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想着怎么开口让林牙婆买沈盛的老沈家人,现在听到林牙婆主动提及,沈秋氏满口答应道
“哎,好好好!”
看着急切想卖掉人的沈秋氏,林牙婆皮笑肉不笑的道
“沈老太太,按照我们之前说的,老婆子我给你们五百两银子,你们把仔仔少爷给我,现在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好!”
林牙婆说着,就拿出来五百两银票来。
沈秋氏刚想去接银票,林牙婆就笑道“沈老太太,按照牙行的规矩,这个卖身契是必需办的,所以我们得签了卖身契再付银钱不是?”
“当然当然!”被银钱吸引住眼球的沈秋氏,一个劲的附和。
林牙婆“仔仔少爷的身份特殊,所以他的卖身契与常人不同,我希望你们将村里的里正以及沈氏一族的族长叫来做个公证,证明仔仔少爷从此与你们沈家再无任何干系,就连仔仔少爷的亲生母亲,也无任何干系!”
南宫煜怕老沈家的人在知道仔仔的真实身份后,会黏上来,所以他才会让下面的人如此安排。
至于林牙婆,她只赚取银钱就好,对于买家为什么会如此要求,她一概不问。
沈秋氏皱着眉头道“这么麻烦?”
沈袁氏也附和道“是啊,这也太麻烦了吧,平时不是签了卖身契就可以了吗?”
林牙婆冷笑道“但是平时买个人也没有这么多银钱不是?这可是五百两,而不是五两,沈老太太,你是想五百两卖呢还是五两卖呢?”
林牙婆的口气有些是在威胁了,所以沈秋氏尴尬的笑了笑道
“当然是按照您的意思办!”
林牙婆“那就去请人吧!”
“袁氏,你叫海儿去叫人,记得让他带点腊肉去!”沈秋氏虽然小气吧啦的,但是像这种求人办事的时候,她还是知道送礼的。
沈袁氏虽然舍不得腊肉,但是她也知道,该送还是得送,所以她满口答应道
“哎,好!”
待沈袁氏走了后,沈鱼儿突然道“林牙婆好,我能不能同仔仔一起卖过去?因为仔仔离我这个亲娘会不适应!”沈鱼儿说完就向沈盛使眼色。
因为林牙婆送给沈盛的糕点,还有林牙婆对沈盛的恭敬,这让沈鱼儿有了异想天开的想法,她觉得沈盛应该真的是去做大少爷,不然不会用里正见证,所以她想利用沈盛过上人上人的日子。
沈盛虽然不懂得孝顺,但是让亲娘跟着自己他还是赞同的,所以他看向林牙婆道
“本少爷就喜欢我娘陪着,你要是不同意,我就不去了!”
“是啊林牙婆,要是您不让我跟着仔仔,我就不卖了!”沈鱼儿也跟着威胁。
“这……!”因为那位爷只要孩子,所以林牙婆迟疑了,毕竟自己办不好这事,那位爷的高昂赏银就没了,半天后,她看向沈鱼儿张了张嘴道
“沈娘子,你看这样行不行,老婆子我再加十两银子,你把仔仔少爷卖给我如何?”
林牙婆以为沈鱼儿想坐地起价,所以才会加银钱的,谁知道。
如果林牙婆一口拒绝自己,自己就不会非要跟过去了,现在林牙婆想用银钱打发自己,这让沈鱼儿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所以她坚硬道
“如果您不答应我跟着仔仔,我是死也不会卖的!”
这时候的沈秋氏也发现了蹊跷,所以她为了多卖些银钱,为难的说道
“林牙婆你看,不是我这个做奶奶不想卖,而是他们母子俩相依为命这么多年,这突然分开肯定是不愿的,要不你就把‘晓梦’也买了?”
林牙婆很为难的道“沈老太太,不是老婆子我不想买,而是那位爷只要仔仔少爷!”
沈鱼儿“林牙婆你看这样行不行,你就当我是个下人,买去伺候仔仔怎么样?”
林牙婆“这……!”
沈鱼儿赶紧打断道“既然林牙婆也做不了主,你就先把我买了,带过去,然后再让那位爷做主如何?如果那位爷不同意,你就带我离开,反正卖身契在你手上不是?”
沈鱼儿想得是,到时候自己多求那位爷就好。
“既然这样,我就买了你,不过你没有银钱算,算是赠送的,而且你的卖身契,也只是普通卖身契,你可答应?”林牙婆想着,既然有了沈鱼儿的卖身契,那么自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答应!”沈鱼儿只不过是想用林牙婆当跳脚石,她自然是满口答应。
就这样,在里正跟沈族长的见证下,林牙婆以五百两的银子将沈盛买走了。
因为是沈盛,是沈鱼儿的儿子,所以里正即使愤怒,他也没出声,毕竟人家卖的是自己儿子。
林牙婆将人带到镇上,她去一栋叫胡府的院子。
当林牙婆将沈鱼儿的来意说明后,胡爷的眉头紧锁道
“林牙婆,我们打交道也不是一两天了,你怎么这么糊涂?”
林牙婆尴尬的笑了笑道“这不是没办法吗,如果胡爷不要,我就把‘沈晓梦’带走就好!”
“算了,既然人被你买了,你就让她留在我这里。”胡爷是南宫煜的人,他自然不会傻到让世子爷的亲娘给别人做下人。
“谢谢胡爷!”林牙婆是做牙行生意的,所以她除了谢,不会打听其它。
“这是你所得的!”胡爷按照之前谈的,拿出一张一千两的银票递给林牙婆道
“既然拿了银钱,就要管好自己的嘴!”
林牙婆接过银票,满脸笑容的保证道“胡爷请放心,我林牙婆做牙行这么多年,这碎嘴的事肯定不会干。”
待林牙婆离开后,胡爷看向沈鱼儿道“既然你已经卖身,那么你以后就伺候仔仔少爷的衣食住行吧!”
胡爷朝沈鱼儿说完,他又看向管家道“管家,带仔仔少爷去他房间里休息!”
管家“诺!”
胡府不比其它府邸,胡爷是个还没有家室的人,所以他住的是一进院子。
……
破庙
沈晓梦今天除了熬豆酱,就是教仔仔读书、写字。
仔仔是个聪明的孩子,所以什么字,他一学就会,不过写这里比较麻烦,因为仔仔初学者,所以字很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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