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丑奴就要跟朝廷要粮,不给就抢。前些年粮食不缺,给也就给了。可现在,长平仓里除了耗子,一粒粮食都没有,饿死的庶民成千上万,打家劫舍的土匪遍地都是,你想,这日子能安稳吗?怀朔镇还算好的,听行商脚夫们说,秦州、冀北、肆州那边已经饿殍遍野了。”
“不是还有军粮吗?”高欢问。
“军粮怎么能随便乱动?即使把灾民全饿死了,军粮也是不能乱动的。这是军纪,违反了,可是要杀头的。说你小子屁也不懂,你还不服,就知道和那几个混孙飞鹰走狗,真是不学无术。以后多学点文化,多长几个心眼儿,再这么混下去可怎么得了,愁死我了。”尉景恨铁不成钢的瞅着高欢直拍脑门。
高欢觉得姐夫分析的有道理。看来,这姐夫能在鲜卑人把持的军队里混个“狱队”的小官当当,也不是全靠运气,至少他能够从有限的信息当中意识到战争的可能性,说明脑袋里装的不全是浆糊。虽然性格显得有那么一点轻浮嘚瑟,但大方向不亏,属于略有瑕疵。
原高欢毕竟只是一个底层小兵卒,对于只有领导才能获得的信息,他是不可能知道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闲暇时喝酒、赌钱、混日子,是他每天最大的追求。今天的他,已是“旧瓶装新酒”,有必要直观的认识这位便宜姐夫。史书对他的记载仅有只言片语,值不值得投入感情,还需要近一步观察。
本来还想多说几句,话到嘴边,尉景却说:“好了,你也三四天没好好休憩了,有事明天再说。另外,遇见蠕蠕兵和缴获战马的事,我明天一早会和段将军说的,你就不要管了。”说完又摸了摸“豹子”柔顺的鬃毛,若有所思,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忍住没说,径自回房去了。
高欢在马厩里站了一会儿,下意识的在身上乱摸,因为他的烟瘾又犯了。好想抽一支香烟啊!可惜只能想想。没有香烟的日子太难熬,如果有机会,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把香烟这玩意鼓捣出来,造福天下所有同道中人,并且让香烟成为大魏朝第一奢侈品,比女人们用的胭脂水粉更让人趋之若鹜,垂涎欲滴……鬼扯!还是洗洗睡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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