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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律一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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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二十四年前的借条(二)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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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新飞带一对儿女扫墓一回到家中,就告诉老婆敖夏青,说在山上碰到狐一龙,并提及当年借款的事情。狐一龙说在大学毕业第一年既1996年年底就已经还清,钱是让他弟弟带回来的,已经还给老妈了。刚才在山上,狐一龙打电话问过其弟弟。

    “一万元已经还清?这个一点印象也没有。”敖夏青说,“1998年,父母身体不好,也没提及这件事。父母现在不在了,怎么说得清。”

    “狐一龙自己清楚,他的借条在我手里。”狐新飞说,“还钱,不告诉我,借条又不要回又不作废。”

    “我看他根本不想还。”敖夏青有点发火了,“自己身体也不好,外债还有几十万。”

    “在上世纪九时代,一万元,在我们农村还算一笔大钱。”狐新飞说,“如果妈妈收到他弟弟还的一万元,不可能不告诉我。”

    “狐一龙肯定没还钱。”敖夏青越说声音越大,“一定要把那一万元追回来。”

    “狐一龙认为钱已经清,钱是让他弟弟带回来。”狐新飞道,“至于他弟弟,是否给了母亲,这个很难说。”

    “借条在你手里,明天寄给在省城上班的妹妹狐新梅。”敖夏青。“委托她去问问律师,看钱能不能追回来。”

    狐新梅大学毕业后,在省城邮政系统上班。茵茵是该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自然很熟。

    收到哥哥从家里寄来的借条后,拍个图片,用微信发给茵茵。并问,如何把钱追回来,能不能要利息?

    茵茵收到微信,正在午休,捶捶双眼,点开温馨图片,一看:“借条,今借到狐新飞人民币壹万元元整,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底归还请。狐一龙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茵茵语音回复:从借条本身来看,借款事实发生1993年,到现在已经有24年,约定还款日期为1996年12月31日前,那么,1998年12月31日内诉讼,就有胜诉权。如果1999年1月1日后起诉,对方一旦利用诉讼时效来抗辩,法院不予保护。发生在2017年10月1日之前的请求权适用《民法通则》的诉讼时效诶2年。发生在2017年10月1日之后的请求权或诉讼时效在2017年10月1日之后的,适用《民法总则》的诉讼时效诶3年。超出诉讼时效的,自愿还款的,有效。这里利息免谈。

    “本案复杂,三言两语说不清,下午面谈,OK?”狐新梅回复。

    “要来我律师办公室,就下午一点半,过时不候,别的休闲地方害怕。”茵茵回复。

    半个小时后,狐新梅赶到茵茵的办公室。

    “茵茵大律师,帮忙追回这一万元。”狐新梅央求道,“这一万钱,目前对我哥哥狐新飞很重要。”

    “我们是真朋友,不主张去起诉狐一龙。”茵茵说,“现在的中国人,非常喜欢用诉讼时效来抗辩。这种现象,在国外是很少有人使用。中国人就是喜欢借钱,不愿意还钱。”

    “能不能刻意起诉对方?”狐新梅问。

    “拿我就来普法你注意听。”茵茵说,“当然可以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也就是说,法律不保护债权人得权利。但是债权人自身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债权始终存在,债务人可拒绝履行义务。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还是要受理。在诉讼过程中,法官是无权考虑诉讼时效问题,只有在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的时候,法官就必须考虑诉讼时效,在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若庭审中债务人未注意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并以此提出抗辩,债权人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本案,如果狐一龙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呢?”狐新梅问。

    “一般情况下,不可能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茵茵说,“从我接触的案件来看,还没有发生过,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

    “那我就讲讲本案的特殊性在哪?”狐新梅说。

    “狐一龙、狐新飞两家世代友好,狐一龙读大学那一年,他父亲去世,第二年,狐一龙母亲得急病,就向我哥我妈借款1万,这个借条就是当年的写的。其实,狐一龙读大学四年,我国每年无偿援助3000元。1998年,我父母亲先后得癌,最近三,我嫂子也得癌。即使家里发生这样的情况,也从未要求狐一龙还款。直到今年清明,狐一龙回家扫墓,我哥问及当年借款一事,你猜,他是怎么回复的?”

    “我怎么知道?”茵茵说。

    “狐一龙说在1996年底,他拿了1万给其弟弟带回家,给我老妈。我老妈在1998年就去世了,死无对证。”

    “我来分析一下。狐一龙、狐新飞亲如兄弟。”茵茵说,'狐一龙向狐新飞借款1万元,还钱的时候,本人没有亲自去还,委托其弟弟还款,钱没有给你哥哥,却给你妈妈,但你妈妈现在人又不在世。这个案件非常清楚了。

    “别吓我!”狐新梅说,“我还在蒙在鼓里呢!”

    “这样的。1996年底,狐一龙给1万给其弟弟带回老家还款给你哥哥。”茵茵说,“这1万元最终被狐一龙的弟弟独吞了,当有人质问的时候,找个借口,说你给妈妈了。”

    “那现在,能不能起诉狐一龙?”狐新梅说。

    “如果起诉狐一龙,狐一龙肯定会去找他弟弟,弄清楚当年还钱的事情。”茵茵说,“如果不起诉狐一龙,狐一龙还蒙在鼓里。”

    “那现在,马上起诉。”狐新梅高兴地说。

    “既然起诉的目的,是让狐一龙去查清这一万元到底在哪里?”茵茵说,“那就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条件就可以了,何必打官司呢。”

    “不打官司了?”狐新梅问。

    “申请支付令条件是督促程序的一种。”茵茵说,“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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