔不乱挥动的大刀虽然没有砍断段虎的腿骨,却将段虎大腿的肌肉割开了四五寸长短。

    段虎弹跳落地时,凭良心说是想站稳,但是钻心的疼痛和几乎是失去了知觉的大腿,哪里理会到他良苦用心?

    自己的大腿都不支持自己,段虎能怎么办?答案其实是很简单:倒下去呗!

    孔不乱和他的弟兄们象是事先商量好了似的,同时发出有些夸张的大笑,望着跌倒在地的段虎,露出猎人看见陷阱中的猎物一般的神色。

    “拿命来!”孔不乱的叫喊声,比起某些爷们英勇就义时喊出的口号都要豪迈。

    “拿命来!”一个陌生的声音似晴天霹雳,从孔不乱的身后响起。

    孔不乱的话语没有兑现,他没有机会拿走段虎的命,自己命悬一线,还敢妄生他念?

    祝安的怒吼,也是言行不一致的空谈。他完全有机会趁虚而入,取了孔不乱的性命,却又将快要冲进孔不乱后背的长剑收了回去。

    祝安既不认识段虎,也不清楚孔不乱,在段虎生命攸关的时候,能发出力挽狂澜的呼叫,除了段虎的造化外,更主要的因素,就是祝安不愿有人玷污了紫竹林。

    现实中受到伤害的人,大多就是胆小怕事和自不量力的人。

    孔不乱属于自不量力的人,所以,无可避免地要受到伤害。

    孔不乱回首一看站在自己身后的人,就是一介书生。虽然手中握着长剑,但在孔不乱的眼中,那长剑只不过是件摆设。被这样文弱书生的叫喊声吓住了,孔不乱是不是该要愤怒?

    孔不乱没有声张,不屑一顾地将大刀砍向了祝安。在孔不乱的心目中,老天爷让他来到人世间,就是义无反顾地去杀死那些不知深浅的人。

    真正不知深浅的人,还算他孔不乱了。他挥舞的大刀还没有落到祝安的头顶,祝安的长剑已经闪电般地从孔不乱的左臂上划过,半截粗壮的胳膊气愤地背叛了他的身躯。

    孔不乱还真有点不敢相信掉在地面上的就是自己的胳膊,因为,他没有看见祝安挥动过长剑;孔不乱又不得不承认那半截胳膊就是自己的,天下能拥有这样胳膊的人,只有他孔不乱才配,况且,左臂的疼痛也在提示他不要出现判断上的错误。

    “哎哟喂!”孔不乱尖叫了一声。确实没有人清楚尖叫声要表达哪个方面的意思,是痛苦?是惊讶?还是对祝安的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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