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酒剑书春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十一章 伏天氏第(1/1)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简直是一瞬间经历了人生所有的大起大落,李九一咧嘴乐道:“哈哈!那再好不过啦!江兄你快说,我们都照办!”

    江火估摸着下一次阵法变动的时间,说道:“破阵的关键在抓住鬼手拍击的几个呼吸,找出灰褐色间最明亮的一处光点,用最强的手段将其击溃就好。陈师妹主守震字,何师妹从旁协助,震字对应生门,变数最小也最易击破;李兄弟二人在我身后,保持十步之内的距离,替我挡住左右的攻击,切忌留手,每一击务必用尽全力,将地迸发而出的魂火打回地缝。”

    此阵是根据闯阵的人数进行变攻,所以这般划分战场是很有必要的。江火能看出此地的阵法因为时间过得太久,加之有不少人有意或无意的破坏过此处布置,导致四大天象的变数皆失,唯独留下两座错乱的八门八卦之阵。接下来只要逐一毁掉乾、坤、离、坎四处阵眼,逼出这被祭祀魂火的原身,就可以破去此阵。

    近乎是在江火音声落下的一瞬间,还没有站定震字处的陈雨青便感到背后不远处传来的炽热,脚下一软险些跌在地上,两鬓间渗出些许冷汗,细细算来这应该是她第一次直面生死之境。

    “陈师妹,没事吧?”何阳阳跳到陈雨青身侧,关心问道。

    “还能应付。”

    “坚持一阵就好了,待那戴面具的破去此阵,我们也就安全了。”

    “……嗯。”

    看向远处那身消散奔走的白衣,虽然仅隔着不过几十步的距离,但那四处溅起的灰褐色魂火,仍是让她觉得这几十步,恍若两个世界:一面是生,一面是死。

    或许自己该跟着他?那样总归安全一些。

    陈雨青旋即甩了甩脑袋,把这些多余的想法摈除,紧了紧手中长剑,认真应对接下来的攻击。

    而放眼江火那边,已是在李九一、夏清云的帮助下,破去离、坎字位的阵眼。没有了一处阵眼,那么这魂火虽然不会再出现于此处,但却会汇集在其他阵眼,让其拥有更强的威能。所以破去的阵眼愈多,后面的阵眼就愈强,也愈难破去。

    这才是江火所担心的,所以他又对身后二人说道:“小心些,再往后鬼手可能会越来越多,需记得保住自身为先,若是不敌立刻退回震字处。”

    说罢,身侧陡然袭来的一只巨大的鬼爪,自上而下向江火的脑袋拍去。

    鬼爪的速度很快,即便江火反应过来侧身躲去,但它仍如跗骨之蛆般黏在江火飞奔的身后,正欲找一个机会玩一出断人后路、退无可退。

    想来布阵之人确是下了心,出去阵法的变化,他甚至还给被祭祀魂火都铭刻了各般藏着变数的阵内之阵。

    只可惜,时间已经过了太久了。

    就在江火面前同样出现一只巨爪,与身后那只呈双手相扣的动作缓缓想地面拍去。

    “小心!”夏清云忙于应付周身,没来及替江火掠阵,在他看来这前后夹击的一爪实在是很难躲去,除非硬抗。

    可凭江师兄这修为底子,哪怕他剑法再精妙,也没得救了吧?

    一咬牙,任由一具侧落的巨爪拍在自己肩膀处,忍着疼痛飞速接近江火,想替他分担一些。

    走近才看到,这江师兄不但面色泰然,甚至好像有些没反应过来,双手也不动了,就那样垂在身侧,认了命一般任由那两具鬼爪扣向自己。

    “糟了!”夏清云不忍的闭上了眼睛。

    可并没有如他所想的听到那声血肉碎于黄土的声响,反倒是两具魂火消散的声音。

    再睁眼,便看到江火不知何时已经立于两具鬼手之上,袖摆微动间,一抹像是剑影的东西划过脚下两具鬼爪,那两具鬼爪便在一声剑鸣后缓缓消散。

    “莫要大意,约莫五个呼吸后,石门处会出现一尊和那石像一般无二的灰色魂火,那时候便该是你们剑道最凌厉相向的时刻。”

    “懂了懂了,不就是全力搞他一下子吗,老子这枚剑火雷可是已经等了些久了!”李九一纵身间高声笑道。

    拼杀破阵,生死皆在一剑之间,他们岂敢大意?

    就在江火破去最后一处阵眼的同时,那些灰褐色魂火渐渐钻出地缝,在石门处凝聚。

    如同流沙汇聚,一点一滴、沙石成塔,渐立于荒漠,气势巍峨。

    人面蛇身,明明大小于他们一般无二,最多是那蛇尾长上个几节,可那荒古的气息,自它成形睁眼的那一瞬间,便携着阵风呼啸、迷雾逆转,陡然出现在众人面前。

    “伏天氏……”

    陈雨青出身寻常,生在遥亘州寻常的小镇里,过着在寻常无比的日子:早上起来跟着已经干完农活的爹去跑一趟巷子,讨些闲活干,大多做得是替那些盐商做做走卒,送些个东西,累不到她还能赚不少铜钱,跑到申时起头就回家,帮她娘熬些米粥喝,午后喝粥、晚上吃米,饿倒也饿不到,就是有些缺水,闲来个八九天,就得去跟着大伙儿凿一口新井。

    很平淡,她那时候只有十岁出头,不懂小镇外面该有什么,只是听得她爹不断跟她讲,隔壁住这个桑柱子,家里开着个不小的酒家,嫁过去铁定吃不了亏。

    那时候她才觉得奇怪,为什么?为什么生来就该下地干活,为什么要嫁给对门的柱子哥,为什么要过跟她祖母一样的日子,生在这里、嫁在这里、长在这里、最后死在这里。

    她觉得好奇怪。

    所以来年夏天的一个夜里,她跑了出来,带着家里仅剩的一贯铜钱,背着三双草鞋,对着镇头那口新凿好的水井,梳了梳自己的长发,瞧了瞧自己的样貌:她很好看。

    便走出了那个遍地黄土的小镇子,翻过几个山头,进了城。

    第一年,把身上所有的麻草布衣换成了上好的锦缎红裙。

    第二年,那种家里只有一贯的铜钱,她已经放满一屋子了。

    太简单了。

    所以第三年,她就上了雪越山。

    这才有趣起来。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手机版阅读网址: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