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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爱守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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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他拿这事儿要挟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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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他拿这事儿要挟

    孙佳祥闻听未婚妻她想阻止,去见那位神秘的男青年,他颇显惊疑的神情。

    他就问她与那人有什么秘密。

    “我…我和…他…之间能…能有什么秘密的事情呢?那是你的主观臆测,你别太多疑又狭隘了好不好?”沈默涵紧张极了,结结巴巴地说出了这番话。

    她快速地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慌乱的心情显露无疑。

    孙佳祥一看她这样惊恐万状的模样,就更加想了解那一位神秘的人了。

    在这之前的孙佳祥,在学校里一直都是引领时尚的先锋。

    而这几天,因为与心上人闹得很不愉快。导致他心灰意冷,也懒得打扮自己了,就随便穿了一套旧西装。

    他往常呢?是绝对不会这么穿着的。

    本来他最爱穿那些颜色明亮一点的,或者是能突显既帅气,又很酷的那种娇美颜色的套装。

    比如嫩粉色的、翠绿色的、橘黄色的西装……就连晨练时他也是爱穿天蓝色的,或者其它颜色鲜亮的休闲服装,或者运动服装。

    还有他对西装的领带的搭配也有讲究。

    他的领带喜欢与西装接近色的搭配风格。

    更详细的说,他不喜欢单调清一色的领带。而他比较喜欢能提亮色彩的领带,比如带斜纹的、或是带星点的、或是带碎花的。这样搭配就显得他又帅又酷,又精神焕发。

    再就是皮鞋了,他也是很讲究的。

    他会定制与衣服的颜色,比较协调的皮鞋,或者运动鞋,休闲鞋等。

    他主要是看什么颜色的衣服上什么图案,就特意定制皮鞋的颜色与图案来巧妙配色。

    之所以他会这样做,是因为鞋是很能体现一个人的风度的,是不可或缺的一项穿着。

    俗话说:“鞋子能趁下半截。”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比如他最忌讳穿枚红色的西装,搭配墨绿色的休闲鞋子,那就显得很突兀,看起来不伦不类了。

    星期天的早饭后,孙佳祥想:我要去见情敌了,那我可得好好打扮一下自己了。

    这几日,我和心上人闹得很不愉快,不就是因为他横刀夺爱吗?这就激发了他的斗志。

    他要以一种最新潮的气势压倒对方。

    他就先去理发店,让师傅给他把自来卷的黄黑色的头发,染成了金黄色。

    理发师还对他的头发进行了修剪、吹风、塑形、定型。

    这一整套流程下来,已经到了中午半晌了。他理完发以后,就越发的衬托出他的时尚了。

    他照照镜子里的自己,伸出手,用拇指和食指做个圆圈,其它三指并拢向前一伸,十分满意说了一声:OK!

    他回到家,就马上换了一身橘黄色的西装,浅黄色的带有星星的领带,脚穿一双前半截是白色,后半截是橘黄色的皮鞋。

    显得他朝气蓬勃,意气风发且又时尚的英俊男子。

    他又整了整领带,心中充满了自信,“那个人能比我还帅吗?”

    孙佳祥想开着家里的那一辆,最昂贵且又是豪华的轿车,去见那个人。

    可他转念一想:我不能用阔绰富豪站在他面前呀,因为那就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意义了。所以我还是骑一辆自行车去见他吧。

    他精心打扮了自己后,就给那人打去手机,问了他具体见面的位置。

    然后他就拿着一个专门定制的一对,他和心上人的水晶小人儿的钥匙配饰,来到自己的车库里。

    他对着自行车按了开锁键,停车会自动上锁的这个智能锁,哗啦就解开了锁。

    他一副自信满满的表情,骑上自行赛车就出发了。

    当他来到学校西面五百米处,却看到一位身穿一身脏污的牛仔服,脚上穿了一双满是灰尘又旧又烂的皮鞋,极其邋遢的这位年轻人的嘴里叼着个烟圈,小混混模样的人站在他的对面。

    孙佳祥四处望望,并没有发现其他人。

    他只听见一声故意装作娘娘呛的声音说:你是在寻找,跟你联系的那个人是吗?

    孙佳祥立刻感到这位年轻人很奇怪,以这个人的相貌来看,他想跟我孙佳祥公平竞争沈默涵,我们俩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

    他看这人是一位不修边幅,颇显玩世不恭的样子,分明他就是一个人渣的形象啊。

    孙佳祥怎么也想不明白,具有高雅温婉,气质非凡的沈默涵,她怎么会跟这个人扯上关系呢?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因为我从你鄙视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带过滤嘴的香烟,吐出一个个椭圆形的圈圈,袅袅升腾着。

    “没有没有,”孙佳祥赶紧面带微笑,有礼貌地说,“我只是很好奇,你和我亲爱的,不,你和沈默涵是怎么认识的呢?难道你们是同乡?或者是亲戚吗?”

    他瞧见这一位神秘人物的一刻起,提到嗓子眼的心,瞬间就掉进了肚子里。

    因为他知道,沈默涵跟他之间绝对谈不上恋人关系。害得自己几天来食无味,夜无眠,白白担心了好几天的时间。

    “我自我介绍一下吧。”这人把烟随手一扔,眯着眼睛,用一种不屑的口气说,”我的名字叫刘火棍……”

    孙佳祥没听他说完,迷人的嘴角不由得裂开了缝儿,颇显一幅释然的微笑。他想:看看这人,连名字都是这么俗。

    “你别笑话我给自己取的这个名字,因为我大字不识一个。”紧接着他讲起了自己悲惨的人生。

    他说自己从小被人贩子偷出来,把他给拐卖了。后来只因他养成了偷盗的恶习,他的养父母又把他赶出了家门。所以他四处流浪,没上过一天学。

    孙佳祥听了他自我详细的介绍后,觉得这人倒是很坦诚,一点也不隐藏自己的缺点,看来他是个可怜的直爽的流浪汉。

    他看到刘火棍虽然是一个胸无点墨的文盲,但他却是一位会察言辨色的聪明人。

    孙佳祥不由得想:他一个街头小混混,怎么会认识沈默涵的呢?

    他这样一想,仿佛忽然周遭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孙佳祥就一脸郑重地表情问:“我请你转入正题,我再请你回答我几个问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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