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两人已经达成了出租的口头协议,双方商定好相关事宜,即可签订正式的出租合同。
橘园出租的方式是否合乎相关政策?土地流转还有哪些其他的方式?市农业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覃国强给予了解答。土地流转可采用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转包、互换针对的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流转,通俗说法就是同一个村里的村民进行的交易。转让和出租可针对外村人,但相对而言,转让的相关手续、程序和法规要求比较多。2011年全市流转土地33万亩,其中转包14。1万亩、转让4。19万亩、互换5。26万亩、出租5。01万亩、股份合作1。56万亩、其他2。85万亩。
同时,覃国强主任强调,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三个不得”的原则,即不得改变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土地之痛”有“路”可寻
一方面是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失,另一方面是我国人均耕地少、资源宝贵的严峻国情,城市化进程带来了中国农村现状的这一现实矛盾。三峡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学经济专家田野教授指出,田地的撂荒可能带来国家粮食安全问题。
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曾说:“如果你控制了石油,你就控制了所有的国家;如果你控制了粮食,你就控制了所有的人”。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说:“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而且13亿人中有9亿是农民。这一国情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完全依赖进口粮食来弥补粮食需求。粮食作为一种战略物资,是一种特殊的农产品。如遇上灾年、荒年,即使拥有外汇储备,也不一定能购买得到粮食,如果向其他的国家购买粮食,则可能附加经济或政治条件。”田野教授说,学者、专家们曾提出不少解决方法,其中有一个是“反租倒包”,即让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即城市企业、公司下乡,租赁土地,反租倒包,或者采取土地入股等方式,把分散的农田集中起来,发展大规模的设施农业,如大棚种植、养殖业等。但这种做法的实质是工商产业抽取农村剩余价值,收成好的年头,农民可获得一部分利益,若遇上灾年,农民则无利可获。同时,这种经营方式也会带来一些不好的结果,土地的经营权发生了改变,另一方面也改变了耕地的用途。工商企业不能获利,撤出农村市场,则会留下一堆烂摊子。这样的土地流转方式,理论上有道理,实际上不可行,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也不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失去土地的农民最终会成为无业者。
同时,田野教授指出,宜昌的地形多为丘陵,发展集约化的农业存在一定困难,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撂荒的问题,需要一段时间的努力与尝试。对于农业经营主体农民来说,要发展差异性农业、有机农业、特色农业道路,以此来增加农民收入。现在的市场是很大的,环保的、有机的、绿色的食品是受到极大欢迎的。另一方面,政府要发展城乡一体化,提高服务,修路、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发展农村娱乐设施等工作,真正地服务农民。只有多方努力,才能留住农民,特别是那些具有专业技能的农民,农村经济才能真正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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