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是。”白牡嵘摇摇头,脸上也浮起了淡淡的笑意。
“那是谁?你认识?”宇文笛立即开口,他可是好奇好一会儿了。
“我的小可爱突然出现,怕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儿找首富。按照他的心性,他应当根本不愿意与首富和那些家底及不上他一根手指头的商家见面,特意跑到这里来,事情可能很大。咱们先别进去了,我看旁边有个酒馆开着门呢,咱们去坐坐吧。”白牡嵘轻声的说着,一边轻夹马腹,带队离开了这里。
宇文笛没太懂,只能跟着走,路过那小客栈时,他不由得抬头往上头看,除了窗户里面透出来的昏暗的火光外,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带队去了那小酒馆,环境脏乱差,但是酒特别多。酒坛子摆满了半面墙,这屋子里酒味儿飘香,单单是闻着这气味儿就醉了。
这里有人在喝酒,应当都是这关庄的人,穿的普普通通,头发乱糟糟,就着两盘咸菜喝酒。看着他们这一行人进来,都在盯着他们。
在靠窗的桌边坐下,白牡嵘扫了一眼那桌喝酒的人,她说怎么闻着酒味儿里透着一股臭味儿呢,原来是那桌的人偷偷脱了鞋。放在桌子底下的臭脚丫子散发着臭气,太销魂了。
“你们两个,把靴子脱了,然后去那桌坐着。”朝着两个亲兵挑眉,她低声吩咐道。
两个亲兵愣了愣,虽是不懂这是什么操作,但还是听话的过去坐下,然后就把靴子脱了。
随着他们二人脱了靴子,这酒馆里的气味儿变得更复杂了,前调中调后调什么的已经分不出来了,总之,只是一瞬间,鼻子都麻痹了。
宇文笛在难民之中混了挺久了,各种臭味儿也闻过不少。但是,这是第一次被臭味儿熏得眼泪往外流,止都止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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