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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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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老天爷没玩够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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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我一直做一个梦。

    这个梦,是我同一个姑娘欢好的梦,她身形翩翩,如画似仙。

    梦中的我却并非君子。

    周公之礼行得并不端正,且过后毫无留恋,起身就开始穿衣裳,跟拱了白菜就跑的猪无异。

    这还不算完,我一边穿衣裳还一边对那个可怜的姑娘口出狂言:“你是不是以为,只要用手段把本王骗到这帐中去,你就能在本王心里占一寸位置?或者,你是不是以为,只要同本王经过巫山云雨,你就能取代她?其实不然,本王若是真喜欢一个人,连那个人的一丝头发,一寸皮肤都珍重着,每每触及都小心翼翼,生怕自己不够贴心不够温柔而伤了她。至于你——昨夜这帐中景象如何、你痛或快乐,本王醉了记得模糊,而你应当体会得清楚。”

    回头看那个姑娘,发现她的脸埋在薄纱中,身上到处是青青紫紫的痕迹。

    我见她未加反驳,便继续俯身嘲讽:“你这身段生得当真不错,帐外将士千千万,要不要让其他人也尝一尝?”

    有一瞬间,我觉得那个姑娘好像没了气息,因为从始至终,她都未曾抬头看我一眼,未曾开口跟我说一句话,连着布满伤痕的身子,也未曾挪动半分。

    我忽然来了兴致,觉得方才这两句话还不够伤人,于是便勾起她的一束头发绕在指尖把玩,那发丝顺滑流畅,我说出口话很是混账:“听到这么多男人要过来,你是不是欣喜得很?”

    榻上的人儿终于开口:“师叔,不要。”

    四个字,如钝刀割肉,让我苦不堪言,这一招无异于杀敌八百,自损一万。

    可言语上却并未收敛半分:“从今往后你便不要叫本王师叔了,和阿遇比起来,你这副嘴脸,实在叫本王恶心。”顿了片刻,狠下心来决绝道,“来人,这个人本王赏给你们了!”

    下一秒帐门被打开,无数脚步声涌入,日光如箭,纷纷刺入帐中,也刺进我的眼睛。

    回眸的时候,那姑娘抬起头来。

    她长着一张跟秦不羡一模一样的脸。

    然后她怒火攻心,晕了过去。冲进帐中的、我手下的将士们,没有一个人睁开眼睛,见秦不羡顺利地晕过去,得了我的命令,迅速离开了营帐。

    那时候我想,身后的姑娘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想见到我了,她会如我想的那般,走得远远的,离开我的身边,到别的地方,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

    ————————

    “喂!大兄弟,快起来了,该喂猪了!这些崽子都嗷嗷叫了一早上了,你怎么还在睡?”

    一阵特殊又熟悉的气味传来,朦朦胧胧睁开眼,发现光着膀子的朱小六已经来捶我的胸膛了,这几拳砸下来,差点把我重新砸成废人。

    见我挣了眼,朱小六便扔给我一个窝头:“挑粪的路上冯阿婆给了我一个窝头,我没舍得吃给你攥回来了,我先去洗个手,你吃完赶紧去喂猪,这天好像要下雨,喂完猪我们还得赶紧上山去砍些柴回来。”

    他后面这些话我其实并没有听得很清楚。

    因为我在认真思考一件事——

    按照朱小六说的这句“挑粪的路上冯阿婆给了我一个窝头,我没舍得吃给你攥回来了,我先去洗个手”,如果我没有猜错,事情的发展,好像是挑粪在前,洗手在后,攥窝头在中间。

    看着炕头上的地瓜面窝头,听着肚子里的叫声,在下突然陷入几道哲学命题里: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到底要不要吃这个窝头?

    想了半晌,我还是颤巍巍地把那个窝头捏过来,又颤巍巍地剥了窝头的皮,艰难地把剩下的部分送进嘴里。

    洗完手的朱小六从院子里走进来,四下打量了一眼,就发现了我剥下来的窝头皮,于是咬着牙上前踹了我一脚:“又浪费粮食是不是?我叫你不长记性!”

    一边骂着,一边把窝头皮拢成一把,送进了自己嘴里。

    还没咽下去,他又踹了我一脚,恨铁不成钢道:“我真他娘的为你操碎了心,你这样不节省,啥时候才能攒够钱去看你媳妇儿?”

    我费力地咽下最后一口馒头,心酸地笑了笑:“是,小六兄弟说得是。”

    觉得有点噎得慌,正要起身倒杯水,朱小六已经把水给我端了过来。

    “谢谢小六兄弟。”

    “你这儿到底是被谁砍成这样的,怎么养了半年了还不见好?”他指着我胸膛上渗出来的血,道。

    我怕他愧疚,没好意思说这是因为他刚才捶我太下力、把伤口捶裂了,于是望着露天的房顶,悠悠道:“不怪别人,怪我自己的身子不争气。”

    朱小六吐了口唾沫,点点头:“你这身子还真他娘的不太争气。”

    “……”

    你一定想知道,堂堂锦国崇安王,叱咤沙场好儿郎,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变成现今这个模样的。

    事情要从半年前说起。

    半年前,正是锦国四十一年冬至,锦宁两国长澜之战。

    锦国南境,我同麾下将士苦苦坚守月余,仍没有盼来补给,粮草所剩无几,南境失守不过三两天的事了。

    是夜大雪浩荡,长澜江江面一片茫茫,我自刺骨的河水下潜入,单刀杀入杨躬行的所在的战船,成功干掉杨躬行,自己也身负重伤,紧接着便被宁军包围了。这本就是背水一战,本王作为敢死小分队的头儿,自然是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活着的。

    说来宁贼也是笨,本王都把他们的将军给干掉了,他们竟不打算当场放箭把本王杀死给他们的将军报仇,而是打算活捉本王,带回宁国领封赏。

    这样说来,宁贼宛如我的再生父母,托他们的福,本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了江。

    当然那时候我也没想着活命,身负重伤跳进刺骨的江水里,比起被宁贼俘虏,除了更快、更高、更强地升天,其实没有别的优点。

    可能老天爷就是不想亡我,跳入大江的本王没有死,而是昏迷后顺着江水飘到了一个小山村。

    到了这里我才悟出来一个催人泪下道理:人就是人,人玩不过老天爷,你以为他救了你,实际上他只是没玩够你。

    我被老天爷,不,被朱小六给救了。

    他说去河边刷粪桶的时候,我突然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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