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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王者少年,青莲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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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白日放歌须纵酒(完结)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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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暮年从军与老妻惜别的苦情。

    “四郊未宁静,垂老不得安。子孙阵亡尽,焉用身独完!

    投杖出门去,同行为辛酸。幸有牙齿存,所悲骨髓干。

    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老妻卧路啼,岁暮衣裳单。

    孰知是死别,且复伤其寒。此去必不归,还闻劝加餐。

    土门壁甚坚,杏园度亦难。势异邺城下,纵死时犹宽。

    人生有离合,岂择衰盛端!忆昔少壮日,迟回竟长叹。

    万国尽征戍,烽火被冈峦。积尸草木腥,流血川原丹。

    何乡为乐土?安敢尚盘桓!弃绝蓬室居,塌然摧肺肝。”

    这首叙事短诗,并不以情节的曲折取胜,而是以人物的心理刻画见长。

    诗人用老翁自诉自叹、慰人亦即的独白语气来展开描写,着重表现人物时而沉重忧愤、时而旷达自解的复杂的心理状态。

    而这种多变的情思基调,又决定了全诗的结构层次,于谨严整饬之中,具有跌宕起伏、缘情宛转之妙。

    浦起龙在《读杜心解》中,评此诗叙别妻,“忽而永诀,忽而相慰,忽而自奋,千曲百折,末段又推开解譬,作死心塌地语,犹云无一寸干净地,愈益悲痛”,是很有道理的。

    杜甫高出于一般诗人之处,主要在于他无论叙事抒情,都能做到立足生活,直入人心,剖精析微,探骊得珠,通过个别反映一般,准确传神地表现他那个时代的生活真实,概括劳苦人民包括诗人自己的无穷辛酸和灾难。

    他的诗,博得“诗史”的美称,决不是偶然的。

    ………………

    《无家别》和“三别”中的其它两篇一样,叙事诗的“叙述人”不是作者,而是诗中的主人公。

    这个主人公,是又一次被征去当兵的独身汉,既无人为他送别,又无人可以告别,然而在踏上征途之际,依然情不自禁的自言自语,仿佛是对老天爷诉说他无家可别的悲哀。

    “寂寞天宝后,园庐但蒿藜。我里百余家,世乱各东西。

    存者无消息,死者为尘泥。贱子因阵败,归来寻旧蹊。

    久行见空巷,日瘦气惨凄。但对狐与狸,竖毛怒我啼。

    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宿鸟恋本枝,安辞且穷栖。

    方春独荷锄,日暮还灌畦。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

    虽从本州役,内顾无所携。近行止一身,远去终转迷。

    家乡既荡尽,远近理亦齐。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

    生我不得力,终身两酸嘶。人生无家别,何以为蒸黎!”

    诗题“无家别”,第一大段写乱后回乡所见,以主人公行近村庄、进入村巷划分层次,由远及近,有条不紊。远景只概括全貌,近景则描写细节。

    第三大段写主人公心理活动,又分几层转折,愈转愈深,刻画入微。层次清晰,结构谨严。

    诗人还善用简炼、形象的语言,写富有特征性的事物。

    诗中“园庐但蒿藜”、“但对狐与狸”,概括性更强。“蒿藜”、“狐狸”,在这里是富有特征性的事物。

    谁能容忍在自己的房院田园中长满蒿藜?

    在人烟稠密的村庄里,狐狸又怎敢横行无忌?

    “园庐但蒿藜”、“但对狐与狸”,仅仅十个字,就把人烟灭绝、田庐荒废的惨象活画了出来。

    其它如“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也是富有特征性的。

    正因为是“老寡妻”,所以还能在那里苟延残喘。稍能派上用场的,如果不是事前逃走,就必然被官府抓走。

    诗中的主人公,不是刚一回村,就又被抓走了么?

    诗用第一人称,让主人公直接出面,对读者诉说他的所见、所遇、所感,因而不仅通过人物的主观抒情表现了人物的心理状态,而且通过环境描写也反映了人物的思想感情。

    几年前被官府抓去当兵的“我”死里逃生,好不容易才回到故乡,满以为可以和骨肉邻里相聚了。

    然而,事与愿违,“我”看见的是一片“蒿藜”,走进的是一条“空巷”,遇到的是竖毛怒叫的狐狸……真是满目凄凉,百感交集!

    于是,连日头看上去也消瘦了。

    “日”无所谓肥瘦,由于自己心情悲凉,因而看见日光黯淡,景象凄惨。

    正因为情景交融,人物塑造与环境描写结合,所以能在短短的篇幅里,塑造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反映出当时战区人民的共同遭遇,对统治者的残暴、腐朽,进行了有力的鞭挞。

    ………………

    当李白唱完《三吏》和《三别》的时候,李隆基、安禄山、史思明和哥舒翰已渐渐吃不消。

    他们想逃,逃不了;想打,打不过;想还击,做梦呢……唉,这种感觉,可真憋屈。

    当然,只要李隆基不认输,那么安禄山、史思明和哥舒翰,就只能死战到底。

    但是,明皇小队万万没想到,更厉害的合击技,其实青莲小队还没用出来呢!

    “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首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这首诗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作于唐代宗广德元年(763)春天,杜甫五十二岁。

    宝应元年(762)冬季,唐军在洛阳附近的横水打了一个大胜仗,收复了洛阳和郑(今河南郑州)、汴(今河南开封)等州,叛军头领薛嵩、张忠志等纷纷投降。

    第二年,即广德元年正月,史思明的儿子史朝义兵败自缢,其部将田承嗣、李怀仙等相继投降。

    正流寓梓州(治所在今四川三台),过着飘泊生活的杜甫听到这个消息,以饱含激情的笔墨,写下了这篇脍炙人口的名作。

    杜甫于此诗下自注:“余田园在东京”,诗的主题是抒写忽闻叛乱已平的捷报,急于奔回老家的喜悦。

    “剑外忽传收蓟北”,起势迅猛,恰切地表现了捷报的突然。

    “剑外”乃诗人所在之地,“蓟北”乃安史叛军的老巢,在今河北东北部一带。

    诗人多年飘泊“剑外”,艰苦备尝,想回故乡而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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