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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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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 明月(3)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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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淇王府。

    “王爷,这秦王不是向来都能兵善战的吗?为何这次偏偏要王爷去那凉州呢。“

    王琅不解地问道。

    桓淇放下手中的骨瓷茶杯,看了一眼王琅道:“桓洵几次带兵冲锋陷阵,且每次都打了胜仗,威望太高,父皇能不防着点吗。”

    王琅似是明白了,“若是五爷这次能把突厥赶回他们的金山,父皇定会对王爷刮目相看的。”

    桓淇泠笑:但愿父皇是这么想的。

    王琅问:王爷何出此言。

    桓淇朝她温柔地一笑,“天色已晚,琅儿早些安置吧。”

    王琅神色一暗,自她进门后,他和她之间相敬如宾,他的嘘寒问暖,体贴入微做得一样不落,就好像真的是自己的相公疼爱着自己的妻子,很恩爱很美好,每当深夜,他睡在书房,她在黑暗的角落,揭开那层虚伪的鲜丽,下面刚长好的痂又被她硬生生撕开,她不是不想糊涂,她只想看看这样的伤痛她到底还能忍受多久。

    裙衫委地,王琅面色娴淑地礼别。临走前,她叮嘱道:王爷,这乳鸽熬的汤凉了就味道就不鲜美了。

    那笑只有自己觉得酸楚,他是感觉不到的吧。

    王琅的背影不知为何瞧在眼里,无端地就觉得苦涩。

    桓淇从王琅身上收回目光,书房里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他身子一侧,靠在太师椅上,眼中泠芒骤然闪腾、

    为何不让桓洵去凉 州,他比谁都清楚,外人看来是父皇想掣肘桓洵,以免他将来功高震主。生出谋逆之心。但事实并非如此,借他去凉州之际,将户部尚书这个统管钱粮的重职给了何峤,现在是代任,他朝难保不成实职,好一招釜底抽薪,这分明就是在防范他。

    父皇啊,你可真是偏心啊。

    他眼睛一阖,眼前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

    烈昭元年七月,淇王和公孙离率二十万大军西征。

    桓淇走时,天空中抛出一个布包,呈孤线型落入他的怀中,他举目望去,开阔的御道两旁生着高大茂密的榕树,离他最近的一棵树被晒成灰绿色的叶子还在微微摆动,此时,无风。

    他打开布包,里面是一支翠绿欲滴的笛子,附着一片竹简。

    上面刻了几行字:往昔君赠,今朝以还,黄沙寂寥,聊以解忧。

    “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不可得,不可得,这一赠一还间,谙若一番沧海桑田,清扬婉兮的女子离他越来越远,他就是竭力全力去观望,那抹身影也渐渐地模糊起来,留后他一个他永远触及不到的背影,让他去惦念。

    一抹苦笑从嘴角蔓延到了心里。

    “王爷,儿女情思还是暂放一旁的好,且不可为这些俗事消沉了意志,这只是刚开始,以后的路会更难走。”公孙离提醒道。

    桓淇将支笛子揣入怀中,淡笑道:本王知道什么该想,什么不该想,不劳公孙将军费心了。

    公孙离道:这样最好。

    二十万大军行了将近半个月,到了凉州。

    那场残虐的掠杀迄今过去了也有一个多月了,进入遥县时,还能闻到股股恶臭,呛得人直欲作呕。

    未来得及收拾的尸骸白骨森森地半埋进黄沙里,沙子把遥县吞噬了大半。破烂不堪的酒幡子无精打采地软软垂在酒庄前面,一阵风吹过,猎猎作响,陶罐子还有些许绫罗散落在县里的街道上,大概是突厥掠夺时落下的。

    “他们竟然屠城,实在是无半分人性。”桓淇望着眼前凄惨的情景,可以想象得到当时这里是如何地血流成河,突厥是如何地凶残暴虐。

    “他们本来就是游弋在沙漠里的一群狼,一旦锁定猎物,岂有放过的道理,嗜血也原本就是他们的本性,老夫年轻时随着先帝打突厥,被我们围逼到沙漠里的石头城里,无水无粮,就把那些生病孱弱的奄奄一息的士兵煮来吃,硬是跟我们耗了好长一段时间,这次突袭,估计是想报几十年前的仇。”

    公孙离原来总是带着如孩童一般笑容的脸变得凝重而痛愤。

    他说的先帝,当然是指陈氏的皇帝。

    桓淇了然,后面的路会比想象中的艰苦许多,公孙离是要自己做好心理准备。

    整个遥县内已无人烟,公孙离决定就在此处安营扎寨。

    暮色低垂,火红色的烧云在天际变幻出各种令人惊叹的颜色,绵延不绝的沙丘上金红色的薄沙浮起,狼的长嚎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天地仿佛是衔接着的。断井残垣,野荆墟痕,都如无垠沙海里陨落的星星,静静躺在这空旷而寂寥的沙子中,回忆着曾经的炫丽光辉。

    晚间,温度骤然泠了下来,士兵们取出棉袄换上。

    一丛的篝火燃起来,祛除了寒意,桓淇和公孙离围坐在一摊火堆前取暖。

    祖冲之拎着一只野兔子远远朝他们走来,走到他们面前后,将刀插到地上,一屁股坐下来,嘴里骂骂咧咧道:他娘的,这地方真是邪门,白天能将俺烤熟了,这到了晚上,他妈的又泠得能把这野兔子冻僵了,白让俺检了个便宜。

    他将手上的野兔往一个士兵怀里一扔,吩咐道:把它收拾干净了再送过来、

    公孙离不知何故两眼放光,从怀中取出几个小荷包,打开来,一股胡椒粉的味儿冲了出来,离公孙离最近的祖冲之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不由怒道:老头儿,这是什么东西,你是想要毒死我吗?

    公孙离神秘地眨着眼睛道:这可是好东西。

    言罢,在旁边摸了一根稍粗的木棍,将一头削尖了。

    士兵将收拾干净的野兔儿拎了回来,公孙离将刚才削好的木棍叉在兔子上,将几个荷包里的粉末各自取出一点,抹在兔子肉上,抹均匀了,

    叉在火上烤了起来。

    祖冲之好奇地盯着那只兔子,心道:这些玩意还能整出了龙肉味儿来。

    桓淇则是随手拨着柴木,闷气不吭的。

    “滋啦,滋啦,”烤得焦黄的肉上起了油泡,香味溢得老远,几佧士兵忍不住探着脑袋瞧了过来。

    公孙离鼻子一嗅,点了点头,将兔子从火上拿了下来,待泠却了些,先是撕下一只肥腻的兔腿递给桓淇,桓淇是个雅人,这等吃法还是第一次见,不过,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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