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是例行公事的拜访。
原罗斯虽然是个娇二代,但人情礼节方面,挑不出错来,懂得人脉的重要性,礼走的到位。再加上爱慕苏菲的容貌气质,因而经常来给皮维请安。
罗斯原本是有些怵这种社交活动的,毕竟贵族礼仪不是搞个突击就能拿下的,生硬和驾轻就熟在老贵族眼中一目了然。
可经拉克西丝分析才发现,这个世界的贵族礼节并不繁琐,也没有深刻内涵。
究其原因,以遗迹文明为高为贵,受其影响深重,今日还深以为然的道理,或许明天因新出土的遗迹知识,就变成了错谬又或浅薄之言。长此以往,也就没有了自己的坚持,如同被文化入侵了般成了附庸傀儡,丧失了自身的文明内核。体现之一,就是文化简陋。
而礼是文化的体现。
对罗斯来说,这反倒是好事,真要是礼仪繁复,不但容易露马脚,也会让他很不舒服。他出身时的母文明,礼节已经脱离了流于表面,靠一套套的仪轨撑起格局的阶段,而是深入日常,处处有礼有节,却又迎合当下人们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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