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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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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狼语少年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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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风呼啸,火呼啸。这是谁家的宅子,这是怎么回事?远道而来路过曹家村的行人都不得不停住脚步。怎么这么惨,到底得罪了谁?

    惨,真的惨,这家大宅子三进三间,雕梁画栋,现在只有风和火交相呼应。这家里的人呢?为什么没人来帮忙呢?行人向宅子跑去,希望能看看是否可以帮上什么忙,刚走进大门,他便知道了原尾。

    “此家主曹以德,曹家仁心剑法第三十代传人,我主惜才愿其为我主独孤雄效力,荣华富贵权势名利任其所选,可恨其冥顽不灵,故奉我主之命灭其全家四十口,以儆效尤。与我主为敌者,十死无生。”沙城叶十一。

    “沙城,怪不得。”来客一看这用雄厚的内力凝结在门板上的字,脚步一滞。黑烟杀手叶十一。来客转身,算了,算了,我还是继续赶路吧。

    可是他不知道,在这门板后有一个方才八岁的少年,牙关紧闭,躲在死尸之下,他已经不哭,因为泪已经流不出来,他的内心只有一个念头,他要复仇。

    “傲~~““呜~~”时间一转已是十年,这一年,还是那片原野,曹家老宅早已化为废墟,而曹家村也早已成为了猛兽的乐园,这里早就就没有人烟。“呜~~”群狼从山下远远跑来,他们在曹家村废墟之中列队整齐,等待着他们的王。

    “傲~~”远处相反的方向,传来阵阵嘶吼,这声音雄厚,嘹亮,低伏的身形轻轻的耸动着,怎么看也没有这四周的狼群健壮。他走近了,“吼~~”站定,原来这是一位少年,他四肢着地眼目坚定。虽然和群狼相比他显得稍显瘦弱但是却气气度不凡。“呜~~”他冲着群狼嚎叫,发出号令,群狼低首细听。抬头都目露惊讶的眼光,尤其是一匹上了年岁的母狼流露着哀求的神色呜呜的低哼着。

    它着一开头不要紧,其它的狼群也开始呜呜低鸣,少年动容,眼目中流露出了一丝不舍,但是转瞬即逝,“呜!“群狼噤声,他看着身边最为健壮的一匹,用自己满是胡茬的下颚顶向它的头,用眼神巡视四周,无狼不服,此后,狼王便是你了,他在心里自语,出口的却是”嚎呜!“之后,转身离去,离去之前,他回首还是看向了母狼,眼神中充满了不舍与眷恋,但是,他还是转身离开了。大声嘶吼,”嗷呜,嗷呜,嗷呜“心里面在流血,保重了,娘亲。他不再回头,直接转身离去。”嗷呜,嗷呜,嗷呼“,如果她会说人语,想来一定是”保重吾儿“

    离开了足够远,少年站起身来,恢复了人的走路姿态,轻轻的说,沙城,叶十一,独孤雄,等着我吧。

    多年未说人话,少年话说很是生疏,他就地坐好,开始回忆起那些痛苦的回忆。

    他便是当初门板后死人堆里捡回一条命的曹家独子曹云。当初他还小,亲眼目睹自己的父亲惨死之时气血翻涌晕了过去,晕倒前他记得一直带着他的刘妈抹了他一身血。醒来之后他被压在了死人堆下,努力的推开那些尸体之后他钻出来跑到他父亲尸体旁,他父亲尸体已经僵硬,那时的他已经知道了父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开始搜寻家里剩余的食物,八岁,八岁的他在那一瞬间便成熟了起来,活下去,这是他唯一的念想。

    他在他父亲的身体上找到了一封信,他只有八岁可是已经有先生登门授课,自然认识字,知道那就是写给自己的。然后离开了曹家,在曹家村,谁不知道曹家刚刚被灭门,谁不知道他是曹家独子,谁敢收留他?不仅不敢,还将他流放到了后山狼群谷。天可怜见,一匹失去了孩子的母狼最后留住了他,认真的照顾他,十年来和这一批野狼同吃同住,从一开始由于自己的身形过于瘦弱,力量速度也不够存活的十分挣扎再到成为狼王,开始享用动物的肝脏,整整十年。十年来他一直记得自己是人,还要报仇,不然的话,他宁愿成为一头野兽,与狼群为伍,毕竟,狼永远都是狼,所作所为都很简单,你是自己族的一员,那便时刻有饭吃,你不是,便被赶走,你强了,你愿意便成为王,你不愿,便过着普通的日子。在这十年里,他还会趁着自己独处的时间维持人类的技能和技巧,每天说一会儿话,写几个字,回忆先生教过的典籍。曹云,已经远成熟与他的年龄。

    回忆桩桩件件,件件桩桩,他记得,他都记起来了。站起来,好了,该出发了。他跑到曹家老宅地块里面挖了个包袱出来,那里面是当年存的一些银子。当年的那封信双层的蜜蜡包裹也很完整,曹云一并取了带在身上,他本来打算现在就拆开看,但是一身的狼尿满头毛发让他决定先收拾一下自己,虽然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样现在长得,但是估计一定很乱,所以,毕竟这是父亲的唯一遗物,还是要认真对待啊。“叶十一,独孤雄。等着我吧。”目光坚定,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

    曹云一步一步的走着,他身上穿的是树叶围起来的短裙,只是遮蔽了重要部分而已,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是找个地方住下,换衣服,即便是在狼群,他们也会时刻注意自己皮毛的柔顺,否则既遭同类看不起,又容易生病。曹家村荒无人烟,距离县城差不多四个时辰的路程,他一直挺直了腰板前进,根本不觉得累,野兽的生活比这累多了。一路上,他饿了就直接去路边搜索老鼠,渴?不会的,对于野兽,他们不需要刻意补水,动物的血液便是最美味的甘泉。终于,到了离曹家村最近的县城,这是临海城。

    曹云虽然多年赤身已经习惯了,但是突然见到这么多人也还是有些不习惯,但他也没有害羞的不敢走动,周围的行人倒是对他十分讶异。这么多年的捕猎生涯让他能够在不引起骚动的情况下跟着目标一同前行,他看着一个人要近客栈就顺势跟了上去。按照儿时的经历,他知道要找客栈住下。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客栈怎么住,毕竟大户人家没事不会随便让年幼长子独自外出。更重要的是店主会不会不允许他这种人进入。他就躲在了一旁的阴影里,作为狼王的他在隐秘身形这种生存技能上有着足够的实力,观察客栈来往客人,谁入住了,什么样的流程。一个,两个,三个。可以了,他大致知道了,有大银子就可以了。在狼群中的生活赋予了她强大的生存模仿能力,毕竟在那种环境里,如果学不会就会饿死。

    曹云站起来走进去。店小二过来询问“客观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啊?”店小二皱着鼻子强行说出了必须说出来的话,做生意,来的都是客,曹云按照刚才见到的回答:“我住店,给我烧水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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